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卓越文库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述职报告 心得体会 疫情防控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教案设计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2篇

时间:2022-11-21 13: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2篇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消防部队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皮岚姬来源:《审计与理财》2017年第3期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紧紧围绕部队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2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2篇

篇一: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消防部队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皮岚姬来源:《审计与理财》2017年第3期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紧紧围绕部队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部队财经纪律,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了部队建设发展。在从事审计的工作中,笔者也发现基层部队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现以笔者近年来参与基层支队、大队审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形成原因及对策进行一些粗浅分析。

  一、财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不断加强财经管理和审计监督,经济工作总体形势趋好,经费物资管理逐步规范,后勤业务基本实现电算化,综合保障能力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审计中发现经济违纪违规问题逐步减少。但不应忽视的是,公安消防部队后勤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制约着部队的全面建设。笔者认为,部队违规问题概括起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决策不科学,理财不善,存在损失浪费现象。

  部分单位投资理财缺乏充分论证。有的单位在经济决策上走形式,虽然也召开党委会或办公会,但会前职能部门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党委成员不进行充分学习思考;有的事不关己,会上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看主官眼色和口气行事表态,党委集体讨论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根本不经过集体讨论,主官摘“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不按理财权限和审批程序办事,而是凭经验、拍脑门作决定,造成决策失误和经济损失。

  第二,制度不落实,管理不严格,财经秩序不规范。

  一是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1)建设项目手续不全。有的单位不按规定报批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健全,基本建设严重超计划超规模。有的单位在开工手续、土地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有的项目建成后房产手续不健全,由于产权不清,给后续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带来了很多难以弥补的弊端和后果。(2)规避招投标。有的单位规避公开招标,以单位内部评标甚至领导指定的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有的单位拆分项目,一个项目分段招标,故意造成不达标的招标条件。(3)合同不严密。有的单位合同签定不严谨,执行不严格,漏洞较多,纠纷不断,造成部队利益受损。有的单位在招标中约定的条件,在中标后签定合同时就没有按招标时许诺的条件和双方约定的条件内容签定;有的单位签定了合同,却不按合同内容执行,在出现纠纷和结算比较被动,特别是结算工程款存在利益受损的风险。(4)挤占正常经费,有的单位由于超预算或者建设资金未落实,为完成基建任务,未经审批擅自动用部队行政经费和地方业务经费搞建设。(5)变更项目较多。有的项目由于设计方案等前期考虑不周,施工环节把关不严,在施工中变更较多,基建人员不负责任乱签字,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结算时造成超预算或经济纠纷。(6)建设资金不审计。有的单位工程竣工后未经审计就全部结清工程费用,有的连质保金也不留,还有的单位工程拨款控制不严,发票索要不及时,最后出现建设单位支付施工方工程款比例过大,施工方为了避税,不开具发票给建设单位,也不上报决算的现象。

  二是资产物资管理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1)核算不规范。一些单位重钱轻物“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资产管控措施不到位,单位几十万、上千万资产物资不挂账核算,存在流失现象。(2)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虽挂账核算,但各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协调制约

  机制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实不符。另外,长期不进行盘点检查核对,资产出入库手续不健全。特别是干部转业、调动、士官退役等由于资产交接要求不严格,是资产易流失的关键时期。(3)审批手续不健全。特别是营区土地置换、车辆装备报废等评估、论证、审批环节随意性较大,缺乏比较科学严密的评估论证程序,造成部队资产流失严重,利益受损。(4)浪费现象严重。比较突出的是一些单位购置的消防装备,采购的装备有的不适用,有的不配套,有的没有根据当地财力可能和部队实际,分轻重缓急去采购装备,造成浪费或是使用效益不高。

  三是日常经费管理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1)预算编制不规范。有的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不细化、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预算编制流于形式。从审计情况看,支队级含)以下单位的领导对预算在经费管理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后勤财务部门参谋意识不强,预算编制不得要领,和年度中心工作及资产配置资源结合不紧密,是预算编制管理弱化的具体体现。有的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预算未经党委充分讨论研究,领导签字代替党委研究审批,有的虽讨论但不够认真,应付差事。(2)预算执行不严格、不透明。在执行中把预算搁置一边,有的领导批钱不问预算,财务不按预算把关,支出随意性大,预算安排与执行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的超预算支出还比较严重。有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没有定期向党委报告。从近两年被审计的多个单位看,基本上都存在预算管理编制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的问题。(3)经费使用不严格。有的单位擅自调整使用上级和地方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有的单位克扣和挪用专项经费,或调剂它用。(4)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借款审批不严,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提取现金不审批,违反规定标准使用现金结算(基层结算工程款常常出现使用现金)的现象。还有的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领导不督促,时间长了成了呆账、死账,造成损失。

  第三,清理欠款力度不够,为消防部队今后发展留下隐患。

  一是基本建设和装备建设负债较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防部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各级地方政府非常重视这支部队,各级按照公安部的161工程、三基工程建设部署的要求,弥补了过去在部队营房和装备上的欠账,部队也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在发展的同时,部分单位领导大搞政绩工程,利用责任状或目标考核的形式,督促基层单位落实有关建设项目及装备标准,只顾建设和装备数量,不顾财力可能。

  二是新官不理旧账”。由于有些单位领导还债也是政绩的意识淡薄,认识不高,上级抓的不够紧,措施不够有力,造成有些问题久拖不决。特别是认识不高占大多数,认为任职几年,有钱才能出政绩,还债如填坑,填了看不见,也影响政绩发挥,还债积极性不高。甚至还有的以前债务未还清,又欠了新债。总之,上述几个方面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部队财经管理秩序,造成国家部队财产的损失,同时也败坏了部队风气,还诱发了一些违法犯罪问题。

  

篇二: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近几年的审计工作,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一、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理论高度不够,分析不透彻,往往不能引起管理者和决策者的重视审计解决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问题。我们发现的问题反映的多局限于简单的底层面的问题,而对于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缺乏深度研究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中从宏观角度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理论高度不够,往往不能引起管理者和决策者的重视,这是造成审计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较少的重要原因。二、审计实效性不强"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干部任用程序与审计工作程序在操作上难以同步。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人员很容易出现"思想懈怠,麻痹大意,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等畏难情绪。随着干部任用和交流的力度逐渐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行的难度也随之提高。这主要是组织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考察和公示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从发通知到提交审计报告,一般需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有的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长、单位情况复杂,审计所需时间会更长,不可能在考察和公示期内拿出审计结果。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会出现审计尚未实施,新任领导即已到位;或审计报告未出,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的现象,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困难。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

  三、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多个审计中心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审计项目没有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这几年局里每年统一组织审计中心赴农牧团场(水管)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局机关业务部门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到审计组实施,审计组以此为指导通过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但这几年由于缺少这方面的指导,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切入点不同、思路不同、角度不同,编制的方案五花八门,没有完全实现规范化操作,使审计成果无法真实完整的反映出来。四、从审计长远发展和发挥审计人员积极性两方面考虑,审计应当引入激励机制鼓励审计人员"敢于揭露问题,敢于发现大案要案,敢于碰硬"。对审计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真正体现"有所作为,才有其地位"。五、完成项目的数量多,而有效转化审计成果的少近年来,审计中心审计任务越来越多,从完成项目数量上看,年年在增加,而从审计成果的利用情况看,各个项目之间无论内容、格式等方面都大同小义,造成审计的信息数量很少,信息内在质量不高,对外公开披露的审计结果报告更是微乎其微。造成审计项目成果利用不高或难以利用的原因很多,但与审计项目质量不高有直接的关系。从一些项目完成情况看,一些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反映重点不突出,问题是"鸡毛蒜皮",内容"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现象普遍存在。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深化,长此下去,审计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六、审计中心、审计组之间缺乏审计信息沟通,协调性差加强审计中心、审计组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一致,对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完成审计任务非常必要。现在审计中心、审计组之间审计过程中对涉及到彼此的问题不沟通、不协调,使原本可以查深查透的问题从眼前放过或者当成了小问题,影响了审计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

