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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时间:2022-07-08 19: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民政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民政局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4篇

第1篇: 民政局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洱市民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普洱市政府工作规则》、《国家公务员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洱市民政局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保证政令畅通;
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令行禁止;
依法行政,清正廉洁,讲求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市工作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

  第三条 民政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进行。局党组作出的决定,通过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贯彻执行。

  第四条 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五条 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各科室之间要团结干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及时反馈信息,切实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六条 局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处理好与局机关的关系,配合做好民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以鼓励先进,表彰先进,有效搞活内部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奖惩管理办法。在工作中全面推行量化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以及工作纪律松驰,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性质严重的,还要追究党政纪律责任。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勤政廉政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第八条 普洱市民政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和主持全面工作。重大事项提请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代表本局参加对外活动。局长离开本市时,应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

第十条 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局机关各科长负责本科(室)的工作,在本科(室)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局直属机构行政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工作。局明确由科(室)负责的工作,由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工作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主管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接收和分配市内外救灾捐赠款物并开展救助捐赠活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组织实施减灾规划。

第十三条 主管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全市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救济以及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等。

第十四条 主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核实城市贫困群体的经济收入,实施城市“三无人员”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分配和监督管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十五条 主管社会福利。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县(区)乡镇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
指导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指导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星光计划”;
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
主管全区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

第十六条 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市双拥日常工作,按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

第十七条 主管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指导全市的军供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点)的全面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负责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等村民自治活动。落实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依法管理。

第十九条 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县(区)、乡(镇)行政区划工作,承办县、自治县、区、乡(镇)、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域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

第二十条 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
推广标准地名,指导全市地名工作。主管勘界,建立行政界线档案,调处行政边界争议。

第二十一条 主管社团即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性社团及在我市的省属单位组建社团的审批、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县(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主管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和公墓地的建设管理;
指导全区的社会救助工作;
负责普洱城区流浪乞讨及“三无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
负责市内民政干部的表彰奖励工作;
指导全市民政系统的职工队伍建设和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第二十四条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民政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科室工作主要职责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事务,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职改、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工作;
调整研究并督促、指导民政工作政策法规的实施;
负责局机关各科室草拟文件的审核及综合性文件的草拟工作;
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基建、值班、保卫、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指导全市民政系统的职工队伍建设和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负责局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市内开展基层组织的争先创优和表彰先进工作,研制全市民政系统的教育发展规划,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核拨、基建投资、物资计划管理工作,拟定并监督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救灾救济科。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调查研究并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
调查、核实、统计、上报灾情,帮助指导全市抗灾救灾工作;
管理、拨发救灾款物,接收、调运、分配、募集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指导和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
负责全市农村五保户、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的社会救济工作;
负责管理使用救灾扶贫周转金的回收与发放。

第二十七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负责城市贫困群体、“三无人员”及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编制年内保障人数,确定保障标准,预算保障资金,监督县(区)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县(区)低保档案和低保业务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八条 优抚安置科(双拥办公室)。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全市双拥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警衔公安)及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法规及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申报、褒扬,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军队复员干部、士官的接收培训安置,负责全市特、一等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协调服务工作,主管军供工作,指导全市军供站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志愿兵(士官)及落实政策的离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指导干休所(点)的全面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督促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建房工作,具体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负责落实、申报“双拥模范城县”工作。

第二十九条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负责婚姻、殡葬、儿童收养和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政策法规的落实,负责结婚、离婚、复婚及涉港澳台和涉外婚姻的登记管理,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指导全市儿童收养登记;
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倡导婚丧习俗改革,指导婚丧社会化系列服务,指导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市内外、县(区)间在社会救助中的关系;
负责市内的在华难民的安置管理工作,申报接收国际社会对难民的援助,监督执行外援协定,对难民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负责接待、联系、办理难民回国和去第三国的有关事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社会福利工作;
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对城乡福利企业、双扶经济实体进行宏观管理;
负责孤儿助养和“栋梁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其它城市社会救助工作。

