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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 【完整版】

时间:2022-12-18 09:35:07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地区。城中村对城市发展起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地区。城中村对城市发展起了一定的历史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越来越突出,其在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负效应正日益显现和扩大,越来越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围绕县城的城中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就城中村改造问题谈点看法。

  一、xx县城城中村的现状

  (一)主要特点。一是城中村面积大人口多。县城城中村有腊树下、刘家岭、财神庙、龙潭村、北关村、培才村、城南村、李家湾、豆腐村、塔背村、新澄村、柏树村、牛巷口村、小宝山等14个村,面积约7平方公里,占县城建成区面积的三分之一多,人口约4万人,占县城人口的四分之一多。二是经济发展基础弱。目前,我县城市建成区内的培才、龙潭、北关、上辇豆腐冲等许多城中村,为了县城的发展,已将大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奉献给了县城建设,由此也产生了许多失地农民。这就使得这些村(居)委既没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又失掉了土地这一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导致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失地农民没有就业保障,群众生活水

  平日益下降。三是社会保障待遇低。2006年以来,县城建成区内的村委改制为社区,但由于土地性质、集体经济等改制不到位,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边缘群体,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有的还转化为城市贫民,已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四是群众生存环境差。城中村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建设年代久远,大多数已成为危房,加之,近年的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房屋普遍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如2005年至2007年环城西路范围的居民住宅面积比2001年增加了100%,造成了采光不好、通风不畅、屋内潮湿等不利于生活的恶劣环境,严重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城中村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致使四堆八乱严重、生活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堆放、道路交通不畅。城中村范围内房屋无序出租,集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仓储转运、生活居住于一处,成为社会治安、工商管理的重点难点区域。城中村范围缺少公建或公益设施,给群众的教育、休闲、娱乐、购物造成不便,居民的生存居住环境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极不同步。

  (二)改造历程。我县的城中村改造始于1998年,至今已有近12年的历史。采用了三种改造方式。第一种改造方式是局部改造,以完善城市道路、商业服务为主题。通过在城市建成

  区范围内修建了城中路、欧阳海路、迎宾路、芙蓉路,并沿线增加部分商业服务设施,道路沿线部分村民开展小范围的改造建设,如饶家村、肖家坳、百花村等。这一方式的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节约整合土地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为失地农民提供了部分街面商铺,适度解决了部分村民的生活困难。第二种改造方式为联合大规模改造建设,以配套基础设施为主题。这一方式由建成区向规划区辐射,主要是村(居)委同投资商联合,利用拆迁危旧房屋后的宅基地,建设回迁安置住宅和群众集资住房,通过回迁房屋差补价格和集资房收益来弥补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投资,如饶家村、火田村等改造工程。这一方式改造规模相对增大,同时因地制宜地配套了绿化、休闲、健身、环卫、物业等基础设施,使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第三种方式是统一规划、房地产开发为主体改造。由于县城建设用地紧张,土地价格的一度上涨,不少开发商开始瞄准了城中村房子不值钱地值钱的利润空间,以原建筑面积一比二到三的比例拆旧换新,改造了北关村、豆腐村、培才村等部分城中村,这种改造方式,使不少城中村居民不但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也得到一定的经济收入,从而改善了生活质量。

  (三)存在问题。(1)关于改造的用地政策问题。目前,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来源,是利用村(居)委集体建设用地,取

  得的土地证不是集体用地,就是划拨用地,这种土地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造成了这部分居民建房以后,就再无资金从事经营投资活动了,生活上仍然紧张。(2)关于先安置后开发问题。“先拆迁、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从理论上可以讲,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我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整合节余土地的出让收益,要先拆迁安置必须先对土地进行出让。其二,我县建成区城中村(居)委的改造,既要保障一定的安置用房,又要保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所以改造规划多为小高层或高层,要按照常规六层以下安置,七层以上作为经营性开发建筑,那么回迁安置和经营开发是无法分开的。(3)关于行政审批监管问题。城中村改造中的政府审批程序,分两个过程,一是社区负责以社会稳定为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把关,主要是对村(居)民意愿、拆迁补偿办法、资金筹措渠道、回迁安置方法和拆迁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二是由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立项、规划、用地为主要事项的行政审批。现在行政审批程序繁、环节多、周期长、难度大,一个改造项目的主要审批手续,从立项到办结建设手续需要很长时间。(4)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问题。由于村(居)委区位、村(居)民用地面积、违章建筑面积数量等因素,使村(居)委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五花八门,由此在城中村之间、被拆迁户之间产生了盲目攀比补偿的现象,这不仅扰