  七、效益审计缺乏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目前,都在尝试和探索效益审计,而效益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都需要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进行评定,然后得出结论。由于效益审计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可行的评价体系,加之效益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标准又很难统一,因此就给效益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造成了一些困难。八、要求的不断提高与较少的学习机会矛盾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发展AO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评价等都要求有较高的素质,但审计人员业务学习机会较少,尤其是业务人员,横向交流也不多。建议审计局多举行培训学习,鼓励横向交流。

  

  

篇三: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探讨

  作者:袁咏春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年第11期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模式不断变化,给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带来了新的课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种变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发现问题、预防问题、为管理服务的作用,就必须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因此,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强化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显得十分必要且意义深远。

  一、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内容

  审计质量是衡量审计工作符合审计标准的程度,包括人员的质量、工作的质量、审计结果的质量、落实审计意见的质量等方面。只有紧紧围绕审计质量各要素进行,才能保证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制定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在人员的质量方面,县级公安机关内审机构与人员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查找漏洞,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的专业能力,同时要熟悉公安业务,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敢于发表审计意见。

  在工作的质量方面,要强化审前调查。县级公安机关内审人员在审计之前需要根据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对象开展审前调查,初步了解审计对象业务特点,确定审计重点,明确审计风险控制点,制作审计计划。

  在审计结果的质量方面,审计报告的内容应精炼、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建议可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落实审计意见措施的质量方面,要对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后续审计。针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督促、指导被审对象从源头上治理,完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工作,保证审计意见得以落实。

  二、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现状

  1.县级公安机关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主观认识亟待加强。一是对内部审计的作用认识模糊。一些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对内部审计在完善管理、规范制度建设、保证公安队伍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内部审计就是走走程序,关键还是在领导,忽视了内部审计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对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制约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二是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自身要求不高。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激励措施,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往往更多地关心审计任务的完成、领导的态度,对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缺乏热情,不能对审计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加之审计人员不足,对工作底稿不能实行多级复核。三是县级公安内部审计人员介于知识结构的限制,对潜在审计风险认识不足。工作中求数量、抢时间、搞突击,对审计中出现耗时、耗费的具体项目不愿深查,对不清楚的业务避重就轻,对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分析不透。

  2.县级公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亟待加强。县级公安内部审计人员一般来源于部队转业干部或基层派出所内勤岗位,虽然掌握部分财会知识,但普遍存在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识,对审计理论一知半解,对相关政策吃不准、抓不住的现象,在审计实践中碰到问题时,不是回避,就是靠现学现用,或是凭经验审计,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导致编制的工作底稿不规范、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建议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内部审计质量。

  3.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相关内审制度亟待加强。一方面,部分县级公安机关还没有专门的内审机构,把内审机构与纪检、财务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合并综合办公,由纪检、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全,在审计实务中大量依靠财务人员或外聘人员实施,造成工作独立性不强,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开展,难以保证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县级公安机关内审制度缺失。虽然省、市公安机关内审机构出台了一些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但县级公安机关大多沿用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没有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审计实务的操作标准,导致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

  4.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标准与体系亟待加强。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与企业内部审计有着较大的区别,不能沿用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标准与体系。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往往以工作量的多少、查处问题的多少来衡量内审质量的高低;加之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考核评价指标单一,不够细化,使得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缺乏推动力。

  三、县级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

  1.在制定审计计划方面。审计计划是进行审计宏观控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整合审计资源的关键。县级公安机关审计计划的制定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计划缺乏宏观性,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益。二是计划缺乏协调性,没有和被审计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警种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审计资源不能有效地整合。三是计划缺乏科学性,在计划编制之前不进行充分的调研,往往套用上级公安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要点,缺乏针对性。

  2.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方面。审计工作底稿是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经过系统整理,按照审查的每一个问题所归纳编写的专项问题说明书。县级公安机关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方面存在不足:一是重点不突出。由于县级公安机关内审人员能力的限制,导致取证工作不完备、不严格,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反映不出问题的症结和实质。二是内容不完整。由于缺乏细化的审计实务工作标准,影响了审计工作底稿记载事项的规范性、完整性。三填制不规范。审计工作底稿往往只有事实没有结论或只有事实结论却没有审计人员的意见,填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复核人未签名或没有填制日期。

  3.在撰写审计报告方面。审计报告是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发现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服务的。然而县级公安机关在审计报告方面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审计结论隐瞒和歪曲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重点不突出,且没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准确定性,不能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管理情况,不能科学界定被审计对象的管理责任。二是审计报告格式不规范,脉络不清晰。

  4.在运用审计结果方面。县级公安机关对审计成果资源利用的广度、深度还远远不够。内审机构提交过审计报告后工作就基本结束了,跟踪审计与整改监督不到位,审计结论没有发挥出作用,限制了审计作用的发挥,对审计监督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

  

篇四: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公安审计工作调研文章

  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维护改革开放大局稳定的任务艰巨,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都面临新的挑战。新形势下,各级公安机关扎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认真研讨应对挑战的策略,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公安审计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监督力量,更需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观,用发展观的思维来全面审视公安审计工作,明确公安审计工作重点,强化公安审计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工作外延,推进公安审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实现公安审计工作的创新,为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服务。一、坚持以人为本,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公安审计队伍建设。(一)以公安审计受益人为本,明确工作重点。公安审计工作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将人民群众作为公安审计的受益人,将涉及群众利益的焦点、热点问题确定审计对象,把群众最关心,领导最关注最迫切的突出问题作为公安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促使公安审计工作成为群众合法利益的维护者,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谋者。(二)以公安审计工作人员为本,强化公安审计队伍建设。首先,要端正认识,提高公安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公安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基础工作。一方面是反腐倡廉,建立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为公安经费保障工作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公安审计工作人员务必端正认识,摆正心态,克服认为公安审计

  1/6

  是偏门杂务,没有成就感和归属感等认识,准确把握公安审计工作发展趋势和要求,关注内部审计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其次,要立足培训,将公安审计工作人员从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目前,在公安审计工作中,随着基建、金盾工程项目的审计任务增多,涉及审计领域不断延伸,除了需要懂公安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专业知识,按目前警力配置紧张的形势,增加工程专业技术方面的审计人员是不现实的。因此,立足实际,通过多种渠道的专业性培训,全面提高公安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显得尤为迫切。二、坚持全面发展,积极拓展公安审计工作的外延,推进公安审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一)积极拓展公安审计工作的外延。在我市公安局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中明确规定,凡是有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单位,都必须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工作不允许存在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审计。落实“全面审计”成为了当前公安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首先,要拓宽公安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必须纳入公安审计工作视线,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这个意义上讲,公安审计决不仅仅限于一般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诸如投资决策、预算安排、内控制度、招标投标、执法环节的涉案财物等等都属于公安审计的范围。其次,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四个重点关注”。一是重点关注资金