第三十条 基层政权社团科。负责城乡基层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负责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及村务公开,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业务培训,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置、申报;
具体办理1984年以前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负责居民委员会即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和居务公开;
负责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工作;
负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受省民政厅委托管理在我市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社团管理工作;
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查处社团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社团组织;
制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负责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
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外企业单位;
指导和监督县(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区划地名科(勘界办)。负责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和地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区域总体规划,承担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域调整工作,负责县(区)、乡镇行政区域的界定、设立、调整、更名、撤销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批报批工作,承办我市与相邻州(市)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参与协助调处县(区)之间的边界争议并向市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按照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市地名工作。

第三十二条 普洱市老龄委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老龄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关工作;
组织指导老年群众团体的工作,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为“两个文明”建设再作贡献;
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调查研究我市老龄工作的现状、发展趋势,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依据;
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开展老龄问题的对外合作交流;
参加老龄问题的国际性和地区性专业会议,开展双边和多边的援助与合作;
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直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老龄工作;
协调涉老部门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城乡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和老龄福利设施问题;
组织实施“助老工程”项目,指导老龄福利促进会和老年福利机构开展对老年人的扶贫济困活动;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 普洱市民政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和职工大会制度。

(一)局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总结和通报本局的工作情况,决定和部署年度或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局长可决定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需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和需报请上级领导机关的重大问题;
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多个单位的具体问题;
分析形势和任务,确定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对策,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检查重要工作的执行情况;
协调局领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互通情况。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局长可决定随时召开。

(三) 局长碰头会议是民政局领导班子安排、协调、研究、总结局每周工作,相互交流沟通情况的定期办公例会。
1、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主持,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参加,可安排有关科(室)人员列席。
2、局长碰头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决定。
3、局长碰头会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督办工作。
 4、局长碰头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研究:

(1)传达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领导指示, 研究贯彻意见;

(2)安排部署本局每周工作,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听取各个局领导成员上周工作汇报和总结, 研究解决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协调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的工作安排和公务活动;
(5)各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相互交流工作情况, 对一

些重要问题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6)其他需要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的事项。

5、局长碰头会议要提高效率,忌冗忌长。

6、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需要督办时,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进展情况向局长反馈。

(四)职工大会的任务是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的工作部署;
通报工作情况;
针对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讨论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对关糸全局职工利益的事项征求职工的意见等。会议由局领导或局领导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会议。

第三十五条 会议议题的审批

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局长碰头会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各单位报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和涉及的范围,拟定讨论议题,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定;
局长碰头会讨论的议题,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商各分管领导后确定;
职工大会议题由办公室提出,局领导审定。

  第三十六条 会议的组织工作
   (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职工大会的组织及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各科(室)在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有关会议文件除业务例会和紧急事项外,需提前1天向会议的组织部门提供。
   (三)负责会议组织的部门应提前1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通知与会领导,同时将会议的议题打印分送与会人员;
局领导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的,应及时通知与会人员。
   (四)会议原则上应在局办公地点召开。如确需在办公地点以外地方召开的,会议组织部门应列出预算,书面报局长批准。

  第三十七条 会后工作
   (一)局务会议及局长办公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根据要求草拟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专业性较强的会议纪要,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指定有关处室负责草拟。
   (二)会议督办。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局业务例会决定事项由相关的业务处(科)室落实和督办。负责督办的部门要将督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亦可定期或不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三)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业务例会决定的事项,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抓紧办理,并及时将完成情况或工作进度反馈到督办部门。执行过程中,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局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由局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局各科(室)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规范和精简会议议题、内容及参会人员,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要尽量减少会议,特别是减少全市性的会议,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开。各业务科(室)需召集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须由办公室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各业务科(室)召集各县、区局业务人员参加的会议,须报经分管局长审批。除业务例会外,各类会议的通知应由办公室统一归口下发或通知。

第五章 公文审批及制发制度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负责各种文件(包括传真、电报)的收转、登记、审核、制发。各科室归口负责各种文件的承办、草拟工作。

