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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分析报告(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18 08:3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政分析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廉政分析报告(精选文档)

廉政分析报告5篇

第一篇: 廉政分析报告

“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充分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该章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一)以权谋私行为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条例》第80—82条明确了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全家非法敛财 6人落网

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妻子、女儿索取、收受40多个单位或个人的房产、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864万余元;
贪污公款324万余元;
挪用公款1000万元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张洪亮不仅自己到处伸手,而且默许、纵容家人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收受钱财。其妻子、女儿对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不制止、不规劝,而且主动参与其中,伙同张洪亮收受贿赂达255万余元,占张洪亮受贿案值近三分之一,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家庭成员合伙作案,违纪违法家族化特征明显,结果全家人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其妻子借张洪亮帮助别人安排工作、为房地产商和教学仪器供应商等谋取利益,与张洪亮收受、索要汽车、房产、现金等贿赂235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其女儿怂恿张洪亮指派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采购请托人所售教学设备,主动索贿40万元;
其妻妹长期帮助张洪亮夫妇保管、经营、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并利用赃款炒房、放贷获利;
其妻兄借负责开发市教育局房产项目之机,从中获利60万元。

张洪亮案件涉案党员和公职人员43人。2014年10月11日,经淄博市委批准,市及有关区县纪检监察机关逐一立案调查,根据情节、性质、态度和一贯表现,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给予警示诫勉处理18人。

(二)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

《条例》第83—87条明确了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收受贿赂礼金近亿元 6万欧元想不起谁送的

在黄柏青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期间,于平时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亿元。其中不少是一些老板和领导干部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柏青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万两万,多的达成百上千万。对于每一笔账,黄柏青与其妻子陈某都默默记在心里。如果有一年行贿者没有“纳贡”,陈某还会觉得奇怪。

黄柏青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多令人咋舌。专案组曾在黄家发现一个装有6万欧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组织调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谁送的。而且黄柏青夫妇有一个“交往不交易”的谬论,认为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权力交易,收点红包礼金不过是“礼尚往来”。在离开惠州后,他也收受一些老同事和当地老板的红包礼金,认为“反正与他们已经脱离直接关系了”。然而,这些进贡者或许不追求立竿见影的回报,但最终都是为了获得权力的庇护和回报。

2015年9月,黄柏青因违规收受巨额礼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被“双开”,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条例》第88—91条明确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劵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劵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亨华:领导老板“一肩挑” 当官发财“两不误”

按理,既然选择了人民公仆,就须断了发财的念头。但看着别人下海经商,有声有色,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周亨华坐不住了。为了掩人耳目,周亨华与“老下属”兼本姓人咸安区财政局副局长、经管局局长周某某合谋,由周某某出面成立公司,而周亨华利用权力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进行后台运作,赚了钱后,大家五五分成。

2009年3月,周亨华以妻弟的名义与周某某各出资25万元的苗圃基地正式开业,周亨华实际占有50%股份。至此,周亨华“舞权”的戏台正式搭建起来。2010年、2011年,周亨华两次受周某某请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帮助周某某的弟弟周元发在未经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承接了咸宁开发区一道路绿化工程和咸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因这两项绿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周某某与周亨华共同经营的苗圃基地里的苗木,工程完工结算后,周元发支付给周某某苗木款130万元。周某某收款后,按照之前约定,先后6次通过他人将收到的一半苗木款共计65万元转交给周亨华。

因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其他问题,2015年3月,周亨华接受组织调查。9月,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亨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条例》第94—97条明确了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长谢新松:喜新厌旧贪心不足 长占民企车辆直至案发

手里已经占了一辆车,用旧了就想把别人新的换过来。云南省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新松长期占用民营企业车辆,受到严肃查处。

2009年,时任昆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谢新松以工作繁忙、公车接待不方便为由,要求所辖业务范围内的某公司为其配置一辆车。该公司遂购置了一辆帕萨特,供谢新松个人长期使用。

