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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06-10 16: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推动我省欠发达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大欠发达地区帮扶力度 (一)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细化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比例超过 50%。过渡期内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不少于 5%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组织省内 20 个经济较发达县一对一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3334 个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识别标注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开展系统监测预警和实地督导,强化全过程监管,完善核查和销号制度,实行动态清零。

 (二)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3.加强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推动安置区大力发展配套产业,新建一批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烘干晾晒、分级包装等产业配套项目,到 2025 年,力争实现中型以上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全覆盖。

 4.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定期更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需求清单,持续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实现至少 1 人就业,4.2 万搬迁劳动力人口稳定就业。

 5.强化后续扶持工作保障。市、县两级继续保留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后续扶持工作。每年组织遴选 5 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分解年度以工代赈资金时按分配原则上浮 10%予以激励。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所需资金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

 6.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向省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搬迁人口在 2000人以上)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倾斜。每年统筹安排 1.5 亿元左右以工代赈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项目。

 7.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建立县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储备库,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 10%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

 (四)深入推进消费帮扶。

 8.促进农产品和服务产销对接。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典型模式。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政府采购”“扶贫车间采购”“定向采购”“面向采购”“十二个一”等消费帮扶活动,到 2025 年,累计完成消费帮扶销售额1100 亿元。

 9.提升消费帮扶产品品质。以脱贫县为重点,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到 2025年,发展优质专用粮食 4400 万亩、设施蔬菜 274 万亩,食用菌产量达到 47.8 万吨。培育“皖美农品”高端农业品牌,到 2025 年,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300 个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乡村休闲旅游重点县、精美园区和重点村镇,到 2025 年,乡村休闲旅游年营业收入达到 284 亿元。

 二、促进振兴发展 (五)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10.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引导区域中心城市制定提升城市能级工作方案,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增强城市聚集和承载能力,力争到 2025 年,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

 11.强化县城载体作用。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铝基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绿色农产品等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力争到 2025 年,生产总值 500 亿元以上的县(市)达到 17 个。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带动作用,支持创建一批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分类引导重点镇建设,规范培育一批省级微型产业集聚区。

 (六)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1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支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到 2025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 3035 万吨。支持发展畜禽、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油茶、木本油料等特色农林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建设 260 家左右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鼓励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瓜片、白鹅、贡菊、酥梨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 1 个以上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

 13.做大做强特色先进制造业。推进有条件的大力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到 2025 年,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 800 家左

 右。鼓励围绕重点产业链的补链延链强链,加大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力度,建立“目标企业”资源库,大力招引和培育优质企业。

 14.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支持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进景区等争创 5A 级旅游景区,推动创建特色街区等旅游休闲街区。依托生态环境和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打造一批面向的康养产业带、康养小镇和旅居健康养老基地。

 (七)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15.保护传承红色文化。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文物大数据库和文物名录,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大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力度。做好文化基因库红色基因库试点建设和展陈提升工作。

 16.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对脱贫地区省级旅游补助资金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0%的标准安排。打造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

 三、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八)促进各类资源型地区特色发展。

 17.推进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打造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集聚区,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力争到 2025 年,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 2000亿元、1500 亿元。积极推动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妥善解决淮北、铜陵等资源枯竭城市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问题,保障好

 困难群众生活。积极争取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帮助资源枯竭型城市化解历史包袱,推进转型发展。

 18.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两淮矿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到 2025 年,治理采煤沉陷区 9.6 万亩。严格落实“先搬后采”规定,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避险搬迁模式,到 2025年,完成避险搬迁安置 2.9 万户。严格履行“边开采、边修复”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切实加强采煤沉陷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积极推广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对现有因采矿塌陷确实无法恢复原用途的耕地,依法依规据实统筹核减,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规定进行调整补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耕地核减不免除造成塌陷责任人的法定应尽义务。

 19.加快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三年实施计划,设立总规模不少于 200 亿元的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专项贷款,加快推进铜陵市狮子山、市县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加快改善矿区居民居住条件,改造棚户区 22.6 万平方米、搬迁安置居民 3.7 万人。大力推进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道路340 千米、供水管网 220 千米、供电线路 206 千米。合理规划建设独立工矿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 17 所、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 7 所,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持续开展独立工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3.5 万亩,基本解决工矿废弃地、矸石山、尾矿库、特大露天矿坑等历史遗留问题。

 支持独立工矿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谋划建设工业园区和标准化厂房,统筹利用闲置老旧厂房资源发展文化创意、民宿、工业旅游等产业,积极利用矿区闲置土地发展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九)有序推进资源能源开发利用。

 20.统筹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加大资源型地区铜、铁、金、钨、“三稀”等战略性矿产和优质非金属矿产勘查力度。立足两淮亿吨级煤炭基地,稳定优质产能,到 2025 年,煤炭年产量稳定在 1.1 亿吨。稳步推进铁矿采、选、冶及冶金辅助原料基地建设,规范有序开发铁矿资源,到 2025年,铁矿年开采量提升至5000万吨。推进有色金属基地建设,加强铜、镁及其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到 2025 年,铜矿年开采量提升至 1500 万吨。

 21.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纳入开采准入条件,严格执行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推进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新建、扩建矿山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十)加快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22.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支持资源型地区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发展资源精深加工和配套装备设备制造产业。加大对资源型地区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

 造支持力度,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500 个以上,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

 23.大力培育多元产业体系。支持陶铝和铝基高端金属材料、现代中药、云计算智能家电、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铜基新材料、半导体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工程设计、管理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充分挖掘自然山水和人文资源优势,培育壮大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特色服务业。

 四、支持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 (十一)推进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

 24.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支持老工业城市增强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集成能力,“十四五”时期,新增省企业技术中心 590 家以上。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50 个,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培育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400 个。

 25.推动制造业绿色化。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促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到 2025 年培育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 40种,培育打造省级绿色工厂 100 户左右。

 26.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设计平台,“十四五”时期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120 家左右。

 (十二)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27.加强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开展工业遗产普查,绘制工业遗产地域分布图,完善工业遗产项目库。建立工业博物馆信息资源库,围绕铜、酒等特色产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一批数字化、可视化、互动化、智能化的新型工业博物馆。

 28.拓展文化生活新空间。改造利用钢铁厂、柴油机厂、造船厂、柴油机厂文创园等工业遗产,打造文化艺术创意旅游产品。依托工业园、酒厂等,打造一批工业研学旅行基地。

 (十三)推进城市更新。

 29.加快老工业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城区老工业区企业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和依法关停等,到 2022 年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片区化改造,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30.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系统修复老工业城市河湖水系、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到 2025 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市、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细化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省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协调解决跨区域、跨行业重大问题。

 (十五)注重项目支撑。各地各部门要把握政策机遇,落实“双招双引”顶格推进机制,围绕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谋划引进更多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滚动建立实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清单,在项目审批、要素配置、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升服务精准化水平,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

 (十六)完善评价体系。研究完善差别化绩效评估体系,对特殊类型地区重点城市增强经济转型发展和常住人口公共服务等方面指标考核,对资源枯竭等转型地区着重考核民生事业、生态环保和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指标,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着重考核生态服务功能和农产品供给能力相关指标。

 (十七)强化监测评估。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加强对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十八)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深入解读制定实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核心内涵、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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