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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26 08: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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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文档)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篇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六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第八条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

  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条 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其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根据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第二十七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三十条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第三十一条 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当选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五章 呈报审批

  第三十二条 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第三十三条 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七条 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选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基层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选举,是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的主要方式,也是党的政策方针落实效果的重要前提。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科学、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制作了“一杆秤”,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杆秤,秤得清代表分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组织战斗力强不强,两委班子硬不硬,一线的党员最有发言权,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提高党内选举质量才有坚实保障。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很多,只有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得到了基层群众公认的党员才能担此重任;只有那些素质较高、求真务实,真正代表基层党员群众“说话”的党员才能不辱使命。了解百姓心声,秉持公正严明,敢于仗义执言,是选举需要的党员代表,才能创造换届选举需要的结果。同时,还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充分研判考虑区域、年龄、行业等多种因素,确定代表能代表绝大多数群众声音和意志。

  这杆秤,秤得准班子质量

  班子建设是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一个团结的班子、干事的班子、干净的班子、亲民的班子才有更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要用忠诚考量,提信念坚定之人,秤准候选人思想状态和斗争意志;要用担当考量,提积极作为之人,秤准干事态度和干事能力;要用实效考量,提求真务实之人,秤准工作韧劲和工作效果。同时,还要把群众基础好、带头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班子成员选配的重要标准,结合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社会治理等现状,因地制宜优化班子结构,让选举结果对基层党组织形成整体提升。

  这杆秤,秤得起组织能量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和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为选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切实吃透《条例》内容和要求,不断提升选举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彰显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正向能量。

  《条例》犹如“一杆秤”,各级党组织就是“过秤人”,要一手提“秤”,一手选“才”,重在细节,严在全程,四平八稳,风雨不动,基层党组织选举才能称心如意。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在庆祝建党99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这一专题举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____总书记提出五个“要抓好”,既说明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证明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整的组织制度体系,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保证。地方党委是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中间段”,打开其韧性决定着整个体系的长度和硬度。

  增强思想韧性,保组织体系政治常青。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次集体学习,____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全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抓好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践行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能力、严格政治自律。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增强规律韧性,保组织体系队伍常青。毛泽东同志依据党的历史经验,作出过一个有规律性的重要论断:“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在1992年考察南方时指出:“要发展就需要人才,不用人才不行。要鼓励用人才,出人才。”“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新时代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忽视才干,注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一线考察使用干部,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年轻干部合理统筹使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持续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增强制度韧性,保组织体系基础常青。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形成完备的组织制度体系,对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立足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出台了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为夯实党的组织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6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这对于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____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上再次强调,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立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这一定位,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基层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应做到以下“五步”: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学习培训,确保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充分领会、吃透、掌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内容,并在选举工作中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步骤不漏。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维度宣传条例内容,让广大党员了解知晓,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参加基层选举工作,提升积极性与参与度。

  三是强化人才审核。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确保选出的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党员拥护。