  第四十条 收到地委、行署文件,由局办公室分别呈送局长(书记)阅批;
收到其它上级领导机关发文,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或分管局领导阅批。 
   收到地委、行署各部、委、办、局发文,以及国务院各部司发文、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各处室发文,由局办公室按职责分工提出意见呈送分管局领导阅批,重要事项应及时呈送书记、局长阅批。
   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报来的公文,局办公室根据其内容呈送分管局领导阅批,重大问题呈送局长审批。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报送的公文,按办公室办文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审批公文时,应签署审批的日期。对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或签名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要签署具体意见,如圈阅或签名则表示"同意"。

  第四十二条 文件签发
   向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厅上报的请示报告、以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其它重要文件由局长签发。
   上报其它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局领导签发。
   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由局长签发。
   局领导已签署同意意见的一般性文件,必要时可由局办公室主任代为签发。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呈报局领导审批的文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各单位上报局领导的文件,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均由局办公室呈交局领导。

  第四十四条 需要与其它部、委、办、局联合发文的,应填妥行文呈批表,由局长或分管局领导签发后,送有关部门会签。

  第四十五条 审批公文时应签署明确的意见、姓名和日期,必须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

  第四十六条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尽量不发文。

  第四十七条 以局名义发文的,主办科(室)负责起草文稿,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重要文件和上行文报局长签发,下行文和一般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或经局领导授权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四十八条 主办科(室)负责人审核文稿时,根据行文内容确定平、急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送有关科(室)会签。如不需要会签的,直接送局办公室核稿。

  第四十九条 办公室核稿后呈报局领导签发,收发室统一登记编号发文。

  第五十条 ?报送局领导签发的文件,原则上必须上报原稿及打印件,交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五十一条 ?在文件印制过程中,主办科(室)应校对清样并签字。未经主办科室校对签字的,出现印刷错误由局办公室负责;
已由主办科(室)校对签字的,印刷错误由主办科(室)负责。

  第五十二条 文件印刷后由局办公室加盖公章,分发,存档。

第六章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第五十三条 局长离开普洱,由本人或委托办公室向市长或分管的副市长报告;
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离开普洱外出,应当事先书面或口头向局长(书记)报告,并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通报局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

第五十四条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普洱,要向局长和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明确一位副职主持工作,同时告知局办公室;
科(室)工作人员离开普洱,向科长报告。

第七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车辆使用的管理

(一)全局所有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办公室确定专人按照车辆使用原则,及时合理调度车辆。
(二)用车采取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的办法,县处级领导用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科室工作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交办公室据情况调配安排车辆。

第五十六条车辆使用原则
(一)用车发生冲突时,先紧事后一般事,先公事后私事。
(二)除县处级领导干部外,一般工作人员城区内办事原则上不派车。

第五十七条油料管理
(一)油料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加油须凭加油单到指定地点加油。
(二)远程车辆途中加油,须经乘车人签字证明,按规定程序报销,并记入该车耗油指标。
(三)办公室要加强车辆用油指标管理。超标用油者,驾驶员要以书面形式说明事由,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无正当事由者,超标部分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第五十八条车辆维修

凡需维修车辆,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车辆管理人员填写清单,由办公室主任审查,1000元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000元以上办公室报请局长批准,方可维修。驾驶员凭维修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完毕后,由车管人员核准工料单签字后,费用由财务人员统一结算。

第五十九条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凭派车单出车,不得擅自出车或擅自改变出车地点;
局领导直接安排出车的,驾驶员也要事中或事后向办公室进行通报,便于办公室掌握车辆动态。
(二)驾驶员出车完毕,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个人住所。
(三)驾驶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做好车辆清洗及准备工作,保证按时出车。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员岗位。
(五)驾驶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认真填写出车日记,如实注载耗油、行驶里程、安全保障等情况。
(六)驾驶员行车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驾驶员要严禁擅自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八)驾驶员在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酗酒驾

