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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择校意向调查及思考

时间:2022-10-20 16:25:05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得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在城乡、区域以及学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即使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也较大,因此,造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愈演愈烈,要求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的呼声日益强烈。“择校热”已成为各级教育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对当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我们设计了《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择校意向调查表》,力图寻找到影响家长择校意向和行为的主要因素,并尝试从教育选择的视角提出应对之策。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1.问卷的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家长的择校意向,即家长过往与当下的择校经历,以及未来的择校意向;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择校意向的影响因素,如家庭经济因素、文化因素、职业类型、学生学业成绩等外部客观影响因素,以及家长的基本教育观、择校信息的获得、择校策略的选择等内在因素。通过问卷调查,尝试找出影响家长择校意向的主要因素,并在分析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应对之策。

2.调查的实施

本调查抽取了昆明市9个区县(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县、安宁市、寻甸县、宜良县、嵩明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调查对象为一年级至九年级学生的家长。问卷发放兼顾公立学校中的各层次学校比例、初中与小学的学段比例,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700份,收回问卷616份,有效问卷为609份。

二、家长择校意愿现状及成因分析

1.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择校意向现状

(1)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长的择校意愿非常强烈。在回答“如果未来有择校机会,您会择校吗?”这个问题时,选择“会”的竟占到73%。当然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实际发生的择校行为就要弱一些。在回答“您的孩子是否有过择校经历”问题时,33%的家长回答“有过”,67%的家长回答“没有”;在回答“孩子当前就读学校是否择校而来”时,25%的家长回答“是”,75%的家长回答“不是”。

可见,家长们未来的择校意向十分强烈,只要有机会,昆明市有近73%的中小学家长未来愿意为孩子择校。在曾经为孩子择校的家长中,有84.6%表示将来仍会继续择校,因此有过择校经历的家长更加趋向于再次择校。显然,过往的择校经历对未来的择校意向有较大的影响。

(2)在对对口学校办学质量及教育均衡程度满意或较为满意的情况下,昆明市家长依然有择校意向。调查显示,68%以上的家长对孩子划片学校的教育教学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只有25%的家长和6%的家长对对口学校办学质量表示不太满意和不了解。在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家长中,依然有74.9%和72.2%的家长未来有择校意向。

一般而言,人们对择校的理解是家长们对就近对口入学的学校不满意才进行择校。而家长却是在对教育质量表示满意、对教育均衡化程度表示满意的情况下,依然有较为强烈的择校意向。

(3)家长择校标准呈多元化趋势。对于“从客观角度考虑,您为孩子择校考虑的首要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34%的家长选择“学校管理”,37%的家长选择“师资水平”,35%的家长选择“教学水平”,28%的家长选择“教育理念”,11%的家长选择“硬件设施”。可见,家长对于孩子择校更多的是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理念等软因素角度来考虑,对于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则不太重视。对于“从主观角度考虑,您为孩子择校考虑的首要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15%的家长选择“从众”,29%的家长选择“孩子性格”,31%的家长选择“住宅及工作”,19%的家长选择“家庭经济状况”。

(4)家长对择校费用的接受能力较强。当问及“您认为择校所花费的费用是否可以接受”时,11.3%的家长选择完全可以接受,51.7%的家长选择“勉强可以接受”,20.4%的家长选择负担较重,13.8%的家长选择无法接受。在“您可以接受的最高择校费”选项,43%的家长选择1 000元及以下,37.9%的家长选择3 000元到5 000元,13.3%的家长选择5 000元到10 000元,2.6%的家长选择10 000元以上。

(5)家长更多表现为非理性择校。对于“择校后孩子上学交通是否方便”,有48.1%的家长认为方便,仍有44.3%的家长认为不方便。但在认为交通不方便的家长中,仍分别有31.4%和36.5%的家长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择校。

(6)家长对义务教育择校总体持中立态度。15.9%的家长认为择校对社会而言是利大于弊,28.6%的家长认为弊大于利,仍然有53.5%的家长认为利弊各半。41.2%的家长认为应该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36.6%的家长认为不应该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还有20.9%的家长持无所谓的态度。

2.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择校意向的成因分析

昆明家长择校意向和行为受家庭经济状况、家长文化程度、职业类型和学生学业成绩等因素影响参差不齐。

(1)家庭经济状况对择校的影响。本调查以“家庭月收入”作为考察影响家长择校意向和择校行为的主要经济因素,将调查对象家庭月收入划分为5档:2 000元以下、2 000~5 000元、5 000~8 000元、8 000~10 000元和10 000元以上。昆明家长曾经有过择校经历的分别占各收入档总人数的13.8%、50.3%、24.1%、6.7%、5.1%。将来有择校意愿的家长比例分别占各收入档总人数的18.1%、50.9%、22.9%、5.0%、2.9%。由数据可见,家庭月收入在2 000~5 000元以及5 000~8 000元这两个档次的家长无论在择校意愿还是有过择校经历的人群中都是比例最高的,收入过低或过高的家长择校动机和行为均不太强烈。值得一提的是,在昆明地区,家庭月收入2 000元,基本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即便如此,仍有18.1%的家庭有择校意向。

