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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维护班长权威(2022年)

时间:2022-06-20 20: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维护班长权威(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维护班长权威(2022年)

维护班长权威6篇

【篇1】维护班长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 探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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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指导】

本课设计思路是根据四个探究材料、视频及自身对法律的认识,首先明确宪法在我国的地位及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其次是归纳宪法如何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权利;
最后能总结出“建设法治中国”为什么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探究目标】

1.研读材料说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能从四个方面阐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采取的措施。

2.结合具体案例总结权力规范运行的原因和意义,能运用宪法原则维护自己的人权。

【质疑探究】

材料一:结合发展义务教育、提高营养午餐、开展再就业培训、开班农家书屋等现象,分析这些现象的共同点是什么?结合自己感受到的国家改善公民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实例,说出我国应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材料二:王某在审批办理房屋所有权属登记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明知房屋权属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且未足额缴纳相关税费,却授意下属违法出具审查意见,并亲自签批办理意见,违法给房屋权属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等,致使税费流失近百万元。王某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被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宪法如何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权利?

材料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路线图。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中国为什么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核心提炼】(知识积累、能力提升和素养形成的过程中提炼自己的成长感悟)

【篇2】维护班长权威

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目 录

 综述

 一、政策方针指引,维护宪法最高权威的基础性措施

(一)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

(二)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四)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

 二、与时俱进把握关键点,走宪政之路

(一)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增强公民宪法意识,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

(三)从制度设计入手,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四)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

(五)注重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

 结束语

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尊严和权威,就没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依法治国就成为无源之水。要保证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一方面,要从政策方针入手,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注重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关键词:宪法 根本大法 最高权威

               

综 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而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国宪法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始终贯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如果没有尊严和权威,就没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依法治国就成为无源之水。"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措施是教育。",这是国家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要保证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一方面,要从政策方针入手,做好维护宪法最高权威的基础性措施:一是要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
二是要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是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四是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
另一方面,要坚持与时俱进,维护宪法最高权威需要注重把握几个关键点:一是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增强宪法意识,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
三要从制度设计入手,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四要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
五要注重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

  一、政策方针指引,维护宪法最高权威的基础性措施

  (一)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主要包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宪法的灵魂,是国家兴衰存亡之所系,必须始终坚持。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维护统一的单一制国家体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我国的国家体制确立为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样的国家体制和政治制度,保证了国家的一切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人民手中,较好地解决了中央与地方、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历史与现实、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实践证明,它是最适合我国客观实际的一种国家体制和政治制度,最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有利于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必须确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保障和实现宪法确立的人权理想。用宪法保障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保护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保障和实现人权,促进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幸福,是宪法的精义所在。因此,只有确实保证公民的各项权利,宪法才能扎根于群众之中,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才能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是有关国家的重大问题,宪法的规定要落到实处,还必须有一批相应的法律与宪法相配套,保障宪法的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权利的"最终实现又依赖于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1】,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宪法相关法的基本方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保证宪法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今后,在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机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强立法的同时,必须加强立法监督,切实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和法规规章冲突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领导下制定的,同时,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各级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坚持依法治国,不仅是宪法的明确规定,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是根据宪法产生的,其权力是宪法赋予的,严格遵守宪法,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职责。"无论是个人或政府都平等地受法律约束,都不享受法外特权" 【2】,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对全社会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率先垂范,确实做到违宪的话不说,违宪的事不做,在全民中树立和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四)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宪法决不是高高在上的远离群众的宣言,而是保障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实实在在的保障书,任何违背宪法侵犯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做法,都必须得到纠正,公民都有权获得救济。在法制宣传上,应当着重加强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的宣传,让群众学会运用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公民要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只有让广大群众掌握宪法,运用宪法,起来监督宪法的实施,并自觉遵守宪法,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证。