车。

驾驶员要热情周到,文明用语,注意仪表,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第六十条 驾驶员的奖罚措施
(一)工作积极,安全整点,责任心强,全年无违章现象的驾

驶员,给予适当奖励。
(二)凡违反以上驾驶员管理规定,不服从调度的驾驶员,由

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扣发有关奖金,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员岗

位,无相应岗位可以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或作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因公发生交通事故按责任比例承担理赔之外的

部分费用,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员岗位。
(四)驾驶员违章罚款由个人自理。
(五)车管人员要认真登记、结算、考核车辆费用,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严肃查处。

第2篇: 民政局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篇一:民政局社会实践报告书

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实践单位:蓝山县民政办公室

实践职务:服务人员

实践者院校: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实践者:杨芬

实践者班级:10级汉语言文学4班

一、 实践目的:

预演和准备就业工作。通过实践,让我们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从而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二、实践时间:

2012年1月5日——2012年2月1日

三、实践单位:

蓝山县民政办公室

四、实践内容:

“送春下乡”服务人员。

所谓干一行爱一行,选择来到民政做这次实践,首先要明白民政是干什么的,他的工作职责和服务的范围又是哪些。

民政局工作职责与服务范围:

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及行政复议,承办全区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行政复议,承办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四)主管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陵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农村义务兵家属统筹优待工作。

(五)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组织农村救灾工作。掌握和报告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募集、接受、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七)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检查、监督保障金的落实和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

(九)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十)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村、社区委员会干部培训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社区建设工作及社区服务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十三)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其驻地迁移工作;负责我区与毗邻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察及承办乡、镇、街边界调处工作。

当然民政的工作不止这些,在这里我就不详细列举了,反正他就是一个切实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的单位。

此次“送春下乡”活动是由民政办公室组织,由我们乡里的党委书记,带领一级工作人员对乡里各村的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等进行慰问,也算是书记下乡体察民情。并给他们带去了一些新年礼物,并祝福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真正体现党委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实践小结:

在民间组织管理局为期两周的实习似乎过于短暂,正如我们所接触的对象一样,民间组织、各社会团体是联系政府和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这短短的实践期是我们将理论和实际连接的纽带,为我们以后走出校门,进入社会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

实践中,总觉得要做好政府工作,实在太不容易了,事多而杂,“办人民满意的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这类目标给政府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群众的口味多样化是政府人员必须时刻以学习为己任,解决好群众各方面问题的同时还要做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看似清闲,实则繁杂的政府工作只有切身体会方才知晓。这次实践,无疑有利于后期的大学学习。

2012年2月7日篇二:民政局社会实践报告

民政局社会实践报告

在进行暑期社会实践的这段日子里,我学到了许多在课堂无法学到的东西,拓宽了知识面,加深了对民政局民政工作的以及慈善工作的了解。对工作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受益匪浅。

我所进入的是民政局负责的上饶县慈善会以及民政局的救灾救济股,接收捐助站。在这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我感受到慈善工作需要非常的严谨严肃,这不仅仅是投入一颗热心肠感性的进行就可以的。

在我去的第一天,民政局就开展了一次面向全县的慈善活动“慈善一日捐”,就是人们捐出自己一天的收入,一方面用来提高民众的慈善意识,一方面可将善款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慈善助学、助孤助残助老助医以及城乡部分因患有重大疾病或因灾害等造成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这一次的募捐让我们慈善会非常的忙,每天都要接待来自县乡各个单位的过来捐助善款的代表,清点并开具发票,然后再去银行存入账户。除此之外还要处理贫困生的申请报告。在参与工作的过程中,我知道了开展一个慈善活动进行募捐的具体流程,以及慈善工作所需具备的严谨。尤其在善款的收入和存放上都要仔细的存根,捐款的单位则要准备明细的捐款名单,我们要因此严格仔细的开具收据,让善款在以后的流通和数目的波动中有所依据和对照,建立一个详细的数据库。中国官方的慈善工作目前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情况,我觉得就是在善款的收入与支出不透明,数据的使用项目含糊而笼统,使得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除此之外,在救灾救济股的工作中我还了解了如何核查受灾地区的情况。今年江西地区遭受了洪涝灾害,我们要调查各乡镇民政所及政府上报的因灾倒因灾成危房的名单数据,就给每人分配了下乡任务所要负责的乡镇名单。调查好的名单也要核实是否五保、低保、与困难户。有些时候乡镇地方会有意无意的在上交的资料里弄错这些序号,导致国家的救灾拨款发放产生偏差,虽然只是一个序号的区别,但这里面就又5000元的差异,如果不仔细严谨,错漏过多,那几句下来也是很大一笔数额。同时对于每个困难的家庭来说,5000元的差别直接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有没有书读,有没有钱治病。这样的纰漏是不允许出现的。