  2/6

  流量大的单位或项目,例如,公安“金盾工程”建设等;二是重点关注与公安执法紧密相关的单位和项目,如涉案财物;三是重点关注那些多年不审计、没有纳入审计视线的单位和业务项目;四是重点关注内部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部门。(二)要深入推进公安审计规范化建设。公安审计部门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强化服务和监督为重点,不断完善内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只有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以制度约束人、制度管理人,促进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三)要大力推进公安审计信息化建设。当前,公安内审技术手段仍相对滞后,利用计算机和信息化手段辅助审计的尚难全部实现。公安审计部门应充分利用公安局域网,与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实行对接,开发人机合作远程审计软件,利用远程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会数据进行适时收集审核,对掌握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检查、取证、复核,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加大监督力度。三、坚持协调发展,处理好“四个关系”,不断实现公安审计工作的创新(一)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关系,审计目标由查错纠弊向制度设计转化,审计时间由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转化。对于公安审计工作来说,监督是手段,服务是宗旨。公安审计工作不能停留在仅仅查错纠弊的工作层面上,虽查错纠弊是审计工作的重要

  3/6

  职责,但不能为监督而监督,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要从全局的高度来看具体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来反照制度上、体制上存在的不足,找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从机制或根源上加强管理。因此,公安审计应将目标定位从局限于查错纠弊转到从宏观调控、制度设计等多个方面,最终实现服务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战略转型。实践证明公安内审工作要在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执法环节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上可以有更大作为,牢牢把握坚持审计工作抓早、抓苗头方向,坚持事先监督为主。有些问题长时间存在,原因之一就是审计滞后。如果能做到审计关口前移,加强审计事前、事中监督有些问题是可以避免的,至少可以及时发现予以纠正。(二)正确处理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关系,审计重心由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绩效审计、管理审计转化。目前,公安基层单位已基本能够做到自觉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经费支出真实、合法,但一些单位和部门缺乏效益观念和成本意识,片面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执法成本过高,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因此,公安审计部门应将审计重点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变到单位管理活动的经济性、资源利用的效率性、达到目的效果性的评价上来,重点揭露由于决策失误、制度不落实、运作不规范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提高警务保障机制的运行效率、经济效益和实际效果,审计视角不仅要关注钱花得“对不对”,更要关注“值不值”,实现公安机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最大化,满足创

  4/6

  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在实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一系列新的财政制度改革后,公安审计人员要重点审查警务资源配置是否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重点审核各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支出的真实完整性,审查支出审批控制、支出结构和支出比例变化的合理性,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以及异常增减的支出项目要查找原因。继续加大对工程建设、采购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资产安全和有序管理,从而促进各级公安机关降低行政与执法成本,提高警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正确处理审计处罚与加强管理关系,审计决定由内部处理向督办落实转化。公安内部审计要把督办落实作为审计的重要环节,不能重审计处理、轻审计意见采纳,重审计处罚、轻问题整改。一方面,对提出的审计建议要从客观事实出发,指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存在的问题,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有理有据,使被审计单位能够接受审计提出的建议。另一方面,在下达审计意见书以后,应对被审计对象采纳审计意见、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上报。然后还以后续审计程序对被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进行后续审计,跟进审计出的问题是否纠正和整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是否追究和处理,从而规范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使被审计单位良性运作。(四)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审计环境向和谐审计转化

  

篇五: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公安部1992.10.301992.10.30公通字[1992]132号

  审计部门规章现行有效

  正文: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加强公安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报部。1992年10月30日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审计机构在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同级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主管审计的领导人,应当定期部署和检查本单位的审

  计工作,听取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经管理监督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或配备与审计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

  第五条公安系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保持相对稳定;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所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报上一级公安审计机构备案。第六条公安审计人员要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七条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任务所必需的经费、装备等,应当切实加以解决。第八条公安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公安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第三章审计范围和职权第十条公安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全国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重点经费的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全省、区、市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地级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地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本地区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县级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县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所辖基层所、队实行审计监督。各级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实行审计监督。第十一条公安审计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一)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科研经费、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边防经费、消防经费等的管理和使用;(二)财务收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装备物资分配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收费、罚没款物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职业据点经费的拨入、使用,经营活动的收入、支出,利润的上交、管理;(五)与各项经费收支和装备物资分配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六)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七)国家、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八)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十)上级交办或委托以及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审计事项。第十二条公安审计机构对所属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自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十三条公安审计机构根据国家和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第十四条各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授予本单位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第十五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当按时向其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第十六条公安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是:(一)检查会计凭证、帐表、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二)参加有关会议;(三)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四)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五)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建议行政领导予以奖励;(六)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七)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封存帐册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以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八)监督检查经领导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九)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审计机关反映;(十)对审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四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七条公安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上级审计机构的部署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八条确定审计事项后,应当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第十九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报送本单位领导。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计机构所在的单位领导人提出。单位领导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三十日内做出是否更改的决定。审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对本单位领导人所做出的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或国家审计机关申请复审。申诉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应当照常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安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的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安审计统计报表是了解公安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各级公安审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统计标准及时、准确、如实填报。第五章审计纪律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审计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意见,报请单位领导或纪律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财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审计)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领导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备案。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

  

  

篇六: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浅谈公安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伯增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5年第11期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经验,在公安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中找出对策,突破公安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瓶颈,让公安内部审计工作长足发展,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党廉政建设。

  关键词: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1

  近年来,公安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在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党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制约公安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公安审计工作面临一些难以突破的瓶颈问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谈一下公安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公安审计工作不够重视

  虽然公安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公安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但有的公安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特作用,没有真正摆上重要位置。甚至有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治安、打击犯罪,审计工作可有可无,不愿在审计工作上投入人力物力。

  (二)机构、人员建设面临较大制约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虽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均建立了独立审计机构,但绝大多数县级公安机关没有建立审计机构,有的即使设立了,也同纪委、督察部门合署办公,缺乏独立性,影响了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人员少,素质低。绝大多数公安审计部门人员较少,有的甚至只有一名审计人员,数量上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现有审计人员绝大多数是学财务出身,业务知识单一,缺乏审计、工程、信息通信技术人才,不能满足开展工程审计、绩效审计、涉案财物审计的要求。

  (三)转型升级压力大

  目前,公安审计工作存在层次不高,审计方式落后等问题,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从审计内容看,财务收支审计多,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基本没有开展。从审计方式看,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没有对重要经济活动开展全过程审计监督。从审计手段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看,取证方法单一,注重查帐方法的运用,忽视了询问、实地检查等方法的运用,影响审计效果。

  (四)工作质量不高

  由于公安审计工作起步晚,缺乏统一规范的质量控制标准,致使公安内审目标不明确,程序不规范、取证手段单一,影响了审计质量的提高。有的工作中没有形成工作底稿,有的必要审计程序没有实施,有的没有建立审计档案,有的重大问题没有查深查透,审计意见缺乏针对性、可行性,致使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切实增强做好公安审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公安审计工作是公安机关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的一项经济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警务成本、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是规范权力运行、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公安审计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公安审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切实增强做好公安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公安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完善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审计机构、人员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确保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均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严格掌握任职条件和专业要求,逐步充实经济、法律、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确保审计干部队伍有合理的结构和良好的素质。推行审计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和上挂下派锻炼制度,增强队伍活力。坚持实行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未取得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审计业务工作。

  (三)加快推进公安审计转型发展

  公安内部审计部门要想有所作为,必须更多关注内部控制和绩效审计,帮助公安机关完善制度,改善管理,提升效益,推动公安审计工作向管理型审计转变。应充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立足内部审计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公安审计特色,树立科学的公安审计理念。拓展公安审计领域,尝试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和风险审计,逐步开展重大经济决策事前审计咨询和风险评估。运用费效分析等先进审计方法,努力提升公安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更加注重事前、事中审计,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将审计职能由以监督为主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监督之中。通过监督来进行服务,通过服务来体现其价值。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四)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工作的生死存亡。要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就必须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一是规范审计流程。从立项、制定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归档五个环节出发,逐渐形成规范、实用、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二是拓展审计取证方法。综合运用询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等审计方法,扩大问题线索,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并对审计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审计组长、审计部门负责人两级复核制度,对审计过程、审计证据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定期组织审计项目质量评比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不断提高审计人员履职能力