二、与时俱进把握关键点,走宪政之路

(一)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开始从一般的民事权利正式上升到宪法权利,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但是要使公民的这项宪法权利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全社会在许多方面做出努力。社会各界要从"私产入宪"入手,推动相关法律规范的建设和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推动全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提升。

首先,全社会要树立正确的保护和尊重私有财产权的观念。公民的财产权上升为宪法权利,意味着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在宪法上获得平等的保护地位,任何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任何人要取得公民的财产都必须经过公民的同意。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害的核心内容就是"非经公民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取得其财产";
同时,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也是有限制的,宪法保护的只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非法所得不受保护,而即使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其次,立法机关要根据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精神和原则,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私有财产权入宪后,立法机关要对我国现有的涉及公民财产权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合乎宪法精神的要及时加以确定;
不合乎宪法精神的则要予以清除;
在相关的民事立法中,应该把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如,应完善申诉、赔偿等配套制度,使保护私有财产权真正得到落实。再次,行政执法及司法机关要深刻领会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精神实质,在法律的实施和适用中切实保护好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尤其是在涉及公民财产的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问题上,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二)增强宪法意识,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其中关键的环节就是要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规定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内涵、外延以及行使的基本原则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既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作为国家具体权力的行使者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范围对于贯彻实施宪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是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原则性、纲领性、前瞻性等特点。各个部门法都不能违背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宪法对各个部门法具有总体上的指导意义。因此,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司法、执法工作。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就是要司法、执法人员从思想上充分意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政府部门要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在宪法的框架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基本人权,推进市场经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执法保障。要充分意识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要充分认识到按照宪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的重要性,各级政府部门、各地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当把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要按照依法行政、司法为民、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司法、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三)从制度设计入手,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八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大幅度提升,但"八二"宪法以前的三部宪法,均推崇国家权力至上,忽视并规避对公民权利切实保障。明显的漏洞即在于,政治活动中张扬和宣示主权在民,但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被弱化,其实质即义务大于权利,国家权力远远高于公民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但对公民权利的范围却没有加以明确划分。我国宪法采取"列举式"的授权方式规制公民权利的范围,这意味着宪法没有规定的,公民不得享有。宪法对公民权利范围的规制,应该体现"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不应仅仅只限于宪法原则性条款所列举的,而应根据宪法精神派生和廷伸:一切与宪法精神不相冲突和抵触的权利,均应归属到公民权利的范畴。但事实上,我们的宪法只注重宪法的成文化条款所赋予的权利,未成文但根据天赋和自然精神所应享有的权利却不在其保障之内。我国宪法中对公民权利的规制,以原则性规范为主,过于笼统,过于模糊。公民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立宪正是为了明确界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和力度,从而赋予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大部分领域的权利,以及公民在授予国家权力时所保留的自然权利不被侵犯。况且,"公民普通权利的救济可以依靠普通法院来实施,但是,涉及到国家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侵害的时候,谁来救济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在制度上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宪法监督与宪法救济机构,所以,宪法在公民权利救济方面的作用不大。" 【3】

"宪法就是一国人权保障和发展水平的标尺"【4】。明确国家权力的范围,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才能明确肯定地赋予公民权利应有的法律尊严。"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被侵害时,有权享受国家管理法庭之有效救济" 【5】。我国传统的国家权力即行政权的至上本位,直接影响了现代宪法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八二"宪法尽管对公民权利作了必要的列举,但是,公民权利一旦受到侵犯,却无法得到及时而妥善的救济。因此,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必要的制度设计是关键,国家立法应与时俱进,在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冲突时必须限制国家权力,在实践中使公民权利具体化,当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在宪法规定的制度层面得到及时而妥善的救济。

