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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时间:2022-07-07 17: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6篇

【篇一】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 3倍,
  占用期二年为5倍)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篇二】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心得体会

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心得体会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命脉,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这样的定位是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水情的准确把握,是对长期治水经验的提炼总结。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之一。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为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形势深刻变化,水安全状况日趋严峻,水利内涵不断丰富、功能逐步拓展、领域更加广泛,传统任务与新兴使命叠加,现实需要与长远需求交织,水利对全局影响更为重大,地位更加凸显。

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一个总目标就是,力争通过5年到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具体任务是到2019年基本建成4大体系:一是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三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四是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些目标任务近期与长远统筹,硬件与软件兼顾,定性与定量结合,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要求,既鼓舞人心、令人振奋,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20xx年是水利事业迎来又一个春天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我们年轻人的一个机遇,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把所学更好的用于工程建设当中,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篇三】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1、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 “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 “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 “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2、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 “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3、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4、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5、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6、2004年1月,针对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

文件指出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7、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 “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中央财政“三农”支出情况 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8、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9、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九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10、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十个一号文件。包括: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
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11、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
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
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本次文件一共提出了28点措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其中包括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等。

12、201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13、2011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是新世纪以来中央关注“三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央文件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以及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

14、2012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一号文件突出强调要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5、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特别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16、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此次文件三大亮点:鼓励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家庭经营是基本面。

17、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18、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件要求: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指导。

【篇四】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历年中央“三农”一号文件回顾

“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该文件在国家全年工作中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的地位。一号文件中提到的问题是中央全年需要重点解决,也是当前国家亟需解决的问题,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

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有名词——“五个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年至2015年又连续十二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1.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 “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名为《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 “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2、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出台。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就农村发展多种经营、商品生产等问题提出了“两个转化”、“三个一点”的新政策。即促进农业从自给自足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党和政府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力求做到: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更大胆一点,工作更扎实一点,保证“两个转化”加快速度进行下去。

3、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的产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允许农村社会资金自由流动,允许农民经商,发展社队企业。此后,中国农村出现了一个新名词:“乡镇企业”。

4、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文件的中心内容:一是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逐步把价格放开;
二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逐步实现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标志着我国农村从此进入全面发展商品生产的新阶段。

5、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农村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针对农业面临的停滞、徘徊和放松倾向,文件强调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村改革初期一系列中央一号文件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

6、2004年1月,针对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央下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

7、2005年1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 “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坚持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8、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第八个 “一号文件”。这份2006年中央 “一号文件”显示,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将迈出有力的一步。

9、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九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10、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十个一号文件。《意见》共分8部分,约15000字。包括: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
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11、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分5部分,约11000字。包括: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
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
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12、2010年1月31日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三农”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这一要求不仅确保"三农"资金投入的总量,更确定了比例要稳步提高。扩大了马铃薯良种补贴范围,新增了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把林业、牧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首次纳入补贴范围。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拓展了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政策性资金将有更大的"三农"舞台。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也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800个产粮大县的种粮积极性,维护我国粮食安全。

13、2011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是新世纪以来中央关注“三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央文件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文约8000字,共分八个部分30条,包括: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
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14、2012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一号文件突出强调部署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

15、2013年1月31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

对过去十年我国的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结,突出强调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基本经营制度优越性,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16、2014年1月1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0000字,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17、2015年2月1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全文约12000字,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定位。与2014年相比,2015年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相信在文件部署下,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望加快推进。

18、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篇五】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刚刚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6个聚焦“三农”的一号文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阶段,今年的文件有哪些不同于以往的地方,会给农村带来哪些变化,农民会获得哪些利好,农业又有哪些机会?

