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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选人用人

时间:2022-07-05 15: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选人用人,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整治选人用人

整治选人用人5篇

整治选人用人篇1

金平县开展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精神和红办发20XX12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一是借开展科学发展观宣讲之机,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州《整治意见》。二是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时,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一项宣讲的专题内容进行培训。对上级机关新制定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各党委、党组及时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严格遵守和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其他配套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切实用科学、严密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把人选准用好,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改进监督手段,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主动性。实现可塑性监督向强制性监督转变,增强干部监督机构的权威性;
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实效性;
主要靠人为监督向主要靠制度和法规进行有效约束转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法制性。三是突出程序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可操作性。重点加强民主推荐环节的监督、干部考察环节的监督、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切实把好决策审批关。四是完善监督制度,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规范性。建立完善《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一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法规,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
  健全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制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抵御用人上不正之风思想防线。同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地方党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逐步扩大差额票决的比例和全委会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进
  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探索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内部有关机构的工作职责,健全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系统,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 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党委、党组把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带头学习,全县各党委、党组书记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工作合力。二是精心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党委、党组根据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围绕加强教育、深入检查、严肃查处、完善机制、创新制度,精心谋划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切实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合力。
  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实行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党委、党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送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教训。二是实行整治工作综合情况报送制度。三是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
  整合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个党委、党组近期立案查处或者掌握的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切实形成互相沟通、分析动态、协调工作的干部监督整体合力。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加大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群众的民主监督力度,营造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构建了组织工作的新格局,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坚定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的信心和决心。
  近几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较好地预防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无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主要存在“两个进一步”问题:一是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全面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四、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在县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增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内容,并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讲授人员。
  二是进一步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级干部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央“5+1”文件和11个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党委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诫勉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决执行选人用人不唯学历唯能力,不唯资格唯实绩,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互为补充的工作力度,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干部考察工作与考核工作规范统一,要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既掌握干部的“显绩”,又掌握干部的“潜绩”,防止考察干部失真失实。
  六是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力度。要按照选用干部工作科学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整治选人用人篇2

选人用人制度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集团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政策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领导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二)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科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四、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科长、副科长)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应在全体机关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综合办、党委进行严格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充分听取领导、综合办、党委的建议;要充分重视中层干部及所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反映,提拔干部必须进行民意测验,请其全体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胜任以上得票达不到60%的不予提拔。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3、酝酿。在领导、综合办、党委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前,对确定的入选和拟任免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和考察,之后将情况递交综合办、党办成员酝酿。酝酿情况应及时收集,并全面、准确地反馈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根据酝酿结果,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确定初步意见,视情况召开党组会议。

  4、讨论决定。在召开会议前,对拟任免人员填写《干部任免表》,正式召开会议。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办党组会程序是:

  (1)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推荐干部人选的民意测验票数、考察情况和集团审核意见;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以会议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综合办、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5)办理行文和任免手续,并将任免职文件报送集团 五、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其它形式,代替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织集体讨论干部的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八)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纪党规规定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十一)不准超过上级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选配干部。

  六、检查监督

  (一)党员、干部、群众发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应向综合办、党办和纪检组检举、申诉。

  (二)对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领导干部坚持年终审计制度。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不良反映和组织上掌握的其它问题,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警告的惩诫。

  (四)综合办、党办对干部可以提出降职和免职等建议。并按程序进行。

  (五)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处、科级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奖优罚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成长。

  (六)本规定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法律和上级规定为准。

整治选人用人篇3

古莲河露天煤矿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情况报告

地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

[2008]12号)、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08]62号)精神和地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大组发[2008]69号)文件要求,我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开展了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 着力抓好干部工作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夯实自觉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效监督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制度抓学习。我们把学习中央、省、地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系列文件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列为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和理论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科级干部调训中及时组织学习,做到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纳入到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知识测试内容之中,切实提高干部监督教育的实效性,有力地促进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培训促提高。集中组织全矿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使广大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要求和干部选拔程序,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9年3月和10月,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宣讲的有利时机,两次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干部、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人数达130余人次。

三是强化宣传造氛围。在落实“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职工群众要知晓”的工作,大力宣传、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宣传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为干部群众理解、关心特别是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营造了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工作程序,维护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地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任用工作流程图》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用科学、严密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把人选准用好,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一是坚持选拔标准,把好素质关。坚持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品质;
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真正把选干部、配班子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以至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途径和依据。规范民主推荐的程序,注重社会公论和群众公认,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廉政上过得硬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2009年我矿共研究调整干部3次,涉及干部44名,其中:平级调整4名,试用期满转正35名,提拔5名,其中通过公选任职1名。目前,平级调整和提拔的干部,职工群众普遍认为选得准、选得好。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把好考察关。对干部调整,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拟提拔干部事前进行了考察预告,事中推行组织考察,事后进行考察结果反馈。同时,平时注重在重大事件、重点工作、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推进干部考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