  四是提升选举质量。要进一步提升党内选举质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选拔基层能人强人,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是把好监督监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线、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得到预防解决。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对选举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查出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六篇
【篇1】
6月29日,____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基层组织选举的核心在于“人”,要全力做好基层组织选举“人”的文章,聚焦“涌新人、聚能人、选能人”等工作,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役堡垒,让《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基层组织选举要“涌新人”,注入发展活力。当前,基层班子普遍面临着干部年龄偏大,知识水平较低,缺少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相对较低等问题。完善班子年龄结构的任务燃眉之急,要依照班子结构公道的原则补充中青年干部,让基层组织“涌新人”,他们门路更活、头脑更活、后劲更足,是新时期的奔涌后浪,能够为基层注入发展活力。首先要健全基层后备干部储备库,提拔讲政治、敢担当,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党员补充到储备库里,为基层班子备齐后备气力。其次要梯形搭配,构建公道的年龄结构,让基层班子有老干部的丰富经验,有中年干部的成熟慎重、有年轻干部生气蓬勃,让基层班子时刻充满战役力。
基层组织选举要“聚能人”,凝聚发展气力。党员代表要切实代表大众心声,覆盖范围要广,知识结构要全,职业范畴要精,特别是在生产和工作1线的代表,他们更贴近基层生活,更了解基层诉求,更合适为基层发声。要公道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1线代表比例,为基层组织“聚能人”,凝聚基层发展气
力。1方面要优化代表知识结构,提高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医疗等各方面工作在1线的专业人材比例,为基层组织选举会聚各方英才。另外一方面要优化代表职业结构,要确保奋战在当地支柱特点产业、工农业生产和新兴服务业的1线党员的代表名额,充分传递1线生产和工作的声音,将基层组织与1线党员大众紧密地结合在1起。
基层组织选举要“选能人”,明确发展方向。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离不开“领头雁、领路人”的坚强领导,基层组织选举要“选能人”,不但是强在工作能力,更要强在思想觉悟。要选出并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党员干部,为基层组织“打头阵、挑大梁”,明确基层发展方向。选举前期要做好委员候选人考察工作,要重点听取党员大众对候选人在政治素养、思想品行、廉洁自律、社会形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立体掌握候选人基本情况。在选举完成后,要及时跟进基层组织班子培训,及时查找本身不足,补齐理论短板,补足精神钙质,打造工作能力强、思想觉悟高的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切实增强基层治理能力、组织能力。
【篇2】
基层党组织是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党群进行物资与信息交换的第1线。以选举为主要方式,配好建强基层党组织是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的条件和基础。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科学展开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画了条“硬杠杠”,对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条例》的制定与实行是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体现。“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1以贯之的执政理念,这是我们能够穿越百年风雨的根本缘由。只有以党性觉悟高、能力素质强的人为构成单元,基
层党组织为民服务的热忱与本领才有保障,大众才能切实感遭到来自党中央的温暖与实惠。践行初心使命不是1句空话,要真真正正地放于心里,落在行中。只有心中装着人民的人,才有资历被选举出来,才有资历代表基层党组织行使权利,为人民谋福祉。当前国家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1切为了人民,1切依托人民是实现中国梦的唯1法则。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以科学选举为主要体现,全面打造过硬队伍,对团结动员大众、积极造福人民、优化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条例》的制定与实行是规范党内选举的重要遵守。无规矩不成方圆。各项工作只有在科学公道的框架下运行,才能实现推动有力、不留隐患,党内选举工作更是如此。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唯1执政党,其1举1动都关乎国家发展、民族命运。只有不断在基础问题上下工夫,我们的执政大厦才能根基稳固、纹丝不动。而选好每块砖、用好每份料则是基础里的基础、根本中的根本,《条例》的制定与实行恰恰为选砖用料提供了1把“标尺”。这把尺全面规范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流程、方式,为实现党内选举工作的进程控制打下基础。科学严谨地指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也在党的基层治理的前期,杜绝了问题的产生。于本源处净化基层党组织构成,为基层党建的发展提供1个强健的体格。
《条例》的制定与实行是落实党要管党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我党始终保持科学性、先进性、领导性的根本保障。打铁还需本身硬。公道构筑基层党组织,为系统展开党的基层治理奠定人员基础是做好执政为民工作的条件。只有对本身发展具有百分之百的发言权,才能底气10足、干劲10足地为人民服务。也只有不断加强党风建设,并以此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形象,
才能与大众共鸣,才会让各项政策落地有声、落地有效。通过选举方式,让优秀党员成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骨干,使基层步调与中央保持高度1致,不但可以提升服务效力,也能助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深入落实。而《条例》的制定与实行在制度规章层面,赋予了我党健康发展的法理保障。