  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审计实战训练和专业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鼓励和支持审计人员参加在职教育、后续教育、学历教育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工作中采取传帮带模式,有计划、有重点的安排审计人员轮流参加各类审计项目,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在老审计的传帮带下学习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经验、审计方法等,提高工作能力。科学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外聘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要全面实施公安审计人才库建设,为公安审计工作储备人才资源,提供业务技能支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公安审计工作中的骨干示范、辅助决策和参谋助手等作用。

  

篇七: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报告整改措施(精选范文)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3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必须的工作实效,基本到达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状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此刻以下三个方面:(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用心推荐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潜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带给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10年支队对我大队2008年以来的财务开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4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30000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6402、39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3098359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状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此刻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职责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等内部管理制度。(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

  1

  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透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状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潜力有待提高。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一)把握主角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推荐。(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礼貌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推荐、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潜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2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职责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状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17]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17]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区各相关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16年全覆盖

  3

  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17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17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17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透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17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4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16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17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

  5

  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2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2017年1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2016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16年4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论文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2016年7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17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2016年12月起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1.2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0.28万元已上缴区财政。(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17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交通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

  6

  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1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2017年1月收回为其投资的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152.69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状况(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94.47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227.36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7743.65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状况(一)对区2015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二)对区教育局2015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10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6-8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7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五、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状况(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2016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2016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4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2017年8月14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2663.49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2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8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2017年8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3个专户,目前尚保留21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2017年9月15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21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2017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17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2017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7月2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及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

  9

  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一是

  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两份清单实现对账销号,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二是在坚持内审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即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片区日常指导,做到“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审计业务深入督促、审计整改深入检查”。三是继续与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工作,将整改状况予以通报,并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和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一是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如团区委团校对借用团区委团费专户核算合作办学返还等收入,未依法设账规范核算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资金余额(91.02万元)转入专户,移交区机管局财务科规范核算。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如奉浦社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透过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用心制定新的培训计划,打造“六个一”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升级版,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有待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从2015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14家(涉及

  10

  下属国有企业158户),收缴公共财政比例已从10%提高到15%。2015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数为16252.29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8364.98万元,2016年将进一步扩大编制范围,并按20%予以收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对部分预算项目名称宽泛,有公用化倾向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2015年预算调整时对年初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实行专项的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料和标准执行。

  3、对个别企业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区税务局对涉及的上海兰布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该企业已于2015年9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55.11万元。

  4、对个别企业漏缴、未及时缴纳税金的问题,相关企业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合计37.46万元。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16年1月末,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71975.46万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67012.2万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5个单位未准确编报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柘林镇承诺今后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相关基础信息;海湾旅游区管委会承诺按《预算法》规定尽量编细编全,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建设;区统计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支出;区国资委承诺今后在项目中加强研判,强化预判潜力,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2、对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2015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进行整改,已将无预算列支的4013.59万元资金全部调整到位;区司法局等3个单位表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3、对9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修订制度、调整账户等

  11

  方式进行整改。公安奉贤分局已在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将一般业务户、监所经费账户、基建账户等账套在《关于分局2015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中披露反映;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专项资金150万元调整至对应的项目支出核算,并支付给相关单位;区海洋局已将挂往来账核算的100万元资金上交财政,其余49.5万元转入单位结余资金账户。

  4、对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水务局下属水资源管理所及海塘管理所两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应缴资金1101.36万元上缴区财政。

  5、对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在审计期间将促进就业资金682.74万元按规定划入基金专户,于2015年9月将剩余的结余资金1698.71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1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此项规定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要资料;区教育局规范了采购流程,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区发改委、区妇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2、对9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透过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完善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曙光中学已将校园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入库、入校园资产管理电子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柘林镇已将民政、新寺居委会等5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局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工程款,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3、对8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部分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转入结余科目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超过2年的结转资金1104.34万元上缴区财政;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将无依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4、对5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梳理往来款项,调

  12

  整相关账目。海湾旅游区已对10180.72万元的往来款作账务调整,其余70153.67万元根据实际状况正在用心清理;公安奉贤分局已落实第三方对相关账目进行梳理,对往来款项作分类分批处理;区水务局按规定将往来款项作了全面清理;区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已将账面宕存的往来款250.1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个别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古华公园公司已调减项目建安费用45.21万元,并按照最终核定的总投资额支付了工程款。2、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质量违约金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已扣减施工单位质量违约金21.88万元。3、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分析原因,正在按相关要求调整概算。四、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收回多发放的2160元,承诺今后将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廉租租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2、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杨王村村民委员会已将违规出售30套在建公共租赁房所得房款1429万元全部退还,并承诺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区住房保障局将空置时间较长的35套廉租房房源交付区公共租赁房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待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承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区公租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纠正另行指定分包行为。(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取得当事人收入证明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补齐涉及案件的证明材料。2、对部分分期缴纳案件第一次缴纳额不贴合规定的问题,其中5件案件由于当事人贴合“单独两孩”新政策,区卫计委已作结案处理;对剩余5件案件,区卫

  13

  计委已采取电话催告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3、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已将涉及的376件案

  件全部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五、重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一)产业结构调整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及政策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庄行镇、奉城镇和

  海港开发区的3家企业已完成调整工作,南桥镇承诺1家企业将在2016年底前关掉完成调整,庄行镇承诺今后对列入调整企业计划的企业严格审核。二是农发公司和工业综合开发区承诺今后不再将已动迁企业列入产调计划,并重点对三高一低企业进行调整转型。

  2、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一是至整改检查时为止,各镇、开发区累计补拨滞留资金416万元;其余涉及资金468.76万元承诺将在2016年底拨付完毕。二是南桥镇、庄行镇和柘林镇承诺今后不再将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三是相关单位用心整改,及时收回了被挪用的54.2万元专项资金。

  3、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海港开发区组织了市场监督管理四团所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整改,现问题企业已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整改完毕。二是区经委出台了《奉贤区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镇、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完善区县推进项目的“一企一档”及年底验收资料的收集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签订的合同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对施工中标在前,设计合同签订在后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规范合同的签订。3、对与未取得监理资质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

  14

  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4、对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未经备案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严格要求招标

  代理单位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六、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1、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透过

  司法程序解决,针对历史债务问题,用心与相关部门协调;杭州湾经济公司已将8.75万元应收款做坏账处理,75万元应付款做收入处理。

  2、对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结转不配比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已在会计核算系统内建立了工程项目收入支出结算表,透过核算流程来控制收入成本的结转。

  3、对个别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国资委核准的问题,杭州湾经济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职责人的主体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15

  

  

篇八: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浅析公安行业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

  2010年9月,***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对全市公安行业2006年至200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专项审计。***审计局组成审计小组对执行独立会计核算的***公安局及其二级机构(交警大队、看守所)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审计,并延伸调查审计了五个乡镇派出所管辖的16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支出情况,查出违纪违规问题845.8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公安系统在执行国家的财经法纪法规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公安看守所的财务管理混乱现象严重,应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责令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和改进。

  一、通过审计,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以“捐助、赞助”名义乱收费;表现在:利用职权对单位、企业、个人,以办案、添置设备经费不足名义乱拉赞助,所收取的款项除部分用于弥补经费不足以外,相当大比例用于职工加班补贴、招待费等费用开支。(二)乱摊派费用;审计发现:基层派出所、公安局治安大队把日常开支的费用摊派到其管辖或需要本职权审批程序的当地乡镇一级

  —1—

  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报销费。(三)私设“小金库”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基层派出所、看守所将通过职权拉取的赞助费、探