这次的社会实践得到了前辈们的照顾,让我接触了社会的另一个方面。这段日子我过得非常充实,所感受的相比于所学会的东西更让我受益匪浅,这不是言语便可概括的成长。它在日后的生活中会带给我更多的帮助,更好的基础。

当我看见了弱势群体生存的无奈,我很想改变,但除了给予更多的安慰和关怀,终究做不了什么。我深深的感觉到社会工作其实是教给更多的人互助的能力,而慈善不应该是仿佛让人们交更多的税,而是主动的给予,这样人们本身收获的快乐,会让慈善成为一种日常行为,那这个世界会可爱许多。篇三:关于民政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民政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4年10月

调查地点:县民政局 公共场所

调查对象:群众,民政局工作者

一、实践目的

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按照学校的要求,学校认真研究,领会精神,精心策划,确定了本次实践活动的方案。并积极动员、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为帮助、引导青年学生投身社会,主动进行实践,丰富广大青年的生活,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科技文化优势为社会服务,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为家乡、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二、实践内容;

(一)慈善活动

在我去的第一天,民政局就开展了一次面向全县的慈善活动“慈善一日捐”,就是人们捐出自己一天的收入,一方面用来提高民众的慈善意识,一方面可将善款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慈善助学、助孤助残助老助以及城乡部分因患有重大疾病或因灾害等造成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这一次的募捐让我们慈善会非常的忙,每天都要接待来自县乡各个单位的过来捐助善款的代表,清点并开具发票,然后再去银行存入账户。除此之外还要处理贫困生的申请报告。

(二)核查受灾地区的干旱情况。

除此之外,在救灾救济的工作中我还了解了如何核查受灾地区的情况。今年怒江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干旱灾害,我们要调查县里的旱情并上报工作,还统计干旱地区的粮食减产的农户,根据土地面积的多少上报拨款。我就同工作人员一起下乡,看到干旱的村子,心里一阵阵的波动,我才发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我的学费都是我的父母从裂开的土地里捡回来的粮食换的,他们用攒的钱给我念书,看到这一幕,我的眼睛就湿了。我才发现我父母有多辛苦。

(三)和领导到农业局观看我县的农业情况。

农业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怀下,按照农业信息工作的职能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发挥农业信息在农村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上的作用,使我县农业信息化工作又上新的台阶。

1、加大农业信息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为改善农业信息渠道不畅通的状况,我们积极发展农村信息员,主要是对我县的农业信息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对已经培训的农村信息员进行审核工作。

2、抓好农业信息的发布工作

为建立完善农业信息化制度,规范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农业信息采集制度和规范,对农业信息的发布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对不符合信息发布要求的进行及时修正或删除,并且信息实现了分类管理。

3、抓好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

一是参与召开了全县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工作会议,为会议准备有关资料;
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的管理。改进和加强了检测手段。配备了先进的仪器设备,大大提高了综合检测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培植了水稻等产业化的管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向积极支持和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创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和加工品,扩大认证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和工作人员帮助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下乡并调查情况。