《条例》的制定与实行是保护党员权利的重要根据。充分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是团结党员、鼓励党员的根本方式。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是全面保护和保证党员权利的重要1环。基层党组织选举本身是1场以人民意志和利益为唯1标准的“自然选择”,其终究结果就是“优越劣汰”。觉悟高、能力强的党员通过选举,成功“进化”,在更高的职位上发挥功效,这便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以保证的深入体现。相反,在个别方面尚有不足的党员没能“进化”成功,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是1种鞭策。科学保障权益的概念既包括正向的保护,也具有反向的鼓励。基层党组织选举生动诠释了这1概念,而《条例》的制定与实行让这1概念更加具体、科学、有效。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基层党组织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党的执政力、公信力、影响力。《条例》就是展开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硬杠杠”,我们只有严格履行、严格遵照,奔向复兴的脚步才够坚实、稳健。
【篇3】
____总书记6月29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的重要根据,为基层组织选举提供了原则导向,是筑牢基层党组织根基的重要“宝贝”。《条例》秉承了3个“度”,为基
层党组织选举“保驾护航”。
《条例》制定和实行秉承了人民至上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党的理想信心、性质主旨、初心使命。基层党组织是党和人民密切联系的前沿阵地,党的方针政策、执政理念、政治主张终究通过基层党组织得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心中装着人民的人,才有资历被选举出来,才有资历代表基层党组织行使权利,为人民谋福祉。只有站在人民至上的思想高度,制定和实行《条例》,才能精准选人用人,才能选优“关键少数”,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牢牢依托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
《条例》制定和实行秉承了规范选举的“宽度”。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制定和实行让基层党组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准绳。《条例》中包括了适用范围、选举条件、选举程序和选举要求等,为基层党组织选举限定了“宽度”,设定了“硬杠杠”,不容逾越和疏忽。基层党组织选举是1项严肃严谨的政治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条例》制度实行全部选举进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每名党员的权利,选举结果才算真实有效,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同。
《条例》制定和实行秉承了制度原则的“硬度”。“柔性”的管理需要有“刚性”的制度“保驾护航”,党中央制定和实行《条例》,为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提供了“刚性”的纪律保障。党组织选举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严禁拉票贿选等行动破坏选举,杜绝选举中产生的不良因素发酵,让基层政权沦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和黑色权势的“保护伞”。《条例》的制定和实行提早预防和惩罚不法行动,
有力弥补了基层党组织管理缺位,买通了巩固基层党组织政权的“最后1千米”,建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
【篇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遵照履行。《条例》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守,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条例》为导航,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选举工作,选出让组织放心、大众满意的党代表和“当家人”。
把好政治“方向盘”。____总书记指出,“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1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程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基层党组织担当着推动发展、服务大众、凝聚人心的重要责任,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党长时间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取得新发展的重要意义,以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依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进1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役力,努力把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风格过硬、富有活力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役堡垒。
调好组织“换挡杆”。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进程中提早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要提早研判,精准全面地摸清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把基层党组织班子的现状掌握清楚,把党员大众对换届选举的意见建议掌握清楚,打好“提早量”。要严把关口,要严格依照《条例》规定,从代表资历条件,到代表名额,再到选举风气,都必须要严格把关,绝不能嫌麻烦、图省事,随便简化合并程序,更不能背规背法操作,踩“红线”、
触“底线”、踏“雷区”。要操作规范,把选举工作分析清、研究透,挂图作战,全面公然选举操作程序、政策法规、候选人员、选举结果各环节,做到公正透明。
系好纪律“安全带”。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换届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筑起“防火墙”,加强宣扬教育,以重大选举事故为案例展开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好党员正确使用好手中的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要织密“监督网”,强化监督督导,以“4不两直”情势到基层党组织察实情、听民意,开设大众性监督举报平台,对任何破坏换届风气的“蛛丝马迹”严查到底。要重办“暗操作”,严厉打击妨碍、破坏、干扰换届选举的背法背游记为,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偏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纠正,做到处理1批、警示1片。
【篇5】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履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是为组织提供“给力尖兵”,为人民甄选“得力干将”,务必要以制度为遵守,确保选举的各个方面都能做到民主透明、合规合法,特别要在“立行”上出狠招,在“管用”上发实功。
理论根据“立得住”。《条例》以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以党章为根本遵守,对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具有重要唆使意义,同时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守。中国共产党历经风霜洗礼,挺过寒冬烈日,踏过艰巨险阻,迈过崎岖泥泞,依托的是基层党组织团结广大人民大众,动员1切社会气力,贡献源源不断、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和