  (四)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人权专家李步云教授谈到对法治的期许时说,他对中央的建议是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并指出:"宪法没有根本,法律怎么能有权威?如果我们党和中央政府领导带头遵守宪法,对依法治国将有全局性的影响" 【6】。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有至高无尚的神圣地位的。如果把法律体系比作一个王国,那么宪法就是一国之君。但是在目前我国宪法的形式意义多于实质意义,政治意义多于法律意义。宪法就象是一个被夺了权的君主,有其名而无其实。而追根究底就是因为我们的宪法缺乏可诉性,且没有一套完备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要被触犯的,是要被实施、被执行的。宪法不仅是宪政的法律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价值与理想。如果宪法在国民意识中没有权威,法律的力量便无从谈起。宪法的价值,只有通过宪法的主要实践方式--违宪审查,才能真正体现。当公民权利受到其他法律或政府行为侵害时,宪法能变成公民保护自己的武器,公民才能体会到宪法代表的是自己的权利。违宪审查,才能在一个社会中真正体现。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它不仅包含了对一切法律法规的审查,也包括对立法行为、司法行为、行政行为或其他公共行为的裁决。颁布宪法文本之后,更为重要的是实践宪法。实践宪法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要规范宪法的法律后果与责任,使宪法像其他法律一样有独立的监督与诉讼制度。

  (五)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从根本来说,要维护宪法权威,首要的是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观念,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任务。"宪法不仅是宪政的法律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价值与理想。如果宪法在国民意识中没有权威,法律的力量便无从谈起"【7】。美国宪法在美国人民心中无疑是占极崇高的地位,对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最令有信服的解释是将此归结于深深根植于美国人心目中的信念"。公民的宪法信念对于宪法权威的树立是至关重要的。"宪法若要能够为人的心灵所拥抱"【8】,树立宪法权威最重要的是树立公民对宪法的一种信仰,真正激发公民对宪法的信任、信心和尊重。这里最重要是要树立我国公民对自身权利的信仰和尊重,把自己看作上帝,因为中国人实在太习惯于崇拜国家、政府以及自身以外的权威,而不习惯于对自身权利的崇拜。可要确立宪法权威首先必须对权利的看重,宪法精神的核心就在于以权利制约权力,宪法权威的树立最终看权利能否真正有效地制约权力。正如宪法专家所说,"权利意识与法律信仰是一种互动关系,权利增强导向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有利于人们法律信仰的生长,反之,对法律的信仰也必将推动人们权利意识的扩张,从而又推动人们法意识的增强。"提高公民的宪法的意识,除用传统的法制宣传,法律教育手段以外,更为重要是要让公民能切实感受到宪法所能给予他们的保护作用,能让他们感受到宪法所治理下国家的强大,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真正的从内心里去服从并去信仰宪法。

 结束语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法律体系中都具有最高权威。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从法律形式上表现为宪法的权威大于一切国家机关和任何个人的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至上是法治之本。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公民权利的维护越来越成为迫切关注的问题,宪法在现实生活中能否真正成为最高权威仍然是任重道远的事情。"总结人类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可以看出,法制史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或时代) ,即刑法阶段、民法阶段和宪政阶段" 【9】。宪法不应成为高高在上的空言,我们必须从根本上、从制度建设上、从社会各阶层入手,更加务实地去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去实现,相信中国宪政之路不会只是美丽的神话。

 

参考文献:

【1】蒋碧昆:《宪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203

【2】应松年,薛刚凌:《 行政诉讼十年回顾---行政诉讼的成就、价值、问题与完善》 《 行政法学研究》 1999 4

【3】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

【4】刘冲:《马克思人权思想研究》 吉林大学 2007

【5】《世界人权宣言》 第八条

【6】李步云:中央政治局第三次法制课课题组发言 《中华文摘》

【7】周兼明:《国民意识中应确立宪法权威》《凤凰周刊》

【8】惠尔(英Wheare):《现代宪法》,法律出版社 2006

【9】蔡定剑:《 法制的进化与中国法制的变革---走向法治之路》 《中国法学》 199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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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维护班长权威