随政府工作人员一块出行了解村民生活状况,期间了解到了村民供养大学

生的艰辛, 好多有大学生的家庭家里都举借好多债务。

近年来房子问题使好多家庭难以喘息。有的家里共有两个大学生一个高中生,虽然今年由国家助学贷款但庞大的生活开支仍然严重影响一家人的生活。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就是留守老人与儿童。了解到外面世界的开阔村民们便不再将目光滞留于那几亩

家中老人小孩无人照应。有一对夫妇7年前结婚,后由于关系不和离婚,双方迫于生活或是其他原因均不履行抚养女儿义务, 由于双方多年来不曾回家,教育与女儿的义务落在了年迈的胡桂分手上。老伴早已去世,只有她奶奶与孙女相依为命,还要供的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是近年来农村工作中比较头痛的问题,一路调查中我感触良多,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各家有各家的难。

道德标准在这个有着保守传统又接受了新思想的县城上越来越模糊,道德底线也越来越下降。

三、实践结果: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我就我了解的情况给出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开展一个慈善活动的流程和具体的方案。

在参与工作的过程中,我知道了开展一个慈善活动进行募捐的具体流程,以及慈善工作所需具备的严谨。尤其在善款的收入和存放上都要仔细的存根,捐款的单位则要准备明细的捐款名单,我们要因此严格仔细的开具收据,让善款在以后的流通和数目的波动中有所依据和对照,建立一个详细的数据库。中国官方的慈善工作目前处于一个非常困难的情况,我觉得就是在善款的收入与支出不透明,数据的使用项目含糊而笼统,使得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二)提高救灾拨款发放,是灾民得以有更好的待遇,是社会主义有所改善。

有些时候县级地方会有意无意的在上交的资料里弄错这些序号,导致国家的救灾拨款发放产生偏差,虽然只是一个序号的区别,但这里面就又5000元的差异,如果不仔细严谨,错漏过多,同时对于每个困难的家庭来说,5000元的差别直接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有没有书读,有没有钱治病。这样的纰漏是不允许出现的。

(三)目前我县的农业信息建设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延伸步伐不快,农业信息化基础工作水平较低,网络硬件不配套;
二是信息缺乏固定渠道,网络信息渠道不畅通。市县间、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不够,信息服务平台与龙头企业、市场、基地等的关联度比较低,信息缺乏固定渠道,信息的采集工作受到制约,直接影响了农业信息工作的数量;
另一方面,农民有需要各种信息的愿望,但获得的信息少。(四)干部政府工作人员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努力解决农村工作问题。

党的干部政府工作人员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努力解决农村工作问题。抽象一

点来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还是发展经济,政府近来提倡兴办乡镇企业,这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最好办法。乡镇企业的兴办会有效解决农民外出务工不归及农民收入问题,县政府工作人员也在极力商讨此事,不贷款资金及技术支持。

四、实践总结或体会:

在进行社会实践的这段日子里,我学到了许多在课堂无法学到的东西,拓

宽了知识面,加深了对民政局民政工作的以及慈善工作的了解。对工作的以及慈善工作的了解。对工作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受益匪浅。

我所进入的民政局负责的平乡县慈善会以及民政局的救灾救济股,接收捐

助站。在这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我感受到慈善工作需要非常的严谨严肃,这不仅仅是投入一颗热心肠感性的进行就可以的。

这次的社会实践得到了前辈们的照顾,让我接触了社会的另一个方面。这段日子我过得非常充实,所感受的相比于所学会的东西更让我受益匪浅,这不

是言语便可概括的成长。它在日后的生活中会带给我更多的帮助,更好的基础。当我看见了弱势群体生存的无奈,我很想改变,但除了给予更多的安慰和关怀,终究做不了什么。我深深的感觉到社会工作其实是教给更多的人互助的能力,而慈善不应该是仿佛让人们交更多的税,而是主动的给予,这样人们本身收获的快乐,会让慈善成为一种日常行为,那这个世界会可爱许多。

然而,在我县的农业发展来说,就这几年来主要存在干旱的问题。这种情况只有政府努力配合农民进行抗旱救灾。还有下乡进行的了解村民生活状况帮助大学生助学贷款的活动都让我感触很深。