2012年,昆明市委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到该公司任帮办。该公司为其配备了一辆新款帕萨特。看到别人开着新车,谢新松又“眼红”了,便找到上述公司,要求调换过来。于是他又将这辆新款帕萨特占为己有,一直用到案发。

“勤廉奉业甘风雨,读罢春秋好回家!”这是网上流传的谢新松的诗作。这位文采过人的官员嘴上说着“勤廉奉业”,背后却是另一套。2015年10月,谢新松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民营企业车辆;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人民币7万元;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500余万元,产生孳息100余万元等问题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之三:廉洁纪律

对歪风邪气亮起红灯

部分条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典型案例

2014年10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万庆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中央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之后,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像万庆良一样,不收敛、不收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其中就包括周本顺、杨卫泽、肖天等人。

另据福建省纪委通报,自2012年,时任武夷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春松违规持有武夷山某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长期以远低于会员价的价格打高尔夫球,特别是在2013年11月全省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期间,林春松欺骗组织,改用他人名义持有会员卡继续打球。2013年6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林春松在俱乐部打球163次,其中工作时间打球12次;
同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会员卡充值13908元,用于支付高尔夫活动的部分费用。

分析点评

党员干部违规持有高尔夫球卡等会员卡,出入私人会所,这些看上去是“小问题”,实际隐藏着“大祸患”。事实证明,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各类会员卡与私人会所极易成为权钱交易的媒介、滋生腐败的温床。所谓破法必先破纪,腐败问题往往以作风问题开端,作风问题的背后是纪律问题。对此类“歪风”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用严明的纪律加强约束。

在修订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这些问题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容易让一些心怀侥幸之人钻纪律的空子。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此类行为进行处分,使得查处具有了法规制度的保障,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传递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条例》有关修订情况

此次《条例》修订的一个亮点,是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廉洁纪律要求。廉洁纪律章节是“六大纪律”中调整幅度最大的,除了将原《准则》中“8个禁止”“52个不准”的部分内容吸纳进来,还增加了不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处分条款。这是因为在现实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关系到人心向背。以较大力度修改、较大篇幅着墨,体现出此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形势任务变化和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提炼。

《条例》明确,“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均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情节较重或严重的,不仅要处分直接责任者,还要处分领导责任者。

把“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必然要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以法规制度形式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只有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之四:群众纪律

对罔顾民意的政绩工程说“不”

部分条款

第一百零九条 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典型案例

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曾被群众称为“推土机市长”,并送绰号“季挖挖”。据媒体报道,季建业上任南京市长后,立即动用3.8亿元整治市内主要道路,相关开支未经南京市人大批准。2010年7月28日,因施工挖断地下丙烯管道引发震撼全城的大爆炸。

分析点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等人收受巨额财物;
道德败坏。”比起中央纪委在对季建业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时的这些表述,南京市民对于季建业更直观的印象可能就是“季挖挖”了。透过这个绰号,能看到季建业霸道的行事风格和性格特点,读出群众对其从政行为的评价,背后是季建业浓重的“官本位”思想和漠视群众利益、不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的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章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但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职位上升了,离群众反而远了,干事决策习惯于独断专行,罔顾民意、不与群众商量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
有的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
有的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这些都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条例》对群众纪律的规定,顺应了群众呼声,既给广大党员干部画出了红线,也给群众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

《条例》有关修订情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群众纪律是党员干部践行根本宗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向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经典是我们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生动体现。新修订的《条例》在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继承了我们党关于遵守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规定和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鲜明地突出了更“全”、更“严”的要求。

《条例》关于群众纪律的规定指向“四风”问题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对于党员干部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尤其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