第七课 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理解维护宪法尊严的意义

2.情感态度观念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探究,帮助学生在思想上增强法治观念,对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形成正确理解和认识,感受宪法具有的最大权威,理解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树立宪法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进而涵养公民爱国情感,增强宪法至上的法治意识,提高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自觉性。

3.运用

通过对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更清醒地意识到依宪治国的重要性,从而做到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积极主动地宣传宪法和法律;
在学习与生活的实践中,能将尊宪意识落实在行动上,主动按宪法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要勇于同违宪行为做斗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形成崇尚民主、公正、平等思想,初步培养承担依法治国的历史责任感。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从理论观点上说,我们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以及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目的都是为了树立和增强“宪法至上”的意识和理念;
从实践意义上说,只有树立和增强了“宪法至上”的意识,才能自觉地遵守宪法,自觉地维护宪法的权威,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2.教学难点

首先,宪法的地位和重要性决定了该内容在本章的重要作用,从知识架构的角度来说,理解了该部分内容对于后面法律知识的学习意义重大。其次,从理论理解的角度来看,现实生活中存在违反宪法和违反具体法律比较难以区分的现象,不利于学生从理论上把握宪法。最后,从学生“自觉维护宪法”的行为养成角度来看,宪法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这是教学难点。

3.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维护宪法的权威”。教材从分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入手,阐明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进而揭示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在社会生活中,每个公民都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三、学情分析

青少年由于年龄的原因,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都需要增强;
在实践中青少年往往缺乏依法维权的经历,法制观念,特别是宪法意识更迫切需要提高。总之,无论从理论理解的角度还是维护宪法的实践角度,青少年的宪法意识都亟待提高。通过本节课的教学,帮助学生在思想上增强宪法意识,在行动中努力做到尊重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四、教学方法

启发式教学法、材料对比法、讲解法、讨论法、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材料1:胡锦涛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部分内容):“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一定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民服务、为国尽力,绝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教师充分利用课件材料中包含的宪法元素,根据材料设计富有启发性的问题,通过仔细观察课件图片,引发学生回忆、思考学过的宪法知识,激发学生对宪法的学习兴趣,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进入宪法主题,以此导入新课。

〈设置问题〉

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的认识。

我们要怎样维护宪法的尊严

【引思明理】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板书)

(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板书)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板书)

教师引导学生进一步回顾初中所学宪法知识,带着问题,结合教材内容加深学生对宪法内容根本性的认识。

〈设置问题〉

1.在我们的国家生活中,哪些问题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2.我国宪法对这些问题都做了哪些规定

学生对照教材找出答案,教师予以正确点评,利用课件,以图表形式归纳宪法内容根本性。

为了加强学生对该问题的认识,教师利用多媒体出示普通法律(刑法,民法)法条规定,以与宪法作内容方面的对比,强调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材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材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通过阅读上述材料,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主要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经济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涉及整个国家生活各个重要领域,材料中刑法与民法是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通过对比得出结论:宪法从内容上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对于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教师可以从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入手,通过材料举例,对比讲解清楚。

〈设置问题〉

1.什么是法律效力

2.仔细阅读下列材料,说说我国刑法与民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这表明了宪法与普通法律是什么关系

3.教材中宪法第五条有哪些规定材料7表明了什么意思

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材料5:《》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材料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材料7:《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教师出示上述材料,学生认真阅读法律条文,教师引导学生分析,从而明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普通法律是宪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它们的立法依据是《宪法》。

在教学中,教师要讲明一点,违宪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少发生的,因为宪法规定的是一些原则性问题,指导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违宪表现在立法上。宪法以外的法律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不得与之抵触,如果发生了抵触现象就是违宪,根据立法法的相应规定就要归于无效或由有关机关进行修改撤销。这一点也说明了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3.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这个问题理论理解难度不大,教师可以借助图表,设计问题,通过直观的数据比较帮助学生获得认识。