 

1力度不同以往  

所谓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即每年的中发1号文。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产生很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又每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迎来了粮食连续丰收和农民收入增长。因其连续聚焦农业农村农民,现已成为中央重视“三农”工作的专有名词。

一个文件管到2020年 

往年的一号文件只部署当年的工作,而今年的一号文件谋划了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到2020年必须完成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比如,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农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等。今年的一号文件就是围绕完成这些硬任务来谋划,管到2020年,并且要实现上述目标。

“三农”干部更受重视  

去年的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提出了原则要求。今年的一号文件对其进行了更加细化实化的部署安排,强调抓好落实“四个优先”。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把其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严查脱贫攻坚问题 

 

今年的一号文件把脱贫攻坚作为专门的一部分,并且放在了第一部分,对脱贫攻坚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按照每年脱贫1000万人以上的节奏,我国完成预期目标没有悬念。但广大干部和农民反映脱贫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虚假脱贫、有夹心层。文件在提出全面排查突出问题的同时,强调要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加强扶贫监测。针对扶贫夹心层的问题,将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

2对农村利好更多

农村缺资金、缺人才,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都不如城市,这是农村人口和资本不断流向城市的原因。扭转这一局面需要政策强力干预,需要完善乡村治理,为农村经济社会带来全面变革。

 

资金投入优先保障  以往,农村金融失血严重,不仅贷款难贷款贵,财政支持力度不如城市,而且资金不断流出。文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打出了组合拳,力图扭转这一趋势。

财政——加大公共财政倾斜力度,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

金融——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期货——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路、电、水、房、网都有大礼包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这次文件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路——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

电——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水——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

房——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网——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

物流——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点

完善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农村软件建设的重要方面,关系农村和谐稳定,这些方面也是村干部和普通群众关心的热点:

红白喜事——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依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

报酬待遇——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3农业有哪些投资机会

农业是希望的田野,是可以做成百年老店的行业。眼下,无论是工商资本下乡、互联网企业务农,或是农民工、大学生返乡都很看好农村的前景。那么,具体来说,一号文件里有哪些机会呢?

首先要明确,农业补贴少不了  我国是农业大国,还有近6亿农民。农业还是弱质产业,这个特殊国情决定了对农业必须支持保护。按照文件精神,国家会统筹兼顾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其次,明确了政策支持的主体。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更重要的是选择好农业产业方向。文件提出了大力发展的几种产业类型,逐个为大家分析如下:

一是乡村特色产业。强调“土字号、乡字号”,比如,食用菌、杂粮杂豆、中药材、特色养殖和花卉苗木。要搞好乡村特色产业,离不开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对中西部地区来说,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也很有潜力。

二是乡村新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有两种,一方面是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
另一方面是对城乡居民开展生活性服务。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当前后者的发展前景凸显,要发展休闲旅游、餐饮民俗、文化体验、健康养生、服务养老等农村第三产业。

三是现代农产品加工业。过去,农民收入低就是因为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如今,文件提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就是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县域发展精深加工。这是通常所说的农村第二产业,有利于把加工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

 

4土地政策有哪些变与不变

文件提出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农村改革。这方面最主要的是明确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守的底线。同时对此前试点积累的经验,或修订法律,或逐步推开。针对不同进展程度和敏感程度的改革项目,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三个坚持、两个允许、两个加快和一个推开。

三个坚持: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这为进城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不用担心土地被收回。

两个允许:

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方便抵押贷款

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土地资源

两个加快:

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权益更完善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农民变股民有分红

一个推开:

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这意味着: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扫清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法律障碍,政府将不再是唯一的非农建设用地供应者。

以下为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9年1月3日)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做好“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加强脱贫监测。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继续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用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果,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二)主攻深度贫困地区。瞄准制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对账销号。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各级财政优先加大“三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对“三区三州”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地区,也要统筹资金项目,加大扶持力度。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着力解决产销脱节、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措施,筑牢乡村卫生服务网底,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扎实推进生态扶贫,促进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衔接,着力解决“一兜了之”和部分贫困人口等靠要问题,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坚持和推广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子。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总结脱贫攻坚的实践创造和伟大精神。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战略思路。

二、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粮食产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稳定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发挥粮食主产区优势,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压实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稳定粮食生产责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

(二)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加强资金整合,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两区”安排。恢复启动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将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范围覆盖到划定的所有保护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加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三)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多途径扩大种植面积。支持长江流域油菜生产,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木本油料。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升级改造中小奶牛养殖场,实施婴幼儿配方奶粉提升行动。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压减近海、湖库过密网箱养殖,推进海洋牧场建设,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降低江河湖泊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全面实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四)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培育一批农业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建设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产业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园区等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继续组织实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和推广优质草种。支持薄弱环节适用农机研发,促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