之五:工作纪律

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部分条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典型案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南海东部管理局所属生产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以会议费为名报销吃喝费用、违规在度假村和五星级酒店开会,相关直接违纪人员受到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再生和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玉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析点评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追责,源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缺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和巡视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淡化,是许多地区和单位的共性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乱象出现的总病根。对此,中央多次强调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中央对省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
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贿选案中,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被严肃处理……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区市共点名道姓曝光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100多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在修订中,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为一种违纪行为专门予以明确,以刚性约束向各级党组织及负有领导责任者扬起了“鞭子”,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追究更加切实可行。在《条例》面前,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领导干部,必将面临“挨板子”的惩罚。

《条例》有关修订情况

《条例》中所指工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作,而是指党的工作,如党的宣传、组织、统战工作等。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谋事创业上,放在为民谋利上。

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吸收了原《条例》和《廉政准则》中的部分内容,并将一些笼统的规定进行整合、细化,增加7条、完善4条,除党组织失职行为外,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失泄密行为、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也被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警示党员干部对党的工作就要好好干、负责干,否则将面临党纪的惩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条例》结合当前突出问题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律审查实践,增加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违纪条款,释放出“不担责就要被问责”的强烈信号,倒逼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之六:生活纪律

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部分条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平时很少回家吃饭,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他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

分析点评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等,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如温水中的青蛙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而且败坏党的形象,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

《条例》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实践成果的制度化,又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条例》有关修订情况

共产党员有别于一般群众,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对党员必须有更加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条例》增加了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情形的处分条款,把底线和关口前移,凸显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深刻理念。另外,《条例》删除了原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防止因规定过于具体形成的执纪漏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这些修改反映出,对党员干部,不仅要监督其“八小时以内”遵守纪律的情况,还要以党纪条规约束其“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实现“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作为具有远大理想和高尚追求的政党,共产党员在生活方式、情趣爱好等看似“私人化”的方面,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低级趣味和歪风邪气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通过纪律处分条例这一党内重要法规,向奢靡腐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行为亮起红灯,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如果谁再认为这些问题只是“小事”、“私事”,依然在生活中不收敛、不收手,党纪的戒尺就会落在他们身上。

正所谓:“穿金戴银能怎样,平平凡凡又如何,只要你能知足,就什么都不缺”.要知道有的人虽然贫穷,但感觉很幸福;
有的人虽然富有,但浮而不实,忧虑重重。当然,人间的一切不幸几乎都与钱有关,但有了钱并不代表真的幸福。

  乐观者的幸福府首皆拾,悲观者的幸福高山仰止。幸福到底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一家老、小、平平安安、团团圆圆,即使吃着粗茶淡饭,也满口香甜;
幸福就是拥有一位甘苦与共、风雨同舟的知心朋友,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幸福就是拥有一颗平常心,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日子,知足常乐!

  要知道幸福不是你有多少的钞票,也不是你有几座豪华的别墅、开什么牌子的名车,手上佩戴多少克拉的钻戒和多么华丽的衣裳。真正幸福的人,不一定拥有很多财富,但他们内心一定是踏实快乐的。所谓内心的幸福,是过着和谐的正常生活所感到的快乐,这种幸福和满足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一定是高官显禄,腰缠万贯,而是要懂得怎样生活。只要您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一家人健健康康的活着,开开心心的过着,用一颗平常之心享受平淡生活的美好,快乐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这就是幸福!因为平淡是一种“福”,它能让我们调整心态,在五味杂陈的大千世界里去发现生活的和谐之美,做到真正的满足!

正像黄磊所言:“平凡日常的记忆,最关一餐一饭。平淡生活的温暖处,也许就是与家人、孩子在一起分享美食,分享品味美食的愉快心情。无论走多远,最终也只是为了回家,回到餐桌前。”

  其实生命的过程,原本就是平平淡淡,就像一杯白开水,我们每天都在喝,不要羡慕别人喝的饮料里有各种颜色,其实未必有你的白开水解渴。不幸福是因为你的欲望太多,索求太多,在杯子里加入不同的成分,所以你的人生也就变得复杂起来。

  人生在世,浮浮沉沉,炎凉荣辱,需要的是在忙碌的生活中,求一份充实和简单,守一份心静,淡然的安洽于一份心静与知足。只要心简单了,世界就简单,那么到哪里都会有快乐!