  视费、没收的赌资、罚款等收入,不开票据单独在所里、队里、股室流水登记或另账核算,不纳入单位法定账薄内统一管理,所得款项用于消费或发放补助;

  (四)固定资产管理、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未按规定准确核算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设罚没物品登记台账,无专人保管,扣押款物处理不及时,扣押款物核算程序不规范。

  (五)罚没收入填写内容不透明,票据开具太笼统;在检查非税收入中:发现其罚没收入不能清晰反映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只在收费项目中填写“罚没收入或其他收入”。审计发现有的收费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却隐藏在非税收入中,混淆使用财政收费票据。(六)以罚没收入提成作为股室、派出所、中队的经费现象没有实质性改变。审计发现:公安局各职能股室、交警大队或成文不成文的根据罚没收入任务多少,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工作经费包干使用,导致乱收费、不依法执罚的现象时有发生。二、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方面:(一)财经法纪法规意识淡薄是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

  —2—

  一。行政执法单位收费收入属财政资金,一部分要上缴国库一部分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有的单位对这认识不够,为了逃避财政部门监督,规避预算外资金调控,想方设法拖欠不缴,甚至认为收来的钱归于了集体,即使放在“账外账”或“小金库”中,没有落入个人腰包,也没有多大事情,再加上有的年份财政为解决一些单位资金紧缺问题,将上缴的收入全额返还,也模糊了“收支两条线”概念。依法纳税是每个单位或个人应尽的义务,做为依靠财政供给的行政单位有的也没有这样的基本意识。

  (二)财政供给保障能力不够。1990年全国开展治理“三乱”工作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与行政执法单位财政供给能力不够有很大关系。行政执法单位与其他行政单位相比,所需经费支出较大,财政在预算时有所考虑,但未能真正满足一些单位的需要。以某单位审计资料为例,审计年度财政拨入经费59万元,人均个人及事业经费分别为6千多元、4千多元,但审计年度实际支出人均个人及事业经费分别为2.6万元、3.2万元。多年来这些单位人员福利费用及大部分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依赖于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返还,无形中已造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奖金、福利挂钩的事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多人员较少的单位职工福利较好、公用经费充足,反之则不然,部门之间人均可用经费差距较大,

  —3—

  一些单位为追逐单位部门利益乱收费、账外设账、不执行“收支两条线”、漏交税金。

  (三)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行政执法单位大都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由于重视不够,有些制度未能够有效执行。例如固定资产管理,没能象重视单位现金、银行存款核算一样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因而造成了简单的固定资产核算出现了问题。对罚没物资也没有罚没款管理严谨,有的是由于人手少未设专人对罚没物资进行保管登记,而有的单位虽设立专人对罚没物资进行管理,但由于重视不够,也未能很好地履行管理职责。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也是造成其他储如账外设账、代管类资金管理不严谨等问题的原因。

  (四)监督部门处理处罚不力,避重就轻三、强化财务监督管理之对策为了加强公安行业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构建公安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公安行业工作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队伍形象,笔者认为可在以下四个方面措施。(一)增强财经法规法纪意识,提高财务监督管理水平针对目前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公安系统应积极开展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派出所所长、股室、大队、中队负责人财经法纪法规教育,责任领导经济责任意识的强化培训,增强财经法规法纪意

  —4—

  识,提高财务监督管理水平。(二)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构严格财物收纳流出程序,规范各部门的财务操作流程,

  严把进出审核关,加强各环节的监督审查力度,促进全体干警自觉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维护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切实堵塞管理上的漏洞。特别是在公安局要抽调专业财务人员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各职能股室及其非独立会计核算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行之有效的了措施和办法。

  (三)政府部门要充分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公安部门执法经费需要

  财政预算不足,经费保障不力,是导致乱收费、乱摊派不可忽视根源。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充分保障公安队伍经费建设意见的要求,足额安排预算,不因经费问题影响办案效率,造成不稳定成分存在。不因办案经费不足,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公安行业财务管理走上正轨

  财政、纪检、审计、物价等各职能监督部门要切实行使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安系统财经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当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

  人的责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积极推进公安行业财务管理走上正轨。

  ***审计局:珠泉一剑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6—

  

  

篇九: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龙岩市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的内部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和审计移送行为,提高审计移送工作的质量和审计处理的综合效益,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审计署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内部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以下分类处理办法:一、对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和权限内问题的处理对于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应由审计机关依法处理的问题,在审计结束之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按照和《龙岩市审计局审计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职责,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和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的处理意见,并按照《龙岩市审计局审计处理结果跟踪落实制度》的规定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二、对属于需要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或整改问题的处理(一)强化审计移送责任制1.审计组应切实执行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嫌有关经济犯罪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应及时组织2名或者2名以上审计人员专门负责,对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审计事实,分析事实的实质,初步作出专业判断,并严格按照《龙岩市审计局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规定

  —1—

  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并向局领导提出报告。2.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审计组长及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有关犯罪和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组织调查取证,确定违法违纪的事实,依法移送。情况复杂或认为必要时,经局长批准,可以商请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早介入了解案情,确定案件性质或保全证据,形成监督合力。3.明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对于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属于有关部门执行政策、监管部门监管、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且问题涉及对象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应在上报给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的《调查报告》、《呈阅件》等文书的同时,制作《移送处理书》,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纠正或整改。4.办理移送事项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及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移送处理书涉及有关事实的真实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复核机构负责人对出具复核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移送处理决定负责。5.遵守保密规定,对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涉嫌犯罪的线索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审计发现的所有应移送的责任人和事项,由法制科进行复核。(二)审计移送要求

  —2—

  审计发现需要移送的事项,必须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应做到:1.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应明确涉嫌犯罪的单位或人员的具体罪名和相应的定性依据、审计证据材料等。2.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应明确违规违纪单位或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定性依据等,并有相应的审计证据材料。3.确定由主管、监管部门或政府进行处理事项的移送应明确被审计单位名称、有关责任人员、具体违规的行为及违规的定性依据,已造成后果的要一并予以说明。4.确定移送主管、监管部门或下级政府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或处理的。应明确有关单位的名称、具体违规的行为或违规事实及违规的定性依据等。5.审计移送处理书的联系人应明确填写审计组组长和审计组所在业务处室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三)审计移送种类审计发现的需要移送的事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办理移送:1.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审计发现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查处;涉嫌其他经济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只向一个机关移送。同一案件既涉嫌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检察和公安机关分别

  —3—

  具有管辖权的,应向对主要涉嫌的犯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移送,不得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同时移送。2.关于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移送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应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干部任免管理机关查处;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一般应向与其担任最高职务同级的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根据党政机关行文的规定以及纪检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实际情况,审计发现需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事项,一般应向监察机关移送,不直接向派驻主管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移送。3.关于主管、监管机关或政府进行处理事项的移送审计发现需要由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监管机关或下级政府进行处理的事项,根据被审计对象级别或问题的性质向直接具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单位)、监管机关或下级政府移送。移送事项即涉及责任人又涉及事项的,按照上述1、2项规定办理。(四)责任人的移送原则对市局开展的各类审计中,涉及追究违法违纪责任人责任需要移送的按以下原则办理移送。1.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市检察院、市公安局。2.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市直机关及市属事业单位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向市监察局移送,对副处级以下干部按干部任免管理权限移送相应机关处理;涉及县(市、区)干部的,副处

  —4—

  级以上干部向市监察局移送,副处级及其以下级别干部的移送县(市、区)监察机关处理。3.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中属于市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向市监察局移送,对市属国有企业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向市国资委或市级主管机关移送。(五)审计移送文书的规范审计发现的有关移送处理事项,一般应通过《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见附件1、2、3)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单位)或政府进行移送。附件:1.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适用公安、检察机关)2.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适用纪检监察机关)3.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适用主管、监管部机关或政府)适用公安、检察机关)附件1(适用公安、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全称)审计移送处理书龙审*移〔****〕*号关于******涉嫌**罪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我局在******的审计中发现,***(涉案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规定,涉嫌构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