教师利用多媒体展示:宪法与普通法律在制定修改程序上的不同。

〈设置问题〉

1.宪法的制定、修改与普通法律相比在程序上有什么特别规定

2.宪法的这些特别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说明了什么

投影材料:

宪法与普通法律制定与修改程序的不同

学生结合教材第79页内容,参照投影材料,进行思考,解决问题。

教师对该板块内容进行阶段性小结,帮助学生明确宪法的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进一步提示学生从宪法的作用来看,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在国家治理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而进入领悟宪法板块的学习。

(二)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板书)

1.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板书)

学生理解该问题有一定难度,教师可以借助材料,再结合教材第79页案例,在充分认识宪法地位的基础上,以设置问题为教学线索,由浅入深讲解为主,激发学生对该问题的理性思考,从而理解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作用。

〈设置问题〉

1.你知道国家的治理方式有哪两种

2.人治与法治有何不同

3.为什么说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4.教材第79页案例中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哪部具体法律为什么说该税务局也违反了宪法

请学生阅读材料并回顾初中所学知识,了解我国古代人治与法治的不同之处,由此引申至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

材料8.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材料9. 我国宪法的发展: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它的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材料10. 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其作为宪法的第五条第一款。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破天荒的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

通过阅读材料,学生讨论问题,教师通过讲解点拨,突破教学难点,使学生明确宪法的核心地位:

法治的精神是抛弃人治,简单来说就是公平公正的处理社会生活中的一切事务。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处理社会、国家的一切事务,使其不因时间、地点和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处于一个国家统一和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宪法也是一个国家实行法治的基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在宪法得不到实施或者在违宪的状态下是无法实行依法治国的。不突出宪法的权威,就不可能真正地通过宪法来反映人民的意志,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的利益。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是因为,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所以,检验一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

该部分内容理解难度较大,通过教师讲解,逐层递进,加深学生对宪法核心地位的认识。再继续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既然宪法在依法治国中处于核心地位,我们在实践中应该怎样贯彻《宪法》

(2)实行依法治国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板书)

这个问题可以交给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讨论获得对该问题的认识。教师应结合教材第79页案例,使学生明确基于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基于宪法的核心地位,遵守普通法律就是在贯彻宪法;
反之,任何违反普通法律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宪法。

教师根据教材归纳如下:

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具体做法是:(1)青少年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宪法至上”观念。(2)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也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做的事。(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教师出示一组感人图片,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等高尚情感,涵养爱国情感,渗透德育教育,由情入理,突破教学重点,通过学生分组讨论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明确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不是空洞抽象的,是可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的。从而培养学生尊重宪法,主动维护宪法的意识。

(三)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板书)

1.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板书)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板书)

3.要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板书)

〈设置问题〉

1.这些图片都表达了什么情感

2.图片中的人物都在用什么实际行动维护祖国利益,扞卫宪法的尊严

3. 青少年应该怎样维护宪法的尊严

教师汇总青少年在实践中维护宪法的具体做法:

①要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热情宣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②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按宪法规定办事,对宪法提倡的行为要努力去做,对宪法禁止的行为要坚决不做,对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的某些行为一定要做,并且做好;
③要勇于同违反宪法的言论和行为做坚决的斗争,以扞卫宪法的尊严,为保证宪法的顺利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课堂小结]

教师利用板书,采用对话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照应导入,强调重点、难点,对本节课内容梳理归纳,帮助学生强化对宪法的认识。

【体验导行】

[课堂练习]

运用案例进行课堂练习,通过分析案例,加强学生自觉维护宪法、尊重宪法意识的养成教育。

案例:李某在某中等职业学校做收发工作,他利用工作之便,隐匿、毁弃和开拆他人信件数百封,由此造成多人与学校的联系中断,影响了工作和学习,他还在同学中传播扩散了有的信件中的隐私内容,给收信人造成了不良后果。