第二篇: 廉政分析报告

廉政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今年以来,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时,结合活动开展,将科室工作职责编印成册,对重点事项流程进行了公开,对排查出的各类廉政风险进行了梳理分类预警。现就主要廉政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并报告如下。

一、主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一)思想道德风险内容及形式

主要表现为:极少数干部政治学习浮躁,政治大局观念还不强;
极少数干部廉洁自律、以身示范的作用不够突出;
个别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对一些不廉现象不说不管;
少部分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和水平不能让群众满意等等。主要防控措施:扎实进行“五型机关”建设,尤其是努力打造廉洁型机关,通过环境影响和促进干部自律;
不断完善机关长效学习机制,抓住关键,切中薄弱环节;
突出警示性谈话和教育,经常请市纪委监察局或市检察院领导进行集体谈话,组织到监狱、双规室等地方进行参观。

(二)岗位职责风险内容及形式

教育体育事业是否全局谋划、科学发展,是否突出“四个转变”,促进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1、重大事项决策风险内容及形式。风险点主要表现为:重大事项是否进行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是否经过了党委会集体民主性讨论,是否自觉接受纪委监督。防控措施是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履行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创新思路,重大事项决策前及时进行稳定风险和廉政风险双评估。

2、重要人事任免风险内容及形式。风险点主要表现为:拟提拔干部是否进行了民主推荐,推荐是否具有广泛性;
考察人选否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
是否经过组织考察,考察程序是否严格;
是否征求纪委意见;
是否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进行廉政谈话。防控措施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成立专门的选拔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人事任免过程的公平公开透明。

3、重大项目安排风险内容及形式。风险点主要表现为:重大项目安排是否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是否就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过科学论证;
是否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尤其是群众关心的教师招考、招生、民办学校审批、评优评聘等“热点”是否公开公正和公平。防控措施是制定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履行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

4、大额资金使用风险内容及形式。风险点主要表现为:重大财务决策是否进行党委会讨论,执行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大额资金使用是否有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机制。防控措施是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坚持大额资金使用公开合法。基建、大宗物品购置严格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进行政府采购招标。

(三)外部环境风险内容及形式

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
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是否存在配偶、子女及配偶违规收取他人礼品、礼金等情况。防控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实施岗位监督,加强测评考核。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处置。

二、单位主要职能梳理

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3、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5、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市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6、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有关工作。

7、负责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下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各级教育机构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9、指导系统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10、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1、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12、管理和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
指导体育训练工作和优秀运动队伍建设;
负责市以上重大赛事代表团的组建和参赛,承办本市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

13、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管理和监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4、负责市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的审核和管理。

15、指导体育科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16、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实施风险管理促廉政工作全面推进

今年以来,教育体育局党委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廉洁高效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违反党纪政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突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系统行风提出了要求,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责任书,做到了廉政责任的分解和落实。突出了制度防腐,下发了《关于在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活动,促进了干部的自我教育及科学管理廉政工作。继续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第二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被济南市教育局确定为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

(二)突出廉政教育实效,加大超前防范腐败力度

制定了下发了“执政为民,廉洁高效”意见,突出“四个转变”,促进教育体育事业的均衡优质发展。继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突出建设廉洁型机关,结合风险点查找,深入摆查行业作风方面问题,促进服务为民水平的不断提升。认真开展荐文促廉活动,通过对部分案件的分析,力求真正能触及干部灵魂,影响行动,促进干部廉洁从政。适时对新提拔重用的干部和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防重点人员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三)突出关注民生,促进教育热点问题不断解决