(五)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立足国内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科学确定国内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健全保障体系,提高国内安全保障能力。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在提质增效基础上,巩固棉花、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并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主动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培育一批跨国农业企业集团,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加大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力度。

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集中攻克技术难题。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二)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四)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强“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修复。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稳步实施退牧还草。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

(五)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增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稳定农民工就业,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支持乡村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地方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支持发展小微企业。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快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大力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意见。调整改进“黄箱”政策,扩大“绿箱”政策使用范围。按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制定担保机构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研究制定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绩效考核和激励的具体办法。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切实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最美家庭,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村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三)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配优基层一线平安建设力量,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社区。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七、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配齐配强班子。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国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县乡党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二)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防止随意增加村级组织工作负担。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

(四)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制定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严格督查考核。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完善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密切与群众联系,加深对农民感情。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建设。抓紧出台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的政策意见。

(四)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

当前,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求迫切,除上述8个方面工作之外,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必须久久为功、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篇六】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解读6大亮点【历年一号文件回顾】

摘 要: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19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份文件约10000字,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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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发

  新世纪以来

  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19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份文件约10000字,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意见》确定,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意见》指出,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中央一号文件指的是中共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自2004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以三农为主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和农业生产,给我国农村带来巨大变化。

  解读6大亮点

  >>亮点1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文件摘要】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内粮食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更加积极地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源,有效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

  【专家解读】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富说,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20字方针,这次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体现了把粮食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地位,上升到了基本国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粮食安全新战略是重大创新。新战略鼓励集中力量保重点、保口粮,适度进口则是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放的环境下,更好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我们做出的重大调整。同时,立足国内解决吃饭问题,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的立场没有变,要提高国内产能,通过科技支撑,使口粮得到更好保证。

  >>亮点2

  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文件摘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此次文件和以往最大不同在于,从注重数量转为数量质量并重,以可持续的方式确保数量、质量双安全。这是解决当前人们对农产品信任危机的根本手段。

  在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东阳看来,文件一大亮点是突出强调了食品安全的责任,把食品安全纳入考核评价。以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更多的是追究个人和经营主体的责任,这次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并列入考核评价,有利于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把监管的网撒下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亮点3

  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 试点对生产者补贴

  【文件摘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

  【专家解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农民收入提高可期。过去很多地方发放补贴基本上跟粮食生产关系不大,主要按承包地或者按面积来发放,这次明确提出按粮食生产情况来发放补贴。对于农产品的价格,这一次也特别提出了流通领域将来不给它补贴,把政府这部分财力更多的补贴给粮食生产者,这意味着可以让农民获得很多的收入。对于粮食的价格形成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的形成更多地强调市场的作用,这个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亮点4

  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文件摘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缩小征地范围。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专家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党国英说,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的重大问题归根到底都涉及农村土地。如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涉及农业支持政策核心的提高补贴精准性问题,必须从农村承包地确地确权确股着手。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表示,文件提出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治建设层面,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应坚持顶层设计、长远立法与试点结合,可以确保改革红利最大释放并用之于农。

  >>亮点5

  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等 继续退耕还林还草

  【文件摘要】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从2014年开始,继续在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专家解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已到了承载极限。土地重金属污染、地下水的过度开采、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问题,急需得到切实有效改善。耕地、林地、水等农业资源到了该休养生息的阶段,必须实现制度创新才能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

  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室主任朱立志说,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在路径方面要着重以科技创新提高水、农药、化肥等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在发展目标上既要考虑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稳定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调可持续发展不能侵害农民利益。在发展步骤上要坚持稳中求进,科学规划。如先保护污染严重的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然后推广开来,有序推进。

  >>亮点6

  城乡统一户口登记 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文件摘要】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专家解读】李国祥认为,一些农村“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生态环境、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非常糟糕,如何建设美丽乡村值得研究。未来我国即使实现70%的城镇化率,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环境改善,政府要积极承担,不能成为记忆中的故园。

  叶兴庆说,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农民美好生活的家园,让留在农村的农民能够享受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从而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制度并轨,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对此,一要让人出得来,保障各种权利,土地、住房等财产要保护;二要进得来留得下,使农民能稳定就业,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均等公共服务。

  历年一号文件回顾

  2014年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2013年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2年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1年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0年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09年

  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8年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7年

  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年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5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4年

  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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