  —5—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有关规定,现移送你*(院、局、局)依法处理。具体案件情况如下:……(涉嫌犯罪的单位名称、性质或人员姓名、身份;涉嫌犯罪行为的时间;涉案金额;涉嫌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审计手段有限等原因未能进一步查明的,或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请将立案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我局。附件:1.2.……(证明材料共**页,只送主送机关)(审计机关全称印章)****年**月**日联系人:*********(主办人)适用纪检监察机关)附件2(适用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电话:*********

  ******(审计机关全称)审计移送处理书龙审*移〔****〕*号**关于******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6—

  :我局在******的审计中发现,***(违规违纪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行为违反了《》第*条有关“****”

  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处理。具体情况如下:……(审计移送处理书中涉及的违规违纪单位或人员,违规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定性依据等。)……(因审计手段有限或其他原因未能进一步查明的,也应加以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处理。请将立案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我局。附件:1.2.……(证明材料共**页,只送主送机关)(审计机关印章)**年**月**日联系人:*********(主办人)联系电话:*********

  附件3(适用主管、监管机关或政府)适用主管、监管机关或政府)*****(审计机关全称)

  —7—

  审计移送处理书龙审*移〔****〕*号**关于******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我们在******的审计中,发现有下列事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移送你单位予以处理:……(对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明确被审计单位名称、执行规定的内容、所抵触的法律法规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行为,应明确被审计单位名称、有关责任人员姓名、违规的行为及违规的定性依据。对应当由有关主管或监管机关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质量问题及其责任人实施处理、处罚的,应明确社会审计组织的名称、责任人的姓名、审计质量的问题及定性依据,如果造成后果的要一并予以说明。对有关主管机关侵害被审计单位经营自主权和合法利益的,应明确有关主管机关的名称、有关主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的侵害行为、对被审计单位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专项审计调查等其他应当由主管机关纠正或处理、处罚的,也应以责任人明确、违规行为或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为原则。)

  —8—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移送你单位予以处理。请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告知我局。附件:1.2.……(证明材料共**页,只送主送机关)(审计机关印章)****年**月**日联系人:*********(主办人)三、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对于审计发现的以下重大问题,可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一)对于经济案件线索或重大的违纪违纪问题,经初步确认,性质严重、需要有关部门迅速配合查处,或审计已经查实,需要市政府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迅速办理的,经局长批准,向市政府报送《审计要情专报》或《呈阅件》,《审计要情专报》或《呈阅件》除报告主要违法事实外,还应提出移送的具体建议。(二)对于一些由于时间紧迫等原因,须抓紧请示的特殊问题,经局长同意,可先向市政府领导口头或书面报告,再根据领导同志指示作出处理。联系电话:********

  —9—

  

  

篇十: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市本级11个单位6个县市区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34个问题市政府要求相关单位正视问题分析原因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并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

  ---------------------------------精选公文范文--------------------------

  市交警支队审计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代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14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郴审报〔2014〕22号指出了我支队涉及财政收支中的违规问题,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责任到位,落实“三定”:定时、定人、定责;目标明确,措施过硬,审计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问题出现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主审单位不满意不放过,直至查明原因,整改到位;领导小组主动过问,认真听取汇报,及时作出指示,保证了审计整改工作有序进行,问题整改----------------精选公文范文---------------1

  ---------------------------------精选公文范文--------------------------

  到位。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少计缴相关税费万元的问题。经核查,少计缴相关税费包括收取的场地租赁费未申报交纳相关税费万元,郴州日月修理厂门面租金未申报交纳房产税万元,少申报营业费及附加税万元,合计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支队态度坚决,积极整改,清退到位。2014年2月8日已将少计缴相关税费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支队领导、分管领导、科室领导三级负责制,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审视支队财务收支方面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清帐工作,实行“一月一清查,一月一通报”,确保财务收支帐目清晰不出问题。建章立制,严肃纪律。不断健全市交警支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精选公文范文---------------2

  ---------------------------------精选公文范文--------------------------

  财务监督。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超标准乱收费、搭车收费。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财务制度开支,对不符合财务纪律的坚决不批不报,对违反财务纪律的人员要严格查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深化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上报告,请予审议。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6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精选公文范文---------------3

  ---------------------------------精选公文范文--------------------------

  工作报告》,7月18日,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处理实施方案。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市本级11个单位、6个县市区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34个问题,市政府要求相关单位正视问题,分析原因,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并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同类问题屡查屡犯。总的来看,整改情况较好,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通过整改,相关单位上交各级财政的违纪金额达到549万元,收回个人违纪款263万元,采纳审计建议56条,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27项。5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名工作人员被给予----------------精选公文范文---------------4

  ---------------------------------精选公文范文--------------------------

  行政处分,1个施工单位被记一般不良行为一次。二、切实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1、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为细化预算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已将预算支出分别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并细化了支出科目。2015年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在部门预算系统中新增设“三公”经费基础数据表,按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分别编制,更直观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往年,因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支出项目金额较大,项目确认时间较长,均是在年中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专题汇报。2015年,拟提前编制教育费附加预算,并与市本级部门预算同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运作程序和评估体系,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精选公文范文---------------5

  ---------------------------------精选公文范文--------------------------

  评价结果应用,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并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管理体制。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财政政策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于偿债资金、总预备费等年初无法落实到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继续严格执行《XX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2、关于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创新财政部门扶持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手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将经济增长形成的效益转化为实际税收,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调整政府绩效考核办法中的收入考核指标,将考核重点调整为考核收入结构和质量,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在县市区综合绩效评估中的考核分值,引导县市区既要完成收入增长----------------精选公文范文---------------6

  ---------------------------------精选公文范文--------------------------

  目标更要注重提高收入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科学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大宗税收的动态监控。3、关于部分用地单位拖欠土地出让金万元问题。近年来,市政府对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非常重视,多次组织召开清缴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清缴工作有关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乡镇财政管理局积极抓好跟踪落实,在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下,组织人员多次上门催缴,土地出让金清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2014年9月30日,20年以前11个单位欠缴的25824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已收回万元,其中高视伟业、芙蓉房地产等三家公司已全部缴清,目前还有部分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万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开发商自身缺乏资金实力,无力清缴欠款达9570万元,政府相关部门已准备启动收地程序;二是----------------精选公文范文---------------7

  ---------------------------------精选公文范文--------------------------

  单位负责人已逃跑或失联,恶意拖欠款项达万元,正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三是因房屋拆迁及规划调整等原因欠款万元,已要求相关单位扣缴;四是国有企业改制单位欠款万元,单位无资产来源清缴,已纳入旧城改造项目结算。2013年度8个单位欠缴的万元土地出让金已收回610万元,余欠的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困难。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已下达催缴通知书,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催缴,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执法部门已进行查处,市政府拟于近期出台《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4、关于产业引导资金分配使用欠规范问题。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市着力加强和规范了市本级产业引导资金管理。一是修订完善了《XX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职责权限、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申报、审核、拨付和----------------精选公文范文---------------8

  ---------------------------------精选公文范文--------------------------

  管理、监督、绩效评价和应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严格按程序确定产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今年,首次在郴州日报等媒体公布项目申报公告和公示拟支持项目,严格按照“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四个程序确定支持项目。三是创新产业引导资金安排原则。资金安排坚持“六原则”和“五挂钩”。集中60%-80%的资金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四是创新产业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健全和创新“贴”、“补”、“奖”、“投”的资金支持方式,即给予企业项目财政贴息、政策补贴、纳税奖励、风险补偿和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支持。五是创新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模式。提出了要抓“早”、抓“大”、抓“细”、抓“严”的管理要求。基本形成了产业引导资金申报、审核、安排、拨付、使用、监督全过程“六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市本级2014年产业引导资金已严格按以上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正有序进行资金拨付工作。目前,市乡----------------精选公文范文---------------9

