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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5篇

时间:2022-08-03 16: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5篇

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22号),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3.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篇2

  一、目标任务

  __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__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__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__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县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8日前上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

  1.以村(作业区)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对新增各类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经县领导小组确认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

  2.对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公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公厕蹲位补助2500元/个。

  3.县财政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1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4.对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户补助600元/户。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要开展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每月实地检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的跟踪督促。

  二要开展联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今年5月、8月、11月我县将配合市住建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列入__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

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22号),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3.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篇4

  

  2021年以来,*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农村户厕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皖农社函〔2021〕405号)和《*市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淮农工办〔2021〕7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工作。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以来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78680吨,共有垃圾中转站6个、垃圾桶(箱)7850个、垃圾清运保洁及转运车辆298台、7000余只垃圾回收专用桶。“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体系运行良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区在各镇(街道)设置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5个,部署了垃圾分类示范村并逐步推进。*街道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相关设备及公司运营正在有序进行中。有效提升了农村环境质量。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驻地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徐暨村建设污水管网1773米,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镇建设污水管网600米,截污工程三处,完成污水处理站6座。*镇建污水管网9180米,污水处理站5座。*、*、*镇污水处理交由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镇两姜河,解放河及*、*等镇村内沟塘和黑臭水体污染进行了治理,对两河附近村庄进行户改厕工程和加快沿河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雨污分流,同时加强对部分河道和沟塘进行清淤,目前治理全部结束。

  (三)村容村貌治理。针对农村垃圾、河塘沟渠和无功能建筑影响村容村貌问题,全面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垃圾柴草,清理河塘沟渠消除黑臭水体。全年投入人力3120人次,清运垃圾5450方重点整治乱堆乱放杂物、生活生产垃圾,做到乡村整洁干净。

  (四)农村户改厕。2021年全区改厕任务数392户,以砖砌式防渗三格化粪池改厕为主,通过户装管网、集中收集各户厕所粪液粪渣。目前改厕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逐户验收合格后录入改厕平台。截止目前,我区常住户数33790户,已改厕农户29916户,其中财政支持改厕17385户、农户自建(包括棚户区改造户)12531户,改厕覆盖率达88.48%。

  (五)户厕摸排整改。摸排情况。我区2013年以来,财政支持改厕户数17385户,摸排户数17385户,摸排覆盖率达100%。摸排问题厕所209户(其中不能使用的82户、不能全年使用的127户;其中因产品和施工质量等导致不好用的问题145户、因技术模式选择不当等导致不能用的问题64户)。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整改193户(占问题总数的92.3%),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按照原建设验收标准整改,严格把关整改质量,积极发动群众,推动问题摸排整改。二是未完成整改的16户,皆因技术模式选择不当,将纳入明年改厕计划。

  (六)后续管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厕所后续管护实施方案》,以镇域为单位,建立起一套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模式选择、政策支持、监督考核等方面的政策技术体系,实现改厕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长效管护运行有效。并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的“八有”要求,建立了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服务站,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粪污处置有效应。

  (七)“五清一改”工作。区级制定了《*区“五清一改”村庄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及各村(社区)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了村内大环境整治及“五清一改”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做好自家房前屋后及家中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清理村内沟塘、小广告、垃圾治理、拆除无功能建筑及危房等。目前,全区共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5596吨,清理乱搭乱建401户,清理无功能建筑面积12796平方米,清理村内沟塘数量近300口,清理村内沟渠数量400余公里,清理村内淤泥数量3250多吨,村庄清洁行动已经常态化。

  (八)美丽乡村建设。*镇程村自然村是今年全区唯一一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村,计划投资560万元。目前第一批招标工程已完成,包括路面浇筑、青石板路、排水沟砌筑。房前屋后和墙体美化也已完成。四个节点和山涧沟壑清理正在施工。截止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的90%。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问题。我区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群众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够到位等问题。

  二是厕改后维护问题。虽然我区印发了卫生厕所日常养护注意事项,但依然存在维护不够到位现象。

  三是美丽乡村建设主体“错位”问题。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老幼妇孺居多,他们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度低,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行为,存在“政府热,农民冷”、“干部干,农民看”的现象,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行动,有力推动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分类治理好农村污水、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善农村户改厕建管用体系、大力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为群众打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要压实户厕摸排整改工作。我区将进一步压实摸排整改责任,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厕、不落一项;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范围全面、问题摸排准确、不留死角盲区,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继续做好摸清底数、建档立卡、整改到位。

  三要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后续管护力度,深入群众对厕所后续管护进行调研,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管护机制,切实按照“八有”管护制度要求,加强厕所管护维修服务。建立随机督查机制,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不定期开展督查,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交办、责令限期整改。实现改厕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长效管护运行有效,群众满意。

  四是积极宣传发挥村民作用。广泛深入发动,切实炒热思想,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利用会议、微信、标语、倡议书,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将环境整治工作重心从村组转移到农户,深入到每家每户,开展庭院美化行动,让群众自己动手打扫屋子,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习惯。

农村人居环境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22号),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3.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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