1.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其行为是否违反了宪法规定

2.这个案例对我们理解宪法的“母法”作用有什么启发

教师通过案例,让学生明确,宪法是母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现实生活中直接违反宪法的行为较少。对于中职生来说,能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自觉遵纪守法,就是对宪法最好的尊重与维护。

[课后作业]

1. 请通过书籍、网络等渠道查找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说明宪法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说一说,你准备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做到尊重、维护宪法。

板书设计:

维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涉及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护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法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宪法是法治的标志

的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权               宪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威  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要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

六、教学反思

针对本课时三个不同教学内容,结合学生实际认知水平,把教学过程划分为三大教学板块并确定不同板块的教学思路。认识宪法板块,学生对该部分内容有一定了解,理论知识理解难度较小,主要通过学生自主学习解决;
领悟宪法板块,理论内容相对抽象,以教师讲解为主,结合材料帮助学生领悟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地位,以此突破教学难点;
维护宪法板块,通过大量图片材料,设置感人情境,引导学生对宪法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最终回归到生活实践,巧妙突破教学重点,帮助学生树立自觉尊重宪法、主动维护宪法的观念。整体教学思路清晰,分板块教学目标明确,借助大量有说服力的材料,精心设置问题,串联板块主题,逐层推进学生对宪法的认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至上,要在实践中主动维护宪法的观念。

存在的不足是:本节课教学内容多,课堂容量大,在实际授课中,教师应根据教学重点、难点准确把握教材,严格控制课堂教学时间。

【篇4】维护班长权威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以纪律和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归根到底体现在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上。古人讲,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又讲,见贤思齐。这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看齐”与“不齐”的辩证法,即“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增强“四个意识”,关键是核心意识,根本是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民主集中制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体现了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准则》重申党章规定,强调“四个服从”: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处理党员个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基本准则。其中,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根本条件。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最根本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

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核心要求。马克思说:“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我们共产党人是知行统一论者,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保证,是始终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基本保证。《准则》就此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的配套性举措,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的不同层面,讲清楚“怎样确保政令畅通”这一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一切“先斩后奏、边斩边奏、斩而不奏”问题的釜底抽薪之举,是对一切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的标本兼治之策,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

以纪律和制度维护党中央权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把思想教育启发自觉同纪律制度守住底线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明礼知耻”,知可为更知不可为。纪律千万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的,是管总的。我们党讲德才兼备,最根本的德就是政治,政治上不过关,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所谓“德乃才之帅”。毛泽东同志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中的纪律,主要也是指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惩治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同时,进一步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特别是扎紧事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根本性全局性制度。当前需要抓紧落实到位的一项重要制度,就是《准则》中所要求的“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等现象,切实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篇5】维护班长权威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黑井中心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学习活动”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侧记

黑井小学教师:普洪飞

近年来,黑井中心小学始终把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学生违法犯罪。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由我校后勤组长赵金雄老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学习活动”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面组织学习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版)的相关知识:上篇小学生法治教育(共十讲);
下篇小学生安全教育(共十讲)。

二是通过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进一步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同时,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懂得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懂得不承担法定义务或触犯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篇6】维护班长权威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之我见
XX县公安局纪委蔡新恒

一直以来,“铁肩担道义、热血铸警魂”是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据资料反映,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有近两万多名民警以身殉职,二十余万民警光荣负伤,平均每天有一名民警牺牲,平均每天有十名民警负伤。可以说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然而近年来,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自身权益却受到诸多不法侵害,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这一突出问题,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也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笔者作为工作在一线的公安民警,对此感受颇深,有幸借理论交流之平台,不揣拙笔对此问题作以浅析。
一、当前民警执法现状