  ---------------------------------精选公文范文--------------------------

  镇企业局已建立农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库、市委宣传部已建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库、市科技局已建立科技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库,旅游和工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库正在规划建立中。5、关于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根据中省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年以来,市本级加大了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监督和管理。2013年底集中支付单位以前年度结余指标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3%。一是将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2013年7月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进行了摸底清查,按资金来源分类统计各单位结余资金,并将预算单位2013年度结余资金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二是统筹安排单位结余资金。认真分析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性质和形成原因,在安排2014年项目支出和经费追加时统筹考虑单位结余资金情况。三是冻结部分结余指标。今年上半年,组织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情况进行了统计清理,并暂时冻----------------精选公文范文---------------10

  ---------------------------------精选公文范文--------------------------

  结了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20年及以前年度结余指标,拟将部分结余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四是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2015年,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部门结转资金,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地方本级财政统筹管理。

  ----------------精选公文范文----------------

  11

  

  

篇十一: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审计机构在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同级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主管审计的领导人,应当定期部署和检查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听取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经管理监督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或配备与审计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安系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保持相对稳定;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所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报上一级公安审计机构备案。第六条公安审计人员要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七条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任务所必需的经费、装备等,应当切实加以解决。第八条公安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公安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第三章审计范围和职权第十条公安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全国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重点经费的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全省、区、市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地级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地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本地区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县级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县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所辖基层所、队实行审计监督.各级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实行审计监督.第十一条公安审计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一)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科研经费、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边防经费、消防经费等的管理和使用;(二)财务收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装备物资分配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收费、罚没款物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职业据点经费的拨入、使用,经营活动的收入、支出,利润的上交、管理;(五)与各项经费收支和装备物资分配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六)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七)国家、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八)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十)上级交办或委托以及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审计事项。第十二条公安审计机构对所属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自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公安审计机构根据国家和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第十四条各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授予本单位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第十五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当按时向其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第十六条公安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是:(一)检查会计凭证、帐表、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二)参加有关会议;(三)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四)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五)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建议行政领导予以奖励;(六)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七)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封存帐册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以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八)监督检查经领导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九)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审计机关反映;(十)对审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四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七条公安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上级审计机构的部署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八条确定审计事项后,应当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第十九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报送本单位领导.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必须执行。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计机构所在的单位领导人提出。单位领导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三十日内做出是否更改的决定。审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对本单位领导人所做出的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或国家审计机关申请复审。申诉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应当照常执行。第二十一条公安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的规定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安审计统计报表是了解公安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各级公安审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统计标准及时、准确、如实填报。第五章审计纪律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审计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意见,报请单位领导或纪律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财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审计)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领导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备案。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篇十二: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通用6篇)

  审计局关于20XX年同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财务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县审计局:

  2022年1月9日起,贵局对我单位xx东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主要审计了xxx同志任职期间预算内外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方面情况。经过审计,发现一个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总结,进行了整改,确保在今后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报销手续。要求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并就《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发票报销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决不能作为财政报销凭证入账,财会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有权拒收,确保报销手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加强招待费支出刚性约束,用制度约束招待费开支,必须的招待,一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公务招待标准。

  三、严格制定和完善业务招待费报销的审批制度。在招待费开支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核算手续、民主监督、费用管理等环节,制定了一套完整、合理可行的内控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了招待费超支现象的发生。

  我办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认真总结汲取教训,严格内部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会规章制度,确保今后各项财务收支合规合法。

  南皮县第一中学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行动方案

  在国家审计署对我县扶贫审计中,发现我校存在6名同学应享未享免学杂费共计9288.6元,我校领导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如何整改制定出详细方案,内容如下:

  第二、助学办进一步核实学生贫困档案,确认应享未享情况及金额明细,统计好该6名同学的账户信息,学生本人没有助学卡号的提供家长账户。

  第四、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学习资助相关程序和政策,集体学习《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22]35号、冀财教〔2022〕154号、冀教财〔2022〕2号等文件。

  第五、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业务上要进一步完善资助程序,杜绝应享未享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做好资助宣传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形式,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学生和家长。校内通过发放宣传页,橱窗,班会等方式让每一位学生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

  第七、整改完成后由助学办做出整改情况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的对象是我县的贫困家庭学子,我们在工作上一定要做到细致入微,让政策的阳光温暖到每一个学生。

  2022年9月24日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审计发现问题核查整改报告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要结合当前中央关于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财务收支中的问题1、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等税金XX万元。2、未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3、违规用“其他应收款”列收列支。4、违反规定出借资金XX万元,并导致损失XX万元。5、挤占挪用项目资金XX万元。6、无计量清单(或无依据)支付工程款XX万元。7、违规预付工程款XX万元。8、违规支付工程款XX万元(或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合规,支付合同工程外的款项)。9、未按规定足额预留工程保留金XX万元(如15-20%审计准备金)。10、未按规定取得工程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涉及金额XX万元,导致偷税XX万元。11、罚款XX万元未冲减成本,长期挂账,其中XX万元发放奖金等。

  12、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XX万元。1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收费XX万元(如标书等)。14、购买设备XX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16、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17、工程未进行验收就返还保函XX万元。(二)工程造价中的问题18、多计工程造价XX万元。19、多付勘察设计费XX万元。20、多计项目监理费XX万元。(三)工程质量中的问题21、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2、项目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XX万元。23、部分质量不合格,未进行返工补救。(三)工程管理中的问题24、建设项目未进行开工前审计。25、未进行招标投标合同金额XX万元。购置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26、未按规定进行评标、定标,使得不应中标单位中标。27、低价中标后,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单价,或追加工作量。28、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施工、监理)与投标书中的人员不符。

  29、未按规定进行交竣工验收。30、交竣工验收后,现场纠正补做的问题没有完成。31、擅自变更设计,或上级未及时批复设计变更,影响工程造价的审核。33、违规委托无资质的设计、监理单位。3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计划(扩大投资超概算、改变项目)39、无资质施工队挂靠施工单位承揽工程(转包)40、不严格履行合同,且肢解工程进行分包XX万元。41、少交、未交各类保证金、保函XX万元。或收取空头支票作为保证金。42、违反规定提前退还施工单位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43、对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44、征地中违反土地法规的问题。45、工程项目违反环境法规的问题。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处罚处分的规定1.对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的问题,可按下列条款处罚处分。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2.对擅自处置罚没财物或赃款赃物、未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未及时缴入国库、未将非税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公安税侦和税务机关未将涉税罚没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未将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缴入国库、国有土地使用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违规退库、占用、挪用预算收入或者将预算收入存入过渡性账户、混淆级次,挤占截留预算资金、执收、执罚单位坐支行政性收费或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坐收坐支预算外收入的问题,可按下列条款处分。

  三、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对擅自减免非税预算收入、将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或将本年度收入转为下年度收入和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可按第三条处分。

  4.对编制预算时,隐瞒、少列预算收入、超越权限调整预算、虚列预算支出和未经批准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的问题,可按第七条处分。

  5.对财政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国库代理银行延解、占压税款,可按第五条处分。

  6.对用款单位违规使用预算资金;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补贴;挤占、挪用或置换国债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包括土地

  出让金等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政单位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事业单位支出超范围、超标准(除第六条加第十五条);挤占、挪用、违规使用事业费和专项资金,可按第六条和第十五条处分。