认真履行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部门的职责,会同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等部门在春季开学后,组织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组织了学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基层评议科室活动,梳理建议意见400余条,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制订了整改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招投标监督制度。对招投标人员的组成、资质的审查等进行了改革,同时加强了对投标、招标人员的纪律教育,促进了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招标的公正、公开和公平,有效避免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教育体育局党委将在市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不断创新制度反腐的新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建设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三篇: 廉政分析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拒腐防变的政治生态。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常学常讲,笃信笃行。一是积极践行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党的建设的意见》和xx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围绕18个是否深入开展检视剖析。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光荣,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活动。党组书记x亲自为党员干部作党课辅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对表,认真学习,躬身践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重大决策监督。党组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注重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会上班子成员各抒己见,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列席会议,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x项列入党组会议题被叫停,x项经费事宜作调整。研究调整干部x人(次),顺利完成x、x等工作任务,上下普遍认可,畅通言路、民主议事、接受监督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明。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制。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过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更加坚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免疫力不断增强。

(二)以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强学习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四学为统揽,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学习三本教材、聆听五堂党课,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x次,专题研讨x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均在x篇以上,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先进模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组织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实效。广泛开展清风润万家家庭助廉活动,签定承诺书、张贴倡议书、印发公开信,积极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三是深入检视剖析问题。围绕四个对照五条标准,深学细照,查找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5个方面的问题x条,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把教育成效固化到夯实思想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上来。

(三)以落实责任制为根本,层层压实责任,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扭住落实责任制这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做到明责知责,负责尽责。一是严肃讲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年初专题召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找问题、讲责任、提要求。开展党风廉政面对面活动,先后x余次与重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面对面讲廉洁从政责任,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定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各自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明晰。结合各党支部重新调整,明确纪检委员及工作职责,纪检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三是严以履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落实监督责任不缩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履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四)以专项整治工作为牵引,真抓实纠立改,着力纠治问题。始终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坚持边查边改,立纠立改。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两个维护的务实举措,及时印发通知,细化整治内容,查摆梳理领导班子x个方面x条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共x条问题。每名党员干部对标五个方面19类问题,人人建立问题清单,并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事项。上半年文件压减x%,会议压减x%,各类督导检查压减x%,取消各类责任书、承诺书、计划书以及手机app10余项。三是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围绕公车(物)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项目审核、资金使用x个方面内容,采取各处室自查、财务室核查、纪委督查的方式,共梳理核查公务接待x次、经费报销业务x笔、评审验收项目x个,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x个。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持续巩固深化执行八项规定精度成效。。

(五)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抓早抓小抓常,严格维护纪律。始终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纪委履行专责,积极开展督查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印发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纪律规矩。坚持每月明查暗访,每季督导检查,重点查究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以及慵懒散漫等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反馈、督促整改。组织x余名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x名处以上干部婚丧喜庆报告事项进行报备核查。持续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党支部发挥监管职能,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职责。各党支部坚持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监督教育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和重温入党誓词、铭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严肃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廉政专题党课x余堂,提醒谈话x余次,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纠四风正作风的长期性、复杂性缺乏清醒认识,还存在会上重视、会后轻视,考核重视、平时忽视的倾向。有的认为自己不管钱不管物,不管项目不管经费,反腐败斗争离自己很远,把自己当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局外人。有的依赖班子把向、领导把关,缺乏严格执纪、坚持原则、按章办事的勇气和担当。

二是落实责任还存在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不完善的问题,存在用责任书代替责任、用承诺书替代践诺的现象。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有时还存在业务工作操心指导多,从严治党管党用心用力少,党风廉政建设靠支部自建的问题。履行监督执纪专责方面,在制度的修订细化上还不能及时跟进,在监督检查上还缺乏有效抓手,在执纪问责上还不够严格严肃。党支部加强日常监管方面,还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是监督执纪还不够严格。狠抓政治纪律监督方面,加强政

