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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汇总

时间:2022-06-06 19:22: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汇总,供大家参考。

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汇总

 

 历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分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汇总

  1.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655.922 2019 774.3299 2018 674.01 2017 613.2884 2016 612.43 2015 576.9703 2014 583.4421 2013 571.2373 2012 561.35698 2011 518.92608 2010 455.8321 2009 361.9986

 2008 271.58548 2007 274.9087 2006 201.2 2005 171.5 2004 124.6

 2.内资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内资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内资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207.1081 2019 235.7861 2018 201.7117 2017 197.8946 2016 230.8884 2015 220.373 2014 185.6564 2013 179.3677 2012 182.18754 2011 169.29242

 3.国有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国有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国有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3.135 2019 3.1416 2018 3.2385 2017 2.9765 2016 2.9348 2015 2.4655 2014 2.4657 2013 2.401 2012 1.93461 2011 0.94014

 4.集体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

 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集体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集体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0.3624 2019 0.4517 2018 0.4836 2017 0.5733 2016 0.6477 2015 0.5824 2014 0.6613 2013 0.7746

 2012 1.22486 2011 1.24255

 5.股份合作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股份合作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股份合作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0.317 2019 0.3675 2018 0.342 2017 0.3418 2016 0.0829 2015 0.1009 2014 0.0994 2013 0.1276 2012 0.15461 2011 0.96548

 6.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80.7767 2019 81.0055 2018 55.6843 2017 61.2078 2016 77.6553 2015 75.8765 2014 57.7534 2013 53.0066 2012 50.44059 2011 44.87712

 7.国有独资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

 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国有独资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国有独资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18 0.085 2017 0.6225 2016 0.7032 2015 0.7276 2014 0.754 2013 1.4278

 2012 1.44421 2011 1.37174

 8.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80.7767 2019 81.0055 2018 55.5993 2017 60.5853 2016 76.9522 2015 75.1489 2014 56.9994 2013 51.5788 2012 48.99638 2011 43.50538

 9.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31.8256 2019 53.0292 2018 52.7811 2017 48.4012 2016 68.8348 2015 64.6687 2014 39.7225 2013 38.6268 2012 47.63243 2011 40.50668

 10.私营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

 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私营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私营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20 90.2703 2019 97.5393 2018 89.1623 2017 84.3693 2016 80.5895 2015 76.5589 2014 84.8445

 2013 84.3353 2012 80.73236 2011 79.02782

 11.私营独资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

  私营独资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环比增长 年份 私营独资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2019 1.6005 2018 1.7708 2017 3.2753 2016 4.5799 2015 4.8529 2014 8.7148 2013 7.5971 2012 5.68805 2011 4.77346

 12.私营合伙连锁餐饮企业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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