(2)家长文化程度对择校的影响。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也将父母的学历作为影响择校意向和行为的文化因素来考虑。在有过择校经历的家长中,27.0%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30.3%为高中文化程度,37.7%为本科文化程度,50.0%为研究生学历。从数据显示来看,文化程度越高的家长,越多地为孩子选择过择校。在未来有择校意向的家长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6.4%,高中文化程度为73.5%,本科文化程度为81.0%,研究生学历为70.0%。可以看出,不同学历程度的家长在择校意向上的强弱差别不大,每个学历段都有很高比例的家长选择未来会择校。其中尤以家庭学历为本科文化程度的家长,择校意向更为强烈些。

(3)家长职业类型对择校的影响。本次调查,我们将家长的职业类型主要划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及其他几大类。几种职业家长有过择校经历的比例分别为32.9%、36.1%、39.6%、30.7%和27.2%。在问及将来是否有择校意愿时,几种职业类型的选择比例分别为84.7%、75.4%、75.5%、71.9%、64.0%。可见,家长职业类型在择校意愿上的差异也不太大,每种职业类型都有很高比例的家长选择未来会择校。

(4)学生学业成绩对择校的影响。此次调查以家长们对自己孩子学业成绩的认识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代表。家长认为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好的占总数的18.2%,较好的占39.6%,一般的占39.1%,不太好的占2.5%。各档学生学习成绩中,家长有过择校经历的比例分别为17.9%、43.6%、36.9%和1.5%。数据显示,家长们对自己孩子学业成绩的评价与实际的择校行为之间没有太大的相关,也就是说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似乎并不影响家长的择校选择。在认为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好的家长中,17.9%的家长未来仍有择校意向;认为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较好的家长中,41.6%愿意择校;认为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一般的家长中,38%愿意择校;认为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家长中,同样有2.0%的家长愿意择校。

相对于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和职业类型,学生的学业成绩对家长的择校意向影响略微明显些,主要表现在学生学习成绩越好,家长的择校意愿越强。只有当孩子的学业成绩不太好的情况下,家长的择校意愿有所降低。

三、思考及建议

透过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长的择校观,我们看到的是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背后,人们对教育选择的强烈需求。如何缓解择校热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1.“统一配置”拉平城乡差距

近年来,云南基础教育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推行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做出了多种尝试和努力,但尽管如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实现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化、课程实施规范化、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化等措施是关键。例如,如何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域界限,积极探索县域内义务教育学区管理体制,促进优质资源在县域内各个学区之间合理流动,以学区之间的有序竞争促进质量提升,鼓励特色取胜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及机制参与到公办学校办学中来,重点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也十分必要。

2.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的对口招生制度

2013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草案)》举行了听证会。《意见》提出,要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定向择优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0%。规范普通高中优秀特长生录取办法。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跨范围招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3.建立教师流动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各校之间的办学差距,教师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薄弱学校的“短板”主要在于缺少优秀教师,缺乏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经验,而这些恰恰是学校发展的“活力之源”。首先应实行学区内、城区内的教师流动,骨干教师资源由学区共享,通过教师流动,对已形成垄断地位的中小学名校进行教师拆分。

4.加大学校宣传力度,建立家长可资信赖的信息通道

从本次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家长的择校行为更多受朋友或他人影响,口碑介绍是他们了解学校的主要途径。家长们并没有选择通过正规渠道去了解学校的原因在于,学校的信息渠道与家长之间存在不对称的现象,或者是某些宣传部门的宣传不到位,导致了一些学校成为择校追逐的焦点,而另一些学校则遭遇生源困难的窘境。因此,获得可资信赖和有效的信息通道尤为重要。教育部门应建立全面的、准确的、迅捷的信息化平台,让家长们客观了解教育、选择教育。作为学校,还应努力开放校园、加强家校沟通、破除教育的神秘感;开放多种通道使得家长能够走进校园,了解教育教学状况,增强学校对社区家长的吸引力;加强交流合作,提高对社区的服务意识,使学校生活和社区建设融合起来,增强学校的亲和力;尝试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理性的择校观,破除家长们急功近利的想法,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并培育潜在的顾客群。

5.通过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家长择校首选的因素是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其次是教育理念和学校管理。这提示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笔者建议首先加强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的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设,让教研培训机构有更充足的能力、更充分的条件去完成此项工作。

6.规范民办优质学校的招生行为,治理监管教育培训市场,保护教办优质学校

昆明市民办优质学校通过选拔考试录取了多数优秀毕业生,致使教办优质学校生源素质逐年走低,极有可能形成恶性循环,使具有普惠性的教办优质学校优秀师资流失,学校品牌逐渐丧失,导致更为严峻的择校热潮。笔者建议规范民办优质学校的招生行为,如限制招生规模等;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加大检查整顿力度,对不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规律的一些行为予以坚决制止;保护教办优质学校,可尝试出台对不择校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的政策,比如“义务教育阶段未择校的学生,在升入普通高中时可给予10~20分的加分”,以宏观调控的方式来缓解和逐渐消除择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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