四是坚持充分酝酿,把好提名关。在干部调整中,坚持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初定的人事任免方案,矿党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坚持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在2009年干部调整中,共有40名干部分别向矿纪委、财务、审计等综合部门征求了意见。同时,征求了分管战线领导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最后才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是坚持集体决策,把好讨论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矿党委严格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做到“四个不”:没有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参会党委成员不到规定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征求意见没有到位的不上会。在党委会上,由政治处主任或分管干部工作副主任逐个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目前,矿党委提拔、调整的44名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表现都比较突出,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信赖。

六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媒体拓宽公示渠道,将有关考察事项进行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并把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用职务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而拓宽公示渠道,扩大公示范围。2009年来,对新提拔任用的5名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公示,对公选考察对象进行了差额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和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面向全矿公示,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三、强化监督力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多方联动,建立监督网络。积极整合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矿党委近期查处或者掌握的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切实形成互相沟通、分析动态、协调工作的干部监督整体合力。组织部门还与矿纪委联合建立了“两参与”工作方式,即组织部门考察干部需要时请纪委参与;
纪委开展廉政建设检查时请组织部参与,必要时组织部与纪委联合考察干部,使组织部门的监督与纪检部门的监督得到了有机结合。以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为契机,加大整治治理拉票行为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公开了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保证监督渠道畅通无阻,保证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由于我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不良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带病提拔”情况的发生。

二是责任追究,强化组织监督。建立完善《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新提拔和调整职务的干部,都从岗位特点、工作需要、个人特长、本人不足等方面,由矿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任职谈话,提出工作和廉政要求。针对极少数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在查清事实、找准问题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采取了谈话诫勉,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对1名试用期干部延长试用期,进一步加大了组织监督的力度。

三是全程审计,强化动态监督。针对干部调整情况,在坚持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深度,形成了任前、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机制,实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全程式经济责任监督。

四是注重考核,全面立体监督。2009年,矿党委对全矿25个机关科室及7个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6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绩效考核。通过考核,及时将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存在问题的班子及班子成员限期进行整改。通过绩效考核,切实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我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全面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二是干部考核评价的标准和方法还比较单一;
三是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克服和改进。

(一)在深入学习宣传上下功夫。要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同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在贯彻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
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
对下级推荐的干部,不符合要求的不任用。

(三)在深化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干部的考察方法,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积极探索公开提名和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四)在立足全程监督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有关法规,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真正做到创新用人机制,扩大民主渠道,规范干部程序,严肃干部纪律,努力提高矿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举办各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增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内容,并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讲授人员。

二是进一步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级干部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央“5+1”文件和相关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党委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决执行选人用人不唯学历唯能力,不唯资格唯实绩,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互为补充的工作力度,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把干部考察工作与考核工作规范统一,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既掌握干部的“显绩”,又掌握干部的“潜绩”,防止考察干部失真失实。

中共古莲河露天煤矿委员会

2010年1月6日

整治选人用人篇4

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习教育情况报告

  按照《印发的通知》(都组通〔XX〕54号)要求,现将我办开展学习教育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按照省、XX市、XX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办党组把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政策和各级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内容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12月4日,我办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吏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学,确保把政策吃透、界限弄清、要求记牢、程序把准。    二、突出重点,查摆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办党组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近两年来单位中层干部任免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对征求到有关选人用人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重点在说情打招呼问题、干部人事档案记载不清、材料缺失问题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本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三、边学边改,逐步规范  一方面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促使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及其他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防止干部选任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同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整治选人用人篇5

选人用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按照州委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狠抓整治落实。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月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了甘孜县庸懒散浮拖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甘孜县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7+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并全面启动庸懒散浮拖及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际的整改措施,有序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一)着力整治拉票贿选问题。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开展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组工外网和甘孜县有线电视台,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拉票贿选的线索和问题,汇总研判,对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拉票贿选责任追究办法,设立违规违纪工作台账,实行台账记载管理。

(二)着力整治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一是向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发放《条例》,并通知做好学习贯彻。二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标准和条件。三是认真执行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前资格、条件审核,组织专人规范换届以来干部选任文书档案。

(三)着力整治跑官要官问题。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记录在案制度,对跑要、拖情的不列为考察和提拔对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重申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坚决整治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着力建设模范组织部门。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利用12380举报平台等,收集跑官要官线索,对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五)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执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选任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月,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计56人,其中:超配领导职数3个,超配非领导职数53个,计划于2017年9月前整改消化。

(六)着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选用两面人问题。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点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有意识的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困难矛盾突出的基层一线和反分维稳前沿去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三是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四是设立防止和清理两面人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两面人有关情况,组织部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对确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七)着力整治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今年8月,清理规范14名在企业兼(任)职的干部职工。同时,对干部职工在企业兼(任)职务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我县14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均未违规领取薪酬。同时对前期清理违规兼职工作进行自查,防止漏报、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反弹。

(八)着力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各全县各单位,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按照清理范围中确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举报电话在甘孜县组工外网和甘孜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

(九)着力整治违规抽借调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抽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要求违规抽借调干部职工无条件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归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为固化成果,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庚即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抽借调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组发〔2016〕4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管理。

(十)着力整治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问题。根据我县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组通〔2016〕13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专人对干部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治处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认为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走形式,开不开展一个样,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虽将各项干部政策法规下发给各单位,但宣传落实力度差。三是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创新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构筑及时发现、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纪律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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