总之,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明白我以前我不知道的人和事,更让我经历不同寻常的事,我才明白我们大学生到大学是干什么的。希望大家都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社会实践是我们应该做好的事情。都应该将全部的精力和努力用在实践上。你会看到你不知道的人和事,我们应该锻炼出更好的工作能力,才能让我们得到更大的进步,才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实现我们自身的价值观。

第3篇: 民政局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民政局专题讲话情况报告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7月18日,我局组织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学习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上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文件,通过学习,使全局党员干部掌握基本内容、根本要求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二、精心准备,上好专题党课。我局党支部书记叶永禄同志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以“务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勤廉民政新形象”为主题的党课。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为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民政新形象而努力。三、积极参加党的知识考试。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局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以党章、廉政准则、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知识考试,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成效。四、认真进行党性大讨论。7月22日,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学党章、讲党性、守准则、做表率”党性大讨论活动,党员干部对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行了学习体会交流和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增强党性观念,使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自身言行。五、结合“三送”工作,开展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结合全县开展的“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和“三送”全覆盖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具有民政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三送”工作中服务群众的质量。

第4篇: 民政局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民政局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短暂而又充实,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会想起这段日子,我真的是有百般滋味,有过迷茫,有过开心,有过失落,但是我都认真的对待了每一天,而且这段实习经验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实习过程中在单位领导的指导与关照下,让我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民政局我学到的不只是实践能力,更多的是自我素质的认识,改善自己的缺点,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此,我由衷的感谢文昌市民政局的领导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让我提高个人实践能力,扩大了对社会更全面的认识,更深一层了解到民政工作的理念,为我以后的工作奠定好的基础。


在实习期间,我对自己的个方面都比较满意。我遵纪守法,讲文明,生活习惯好,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与工作人员相处融洽,乐于助人,适应环境能力强。在实习生活中,我明白了人生不可能存在一帆风顺的事,只要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每一个挫折与失败,才能通往胜利的彼岸。我知道每一次的挫折、每一个失败对于我来说都是考验,每一次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都告诉自己应该做的是什么,在挫折前全应该要善于扬长避短来促进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水平能力,我在以后的学习与工作中,一定要提升自己的综合水平能力,做到最好。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跌倒,我会不懈努力使自己站起来。积极面对自己以前的错误,面对现在的种种更应加倍努力,面对未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抓住每一次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


本次实习,我主要是在城乡低保办公室,城乡低保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分为:城镇居民低保、农村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镇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在本次的实习中我了解到了做为一个民政人应该具备的五个要素:1、头脑清醒:政治敏感性强,大小事情不糊涂,政治方向明确;
2、心明眼亮:深入基层,掌
握实情,心系群众,为民服务;
3、能说会道:表达能力强,善于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4、腿勤多路:要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乐于勤政为民;
5、手勤手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塑造“孺子牛”形象。


在本次的实习过程中,我努力按照实习合约来完成自己的实习工作,我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完成工作任务,本次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到低保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造成这方面的原因是因为实习时间较短,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较少,人手不够。在实习过程中我还发现了我自身存在的缺陷,有事做事不够仔细出现一些失误、在做事过程中我容易受到自己主观因素的影响,会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我认为实习组织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部门工作相差太多,有很多闭门没有工作,但是又有很多部门一天忙到晚。希望以后不只是单一的在一个部门实习,应该要系统的对整个民政工作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实习形势也不要单一的只在办公室内实习,应该让实习生多参加各方面的学习。


对于整个实习过程我是比较满意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从多方面学习到了民政工作,也了解到了做为一个民政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用民政人的真心、爱心、善心、耐心来完成我的工作,使自己做的更好。


指导老师评语:

该同志在实习期间,自觉遵守民政局的规章制度,虚心向民政工作人员学习,态度诚恳,待人礼貌,吃苦耐劳,工作起来态度非常认真。依实习期间该同志的表现,我认为他是一位很难得的好实习生,有很大的潜力,将来会是一名很优秀的民政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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