治督察,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缺乏大胆尝试和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执行党章党规方面,还存在概略式执行、粗放式执行、选择性执行的问题,该报告报备的没有及时报告,少报漏报误报的问题没有完全杜绝。开展专项整治方面,还存在自满情绪和排斥心理,把安排了当作完成了,把开展了当作纠正了,把没有发现问题当作没有问题,缺乏细实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是党纪教育还不够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还缺乏创新,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内容方式还比较单调单一。廉政党课有的不能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缺乏吸引力感染力。警示教育的平台和素材还比较有限。党内谈心谈话还不能做到经常有效、主动开展、敞开胸怀、坦诚相见。纪检干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培训机会不多,监督执纪的政策水平、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在讲责、定责、履责基础上,探索述责、评责、考责办法。积极探索责任制清单化管理,把各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拉单列表,提醒销号,规范管理,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地落实。

(二)注重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学习贯彻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深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自律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完善制度,扎实构建党内监督的保障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有据有序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细化完善《纪委工作规则》,探索创新政治督察、党纪教育、报备建档、提醒谈话、日常监督、信访受理等工作制度,固化纪委工作的具体抓手和运行规范。

(四)狠抓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疫情防控中显露的问题,紧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纠的突出问题,紧盯主题教育检视查摆的突出问题,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查找的问题,主动认领、完善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改到位,在坚持上见常态、在治本上求长效,一以贯之整改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实实在在的整改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内容仅供参考

第四篇: 廉政分析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报告

2008年,金塔县消防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党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防火灭火中心工作,以“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和“学长霞、铸警魂、树形象”活动为动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向新台阶,官兵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官兵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金塔消防的良好形象,现把一年来廉政建设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官兵廉政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消防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更应该抓好官兵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从这一认识出发,一年来,消防大队党总支部一班人,对队伍廉政建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大队长孟自强(李进学)任组长,李小赞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队伍中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官兵思想状况,针对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官兵廉政意识。在教育中,我们主要抓好了两个结合,一是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整顿教育相结合。在日常性教育中,我们主要坚持了二、五例会学习制度,把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广大官兵,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班子成员作为廉政建设责任人,能够经常深入官兵中间,了解官兵的政治思想状况,与他们谈心,对日常工作中的容易出现的问题,从小事抓起,从苗头抓起,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针对队伍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组织官兵集中开展教育整顿。一年来,我们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和大练兵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先后开展了“从严治警,执法为民”、“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条禁令”“四个严禁”及党员干部不准参与赌博的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官兵集中学习了《公安厅1、2、3号令》、《公安厅十项禁令》、《消防官兵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了学习《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业务练兵活动,通过一系列的集中教育整顿和专题教育活动,官兵的“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二是在教育形式上采取了电教与文体活动相结合。2008年,消防大队先后投资建立了官兵图书室、电教室,购置了一批电教资料和图书,组织观看了《任长霞》、《孔繁森》、《你永不可逾越》等一批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了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官兵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对学教内容开展讨论,不断敲响官兵拒腐防变的警钟。大队上下讲奉献的多了,讲条件的少了,埋头苦干的多了,串岗闲谈的少了,便民利民的多了,冷、横、硬、推的少了,争先创优的多了,违法违纪的少了。

二、加强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队伍廉政健康发展

为了防止腐败现象在官兵身上发生,消防大队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适时开展廉政检查,对促进为警清廉起到了关键作用。一是制定完善了《党风责任制》,《党风责任制》明确规定了每个党员的责任、义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党风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各项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哪个单位出了问题追究哪个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大队党总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每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思想状况进行总结,找出问题和差距,使每个党员置于了党总支部的监督之下。在支部建设上,自觉约法三章,不搞特殊化,要求一般官兵做到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做到。积极倡导“领导带着官兵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工作作风,让官兵学有榜样,让干部身先士卒。其次,大队聘请了六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廉政工作会议,主动向监督员汇报工作,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纠正、改进,涉及到官兵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一旦举报,一查到底,硬起手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第三,建立官兵廉政执法档案,将廉政考核纳入了等级化管理,采用百分制,每半年考核一次,及时排名、公布,并把考核的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干警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的职责,工作不力,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完不成任务的官兵,取消评先资格,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过错,还要报请局党委,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遏制了官兵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官兵的工作积极性。第四,适时开展执法检查,纠正行业不之风。今年,我们主要进行了法制检查,通过检查,防止了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提高了官兵的法制观念,增强了以人为本、保护人权的意识。