战役力。大抓基层导向,建强基层堡垒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理念得以贯彻、政治功能得以实现的“硬杠杠”。各级党委要把《条例》内涵领悟准确、掌控到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把正确方向,以中央精神为“镜子”,以党的理论为“梳子”,带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对标对表学,不做“2愣子”,拒做“老胡涂”,充分明晰党内选举制度的价值所在和意义所指,确保选举工作有规可依、有理可循。
措施细则“行得通”。____总书记强调,“要制定出高质量的制度规定,使其行得通、指点力强、能长时间管用。”善治的条件是善制,“行得通”才是“门路对”。完善推动基层党组织选举是践行党内民主的深入体现,是发扬民主集中制的生动实践,是党中央切合当前情势,精准研判分析,因时而生、顺势而生、应运而生的科学制度。《条例》立足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从总则开始,就代表的产生、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实行、呈报审批到纪律监督为逻辑序列,分门别类作出了规定要求,精细化选举进程中的各项措施,规范化选举中的各种行动,以高标准、严要求、重质效寻求制度实施的立体化、可视化和科学化,充分保障了党员干部正常参与选举工作的基本权利,确保了党内民主有序展开和行之有效。
制度履行“管得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履行,履行的硬道理在于管用。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增强“4个意识”、坚定“4个自信”、做到“两个保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环节,也是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具体实现方式。要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强化党性意识,就必须以实促行,严
明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大抓基层强堡垒,把党长时间执政的组织基础巩固坚固。全党现有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散布于各区域各阵线,触及范围大,覆盖面积广,差异性和多样性不言而喻,实行难度可想而知。重要时刻更需以制度为准绳,做到从严管理、以严提效,尤需明确:纪律束缚不可不有,建章立制不可不遵,制度履行不可不管。要在实际选举中做足准备、加强监管,做到按规定办事、按程序行事,认真贯彻落实选举制度,良性有序展开选举工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制好“棋盘格”,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走好“关键棋”。
【篇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时期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做出系列规定,既深入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又积极回应基层新时期背景下的实践需求。但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履行,再好的制度不履行,也会形同虚设;
再好的制度履行不到位,也是1纸空文。唯有立足“学”“思”“干”,才能实现“1起来”。
津津乐道,以深厚的情怀1起用心“学起来”。在此之前,适用的是1990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310年间时期产生变革,情势发展不断变化,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此次《条例》触及内容广修订幅度大,对党员掌握难度也相对较大。“知行常相须,论前后,知在先”,各级党委要贯彻履行《条例》精神,必须抓好宣扬解读,为《条例》贯彻实行营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把制定原则、主要内容全方位向基层党组织、广大基层党员准确传递,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解读内容,
深入领会内涵,让党员们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在悟中行。
四平八稳,以周密的思考1起把责“担起来”。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役力的基础,是党在基层1切工作的领导核心。让《条例》成为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根本遵守,推动《条例》在基层1线落地生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是关键。尽人皆知,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从选举制度规定到代表名额分配,从代表资历审查到代表的产生,从选举具体实行到选举纪律监督,各个环节政治性、程序性都很强,必须虑周藻密容不得半点出错。因此,就需要各级党组织要发挥“主人翁”精神,严把政治标准、严格选举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用高度负责的姿态对选举的诸多环节层层把关,以确保每次的代表选举都符合《条例》制度规范,每位代表都具有履职能力,每项选举结果都能反应选举单位意见、代表党员意志。
孳孳不息,以执着干劲1起协力“做起来”。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事关基层党组织的战役力,事关1方发展与1方民生,必须严格抓好落实。本次《条例》共7章4101条,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的组织设置、换届要求、选举行法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为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选举制度定下了“铁规矩”,为公平公正选举划实了“硬杠杆”。俗语说,1分部署,9分落实,不能只把《条例》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是要在履行落实中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真正让《条例》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贯彻履行《条例》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让《条例》落实更有力,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带头严格履行选举制度规定,坚持贯彻履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违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进行严肃问责,全党上下凝聚共鸣构成协力,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实行,力求每次选举都能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
换出好面貌,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巩固党长时间执政的坚强战役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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