  乱了群众思想,也已经影响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给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

  二、xx县城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实行城中村改造是抢抓政策机遇、借势城市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动我县县城提质的一个重要载体,对于提xx县城城市化水平,构建和谐桂阳,实现县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我县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xx县的一个对外窗口。而城中村的存在直接影响县城形象,影响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又直接影响着全县的形象,影响着全县经济的发展。所以积极稳妥地解决城中村问题,促其经济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向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和方式转变,使城中村直接融入城市,对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高效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目前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我县土地资源日益紧缺,而县城建设又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城市的发展正逐渐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集约发展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益低下的城中村土地,腾出更多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求紧张矛盾,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科学合理的城中村改造,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三)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生活质量。通过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和改造,会使原来的城中村融入县城,从根本上解决原来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脏、乱、差,生产生活质量低劣的问题,改造后配套绿化、休闲、健身、环卫、物业等基础设施,这将会极大地提高村民居住生活质量,让他们共享县城发展带来的成果。

  (四)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升县城形象,促进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村建新村,拆平房建楼房,更不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是通过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将落后的村庄建设成为凸现城市现代化气息的文明社区,将会变xx县城一道独特的风景扮靓县城,提升县城品位,使县城容貌得到显著改观,城市形象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现代魅力进一步显现。这样以来,县城环境质量的改善,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必将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城中村自身发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是城中村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化发展也需要城中村在教育、卫生、城建、治安等方面向社会化转变,需要村民向市民转变。对城中村改造,将其城市化,是城中村经

  济社会发展难得的一次机遇,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然选择,无论是从城市整体发展还是从城中村自身发展来看,目前的存在形式都有其严重弊端,如果不加以改造,必然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总之,对县城城中村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造,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是县城建设扩容提质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桂阳的客观要求,对实现城乡统筹,推进全县城镇化水平的提高xx县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与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县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深化理念。城中村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城中村改造,对于促进我县城市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建设城市到管理城市、再到经营城市的阶段。而城中村改造以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是经营城市的题中应

  有之义。因此,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中村改造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消除村民思想顾虑。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和提升经营城市理念,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制定目标,加强规划。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研究,根据县城开发建设即期和中远期目标,制订计划,明确用五年时间完成核心建设区的改造任务,用若干年时间逐步完xx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改造任务。其次要加强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按照城市规划法要求,将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根据县城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县城建成区与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中村所在地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系统。要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科学论证和规定的程序审查,制定适宜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技术规定,指导规划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积极推进“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三)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巨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改造,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真正成为民心工

  程,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与社会和谐稳定。改造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期组织实施,防止在城市拓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新的城中村。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好城中村的改造方案和计划。

  (四)拓宽思路,探索模式。实施城中村改造,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投资改造。政府总揽,拿出资金拆旧建新,鼓励村民融入城市生活。其优点在于有利于整体规划与推进,能最大地实现土地价值;缺点是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做到平衡。二是引入市场主体开发带动,即市场化改造模式。通过引入外部资金,以开发的形式带动城中村的改造。其优点在于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压力,缺点是政府让利于开发商,当然这也是正常的“双赢”做法。三是村级集体和村民参与改造,即半市场化的改造模式。其将村集体和村民由单纯的改造对象转变为既是改造对象、又是改造主体,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村集体、村民出资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这种模式既可减轻财政压力,又能规避单纯由市场主体开发带来的缺陷。城中村改造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合理调配,兼顾中长期发展,实行“一村一案”。要努力探索多种改造模式的优缺点,在具体分析各个城中村特点、主要问题及形成机制的基础上,灵活采用改造模式,实现“多赢”。政府要加强引导,鼓励有条件

  的、城郊结合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改造和自行改造。

  (五)完善体制,建立机制。城中村改造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县、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城投、交通、民政、公安、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我县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县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规范、有序、和谐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对拆迁、补偿安置、供地、建设、管理等实行统一政策,发挥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和村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在集体资产、土地、住房、收入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既得利益不下降,生活水平有提高,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重视改制,推进转变。城中村是一项社会工程、民心工程。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涉及户籍、土地的变更,还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城镇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要

  重视城中村改制问题,即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的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拆迁改造工作要与撤村建居、村民户籍转变工作同步进行。要发挥社区职能,充分重视和加强对身份转变后的原村民观念改造和职业培训,使他们逐步实现观念、心理、风俗、习惯等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转变,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内容总结

  (1)关于县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地区

  (2)城市化发展也需要城中村在教育、卫生、城建、治安等方面向社会化转变,需要村民向市民转变

  (3)而城中村改造以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是经营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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