三、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密切联系群众,创人民满意的公安集体

2008年,消防大队围绕火灾隐患排除这一工作中心,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事故围绕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法公正、公开处理消防事故,竭尽全力让当事人满意,他们完善了“阳光作业”机制,制定了消防执法三十四项制度,坚持了事故责任实行集体研究,逐级审批制度,实行事故赔偿标准公开、处理程序公开等制度,增强了事故处理有透明度。在事故处理中,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有回声,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大队以便民措施为指南,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文明单位。他们完善了工作程序,简便办事手续,设置便民服务台、意见薄、举报箱。深入重点单位,宣传消防法规。同时,抽调得力干部,深入公路沿线村镇、学校,举办各类消防安全图片展和消防安全教育,得到群众普遍赞誉。中队大练基本功,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执勤,工作中为群众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一年来,消防大队共为群众做好事30余件,收到锦旗3面,查处火灾6起,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消防形象,人民满意率有了新的提高。2008年,消防大队先后被支队评为先进工作单位,有12名同志分别获嘉奖、优秀共产党员和个人三等功等奖励。

四、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官兵存在着享乐主义的思想,缺乏艰苦朴素的作风;
有的官兵冷、横、硬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为民的思想还有待提高;
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使我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金塔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第五篇: 廉政分析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团县委副书记:杨富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旗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党十七大精神和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为此在这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部门人员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一、抓宣传教育,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是基础。以教育为内动力。通过各种学习、警示教育、培训班,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树立“拒腐蚀永不沾”的理念。
1、加强政治理论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提高全员对反腐败斗争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认识。坚持将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的学习,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内容。突出抓了两方面,一方面是狠抓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工作。我们在团委召开了专题学习辅导会,以支部为单位围绕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邀请党校教授前来辅导。另一方面,以提高效能建设、学习年活动、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今年来

把理论学习与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创新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的良好机制,把理论学习落到了实处。2、加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型机关,不断加强思想道德、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检察官》、《公安局长》等警示影视片,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结合团委工作实际,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坚持廉洁从政、依规办事。
3、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以当前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为契机,紧紧抓住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这个中心环节,在机关摆放廉政展板、廉政警言、廉政牌等,充分发挥廉政文化融入渗透的教化作用。
4、利用干部数字化选学,现代媒介进行“网授+面授”。我们创新机关学习教育形式,在传统的以讲授为主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等。要求干部职工每人每天进入学习超市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每人学习内容、学习时长一目了然并记录在案,学习笔记不少于8000字,团干部每月通报一次个人学习情况,结果纳入机关干部目标考核范围,克服了以往干部学习无法量化考核的不足。去年以来,每个干部学习超过180多个学时,学习分数都在100分以上。
二、抓制度建设,党风廉政责任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制度。明确提出团委书记、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还根据领导

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对责任内容实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责任人,并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人人有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责任考核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团委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建立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兑现。一方面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进行分解细化,纳入机关干部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年初布置,年终检查兑现。三是健全责任管理制度。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三、抓权力监督,提高了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
推进反腐倡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是关键。为此,我们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自我监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委书记、副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
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
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
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亲自主持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做到“五个管住”:即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
管住自己的“嘴”,不传谣,不信谣,不吃请;
管住自己的“手”,不受礼,不送礼,不指指点点;
管住自己的“脚”,不去违法乱纪场所;
管住自己的“人”,严格要求家人和部属。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的运用。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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