近年来,民警在依法执行警务活动被围攻、谩骂、殴打、诬陷等新闻屡见报端。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处罚、规避责任,不惜以纠缠、谩骂、殴打等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更有甚者,在未达到目的后竟然采取恶意投诉、告黑状等形式报复、打击民警。XX县为例,近年来,我局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在受理来信来访的投诉中,其中查证属实的只占投诉总量的63%。同时,社会上一些居心叵测、曾经受过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警察怀有敌意的人,利用民警在公共场所执行警务活动时,煽动被执行警务群众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人民警察。由于我们的民警身着警服加之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对此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近期,我局在处置一起群体性事件中,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起哄、殴打执法民警,导致我局多名民警被打伤或抓伤,连执法民警的衣服也被不法分子撕破,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这些侵权行为不仅给民警的心理、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也大大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削弱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诸上事实证明,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保证民警的执法权威,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袭警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负面影响较多,少数当事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经常处在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前沿,一些群众很容易将不满情绪转移到民警身上。特别是少数地方政府在工作中遇到了阻力,时常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一些非警务活动,公安机关受“条块”领导机制的约束,不得已而为之,因此,更加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和反感,把抗拒、阻碍民警执法作为宣泄情绪、发泄不满的一种途径。个别群众对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对民警骂两句、打两下“算不了什么”;
有的群众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机起哄。

(二)法律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在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一般的揪打民警,撕坏民警衣服、警衔标志,辱骂、唾吐、侮辱民警,诬告、诬陷民警的案件和事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对不法分子起不到威慑作用。

(三)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一是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


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抵触情绪和行为。有的民警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二是一些民警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对执勤中潜在的危险预测不到或估计不足。有的执勤行为不规范,对规定的巡逻、盘查、搜查和讯问时的操作程序没有认真落实,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三是平时疏于训练,在执行公务中不能熟练运用有关技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服违法犯罪嫌疑人,遇到危险时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证据意识不强,在袭警案(事)件发生后,不注意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三、袭警案件的治理对策

从表面上看袭警案件侵害的是民警个人,但实质上侵害活动直指国家法律,是对国家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公安机关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蔓延滋长势头。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民警的执法活动,从舆论上为公安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有选择地对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群众,唤醒广大民众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打牢公安民警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一是对袭击民警、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各类现行案(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一般参和和轻微违法者,要加强教育;
二是对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要在对不法侵害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民警必要的损失和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三是对民警执法和执行公务后受到的不实举报和投诉,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随时澄清事实,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民警的心理压力。对属于恶意诬告并对民警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受害民警讨回公道。

(三)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处警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勇于公正、严格执法,又要善于讲究工作艺术,文明执法。同时大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不断增强民警的防卫意识、执法水平和实战技能,不断提高民警的现场处置能力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他们在执行警务的过程中尽量减少和群众的“磨擦系数”。

(四)健全警务保障机制,确保民警在警务活动中有的放矢。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服务人民、打击犯罪这一职责的基础上,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保障机制。所谓警务保障,就是确保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效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种保障。一是法律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扰;
对拒绝、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摸索、健全一套便于操作的民警维权办法。成立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的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协会或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协会,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证民警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苦有地方诉,冤有地方伸。二是物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各级政府要在


经费、装备、科技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加强一线执勤民警的装备建设,为一线实战单位和一线执法民警配备防弹衣、防暴头盔、警棍等防护设施,为民警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三是生活保障。各级政府切实落实上级对人民警察工资标准“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福利以及抚恤优抚制度。切实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

(五)提倡民警用法维权。据上海晚报报道:XX市三名治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一醉汉的不法伤害,为维护正当执法权益,三民警把醉汉告上了法庭。我们在为这三名民警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叫好的同时,不禁要问其他民警为何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应大力提倡公安民警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一是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推动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民警日常执法的合理性;
二是打击无视法律、法规公然侮辱和伤害民警的犯罪人员的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减少侮辱和伤害民警事(案)件的发生;
三是可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警察的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促进群众主动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强化警民关系。为了社会的安定,希望少看到一些侮辱和伤害警察事件的发生。为了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希望更多的警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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