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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

时间:2022-08-25 15:0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供大家参考。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 进一步增强民主决策能力, 有效保障党员 干部职工的参与权、 知情权, 根据机关党的建设、 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公开事项 1、 学校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较大数额资金收支情况;

 2、 校内 重大基建、 建设项目 意向、 方案、 计划;

 3、 科室负 责人任免、 人员 调整意向、 决定;

 4、 先进、 优秀名额分配及评选情况;

 5、 经校委会研究, 需向职工公开的其它事项;

 6、 支部重大活动安排;

 7、 纳新党员 及党员 转正有关情况;

 8、 优秀党员 等评选及党费收缴情况;

 9、 经支委会研究, 需向党员 和群众公开的事项。

 二、 公开时限 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特殊事项随时公开。

 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 7 天, 重大事项可延长至一个月 。

 三、 诉求渠道 凡本校党员 干部职工和与党校工作有关的单位、 个人,均有权对公开事项提出意见、 建议和要求。

 属政务公开内 容

 可向校委会成员 反映, 也可直接向校长反映; 属党务公开内容可向校支部成员 反映, 也可直接向书记反映。

 可口 头反映,也可书面反映, 严禁越级反映问题。

 四、 意见处理 凡对公开事项提出 意见、 建议和要求的, 无论向谁反映情况, 都要认真听取、 认真记录、 认真解释, 并妥善处置。个人解释、 处置不了 的, 提请校委会、 党支部集体复议决定。解释、 处置要以校委会、 党支部集体议决意见为准, 严禁向不知情人透露集体讨论细节, 制造混乱, 保持集体决策的一致性。

 对公开事项提出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 经校委会、 党支部复议仍无法解决的, 可暂缓实施, 或提请上级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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