  7.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不合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可按第八条处分。

  8.企业和个人隐瞒收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可按第十三条处分。

  9.国家建设项目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违反建设程序越权审批,搞“三边工程”(边勘察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挤占建设项目成本,虚列建设项目支出;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向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未及时转交付使用财产;勘察设计单位超标准收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可按第九条处分。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中共党员违反财经法规的处理规定

  1、非法占有财物和报销费用(第七十二条)

  2、占用公物超过六个月(第七十三条)

  3、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第七十八条)

  4、贪污财物(第八十三条)

  5、行贿(包括回扣、手续费等)(第九十三条)

  6、挪用公款(第九十四条)

  7、非法占有财物(第九十八条)8、挪用单位资金(第九十九条)9、挪用财政和专项等资金(第一百条)10、违规经商办企业(第一百零五条)11、应缴未缴税款(第一百零七条)12、违反增值税等发票管理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13、隐瞒、截留、坐支、私分财政收入(第一百一十三条)14、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第一百一十四条)15、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第一百一十五条)16、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第一百一十六条)17、公款私存(第一百一十七条)18、因公接受礼品不上交(第一百一十八条)19、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第一百一十九条)20、违规处理查封等物品(第一百二十条)21、违规提供担保(第一百二十一条)22、国有资产流失(第一百二十二条)23、违反“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和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24、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第一百二十四条)25、财务收支与管理中违反会计法规(第一百二十五条)26、财经方面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第一百二十六条)27、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二十七条)28、企业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二十八条)29、立项和严重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三十一条)30、乱收费、乱摊派(第一百三十五条)五、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一)对单位的处理处罚:1、收缴应当收缴的资金;2、罚款;3、要求限期自行纠正;4、移送工商、税务、银行、财政、计委(物价)等部门进一步查处;5、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二)对个人的处理处罚:1、收缴应当缴纳的资金;2、罚款;3、建议单位或上级部门追究党政责任;4、移送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的纪检部门作进一步的查处;

  5、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审计局关于20XX年同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年度县本级财政审计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科学、细化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县财政预算多部门联审办法》,建立财政预算多部门联审机制,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对涉及职能领域内的预算项目及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水平。县财政部门不断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依托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对预算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建立滚动预算项目库,协调多部门加大对立项依据、经济效益、执行条件、预期绩效等方面的审核力度,力求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可执行、有绩效。积极推行专家公开评审、人大参与式预算审查制度,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累计核减项目支出预算8479万元,项目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准确性逐年提升。

  年,县XX关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

  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中,安排了9600万元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已按照《XX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资金筹集渠道和标准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XX年度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亩数,足额将7523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拨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专户。从2022年起,县财政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求以及审计意见,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完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关于预算管理、执行中存在问题

  1.少计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问题。XX年2月6日,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已将少计提的教育资金1175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752万元全部计提到位,并缴入国库。

  2.部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征缴入库问题。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已分别于XX年1月6日、XX年4月29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强晟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款1094万元,足额征缴入库。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落后问题。县财政部门先后3.

  印发了《XX县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预算执行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XX县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实行项目支出计划管理,逐月通报县直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针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部门,县财政部门积极上门会商,督促其查找原因并提出加快预算执行建议。简化预算资金下达流程,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凡已明确到具体项目的,均一次性下达至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预算执行中,对上级财政追加的转移支付,县财政部门积极会商相关单位,结合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至相关单位,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到位率。

  4.部分项目资金存在闲置现象问题。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审计报告中所列的闲置资金累计已清理消化50839万元,清理消化率%,其中,已拨付项目资金46132万元,清理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资金4566万元,统

  筹纳入XX年部门预算资金140万元。审计报告中提及的社保专户财政专项资金结余2962页9共页3第

  万元,已全部清理消化完毕,其中,按项目资金规定用途拨付使用2605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57万元。

  关于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问题

  1.税款征缴不及时问题。县地税局已于XX年4月将19633万元契税入库。

  2.逾期上缴待解税款问题。县地税局已于XX年1月将待解税金1798万元缴入县金库。

  3、欠缴税款中高风险欠缴比重较大问题。县地税局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按季度进行欠税公告,下发通知进行催报催缴及责令限期缴纳,并按规定对部分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目前累计追缴欠税2150万元。

  关于相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1.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已于XX年4月13日将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存量资金2613万元缴回国库。

  2.财政往来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关于总预算会计应收债权1100万元长期未清理问题。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拟纳入下年度预算予以清理消化。关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预收墙改基金1990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应缴国库308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应退缴万元,未查验结算128万元已办理返退资金622单位

  资金1060万元已办理结算8万元,剩余应退资金及未查验结算资金,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全部作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入国库。关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核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项目往来结算资金长期未清理问题。县国土资源部门已召开相关乡镇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待与乡镇将往来款核对清楚后,再按规定程序拨付至相关乡镇。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方面问题。县水务局已经按照审计意见,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编制,力求科学严谨,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已全部予以细化,严格按财政预算科目进行支付。白龙镇在XX年编列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中,已经细化具体用途,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升级、核心技术提高等方面给予镇企业经费支持。石塘镇在XX年预算编制中,已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行全口径预算,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性质分类进行细化,并在预算调整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强化预算约束力。

  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水务预算收入未完成问题。根据省物价局、财页9共页5第

  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中“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社会应急抢险取用水的,暂缓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XX年暂缓对我县14个乡镇水厂征收水资源费。XX年预算水资源费收入370万元,截至11月9日已征收万元,征收率为%,预计12月上旬,水务局将全面完成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

  2.部分单位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县畜牧水产局所属管湾水产养殖场,已于XX年1月将300万元承包费全额缴入非税。石塘镇XX年1月收取国有资产租赁款39万元,已于XX年10月26日上缴县非税。白龙镇XX年处置孙集小学校舍收入万元,已于XX年9月7日已缴入县非税。

  3.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问题。XX年,县畜牧水产局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因为财政预算、决算口径不一致。县畜牧水产局加强了XX年预算收支管理,与财政部门统一决算口径,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严格预算项目执行,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4.小型水利改造项目,部分工程量未完成、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县水务局已和县财政局组织对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程的验收,加快资金拨付。截至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资金已拨付XX目前,

  万元,下剩万元,待八斗、杨店、XX3乡镇项目完成审计后,将于XX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拨付;XX年度项目资金已拨付4305万元,拨付率100%。小型水利改造项目管护资已拨付万元,下剩资金待剩余7个乡镇管护方案完成编报和批复后,预计将于在XX年12月20日之前拨付到位。

  5.部分乡镇存量资金未清理,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石塘镇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合计结余990万元,目前对已完工的项目,正在组织验收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清算和拨付工程款,剩余资金将予以清理收回。白龙镇正在对XX年立项的长王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以及XX年至XX年间白龙居委会、南张村、王塘村等土地置换项目资金进行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办理审计决算,尽快拨付资金。县财政部门对长期挂账的部分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予以收回。

  6.部分环保案件处罚决定未向社会公开问题。环保局已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上,将XX-XX的行政处罚案件重新公开,今后将按规定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7.县管湾水产养殖场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问题。2个银行账户已于今年6月份撤销。

  8.县中医院违规集资未清理问题。县中医院已于页9共页7第

  XX年1月份,将向职工集资建设住院楼借款375万元还清。

  三、关于政府投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县水务局XX年12月份制定了《XX县水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已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的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石塘镇制定出台了《石塘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对货物、工程、服务类集中采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执行规定的不得支出资金。白龙镇出台了《白龙镇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制度,对未执行规定的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报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深化财政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全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

  财政管理水平。

  页9共页9第

  

  

推荐访问:公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 公安 发现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